关于供售水产销差率季节性波动较大原因的分析

2014-10-21 20:01刘蕊
建筑遗产 2014年1期

刘蕊

摘要:产销差率是指供水总量和有效供水量之差与供水总量之比,它的大小直接关系到公司的经营成本和经济效益,同时产销差率也是一个体现供水企业产、供、销、建、管、修全过程管理水平的综合性指标。但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却发现,产销差率数值呈现季度性波动状态,其中又尤以每年的第一季数值为最大。

关键词:产销差率;管网漏耗;售水量

供水产销差是供水量和售水量之间的差值。严格意义上说这两个值必须是在同一个时间点取得才有比较的价值,才能真实反映供水量和售水量之间的差值。

但现在由于计量方式还远未达到理想状态,多数供水企业售水量的抄取、录入、统计工作主要还是依靠人工为主进行,因而现阶段各水司售水量和供水量的比较取值因时间关系还另外存在有一个误差值。举例说明:如某水司共有大小开户水表几万只,而抄表人员却只能配置几个或数十人,则在实际的水费抄收工作时,往往抄表工作是必须是从当月的A日开始至B日止,才能全部抄完用户使用数据,这些数据汇总起来即为当月售水量数值。这样的工作程序必定是周而复始在每月固定的时间段内进行。但N月A日开始至N月B日止所抄数值实为用户在N-1月A-1日~N月B-1日期间内的用水量,以此类推。

即供水产销差率公式为:

N月供水产销差率 = [ N月供水量 -(N-1)月A-1日~N月B-1日售水量累计值]/ N月供水量。

理论来说,按照公式进行周而复始的计算出的各月各季度产销差值应该是一个相差不大的稳定值,但在实际产销差数据统计中,各水司每年每季的产销差值均隨季节波动,一般以每年一季序的产销差数据为最大,而在一季度各月中,往往又以2月份的产销差数值为最大。纠其原因分析,我们发现作为分子的每年的2月就平均温度来说是全年最低值月份,而2月份也往往是各工矿企业停工停产、人们纷纷回家过年的月份。按照现行产销差通用计算公式,则2月份用来作产销差比较的售水量数值实际包含的时间跨度为1月A-1日~2月B-1日期间的部份用户的部份用水量的总合,而2月供水量用来作比较的数值则为1月31日~3月1日30天期间各厂供水量的汇总值,其售水量统计时段和供水量统计时段存在一个时间的差值,见下图:

由上图可以看出作为分子的售水量是由(N-1)月A-1日起至N月B-1日的售水量总合,而作为分母的供水量则按照贯例取N月供水量的统计总合,这样在分子分母间就有一个时间段的错位值。假如供水量及用水量每天的值都是恒定的,那么时间对产销差值就几乎没有影响,反之,因为气温、假期等影响各产业正常生产和人们生活用水的节段性供售水量值变化越大,那么由于时间点错位所取的比较值对产销差的影响就越大。

这是一种主要由每月及每季供、用水量变化而对产销差影响的值,在供水量和售水量累计时间范畴不统一的情况下,当抄表时间内的供水量大于当月的供水量时,产销差率相对偏低;当抄表时间内的供水量小于当月的供水量时,产销差率偏高。由历年统计数据显示,这种现象对每年的1~3月份产销差的影响尤为明显,每年的2月份售供水关系正好是后面这种情况,由于每年春节放假的日期基本上都在1月底至2月中的这一计量周期内,由于人员放假、工厂停工与气温影响等各种原因,对售水量减少的影响基本全部反映在了2月份的售水量上面,因而供水企业每年的产销差率计算结果基本上都是2月出现异常性最大值。而在2~4季度,由于人员放假、工厂停工与气温较低等影响因素很难集中出现在某一时间段,因而各季产销差值波动较小。

由上述分析可知,现阶段水司采用的产销差分析方式受气候及季节性用水量变化值影响较大,其比较结果的正确性、对生产管理的指导性及其意义已有待论证。

针对现行产销差分析计量方式存在的问题,行业期待一是通过技术手段来消除供、售水抄表时间的差异值:如广泛推广安装电子水表,到抄表日自动将使用数据远传统计,以消除人为抄表所带来的较大时间差导值;另一种方法可结合各水司实际水量抄收计量特点,根据以往统计数据评估季节时段对供水产销差的影响值,从而进行权重法分配计算,以尽量减少时间对真实供售水差值率计算的影响,从而更好地指导生产和供水服务,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