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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22 03:57
杂文选刊 2014年11期
关键词:张国立春兰闯红灯

·感 悟·

“法不责众”的“中国情结”

当下,“法不责众”似已成为广大民众的普遍共识。不说中国官场的某些腐败官员用“法不责众”躲避反腐利剑,也不说跳广场舞的大妈们用“法不责众”来面对邻居的据理力争,单就“中国式过马路”而言,就很好地说明了“法不责众”已经成为国人的情结之一。

国外对行人闯红灯现象的处罚比较严重。在美国,“乱穿马路”是违法的,除了相应的处罚外,有时还会对行人进行拘留,其行为将被纳入个人信用记录中;澳大利亚对乱穿马路的行人罚款两百澳元;而在新加坡,首次闯红灯将被罚款两百新元,再次闯红灯可判一年的监禁。

不可否认,有着很多法律法规的中国,时常会陷入人治的怪圈,法律往往掌握在个别人的手中。只有当社会由“人治”变为“法治”,人人心中都有法律法规时,才能实现“法能责众”。

(读2014年9月[上]《少数人就不需要尊重?》)

马肃霜(山东)

别让短视毁了前程

在我国航空业还比较落后的情况下,被寄予厚望的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却砸下一千多亿重金建设“航空大世界”,着实表现出令人诟病的短视。上世纪九十年代后期,占据市场多半份额的春兰空调也曾风光无限,于是,迫不及待地将触角伸进其他多个领域,摩托车、洗衣机、冰箱、压缩机和汽车底盘等项目纷纷上马,想要打造一个日不落的“春兰帝国”。可如今,空调业的主流阵营里已很难找到春兰的影子。没有自己的品牌及核心部件,技术含量低,这是中国企业的悲哀!其实,好大喜功、不务正业、浮躁功利、没有精益求精的精神可谓是我们的通病,与房地产不沾边的企业却成了“地王”;本来有名望的教授却非要争一顶“乌纱帽”……

作者说的“最终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应当干什么,当然也就干不好什么”一语中的,振聋发聩。

(读2014年10月[上]《“航空大世界”与格兰富水泵》)

陆成文(辽宁)

爹不“坑孩”,孩不“坑爹”

文中有一名话:“前三十年看父敬子,后三十年看子敬父”,我对此感慨颇深。前三十年因为父亲的优秀和成功,他的儿子也会受人尊宠,从中得到不少实惠。比如张默,他借助父亲张国立的名气,年纪轻轻就出演了多部电视连续剧和电影,崭露头角。由于张国立的成功和优秀,张默便也会受人尊重。前三十年看父敬子,有的人做得太过分,就成了溺爱,这实际上是在坑孩子。张国立溺爱孩子,导致了后三十年就不会看子敬父,张默吸毒就是证明。最可悲的是张国立还没有认识到这一点,他认为张默是因为运气不好,才被警察抓住。

在教育孩子上,我认同这样一句话:爹不“坑孩”,孩绝对不会“坑爹”!溺爱是最坑孩子的,谁溺爱孩子,孩子将来肯定就坑谁。这正应了一句话:“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种下蒺藜将来扎自己。”我是一名戒毒警察,在工作中发现戒毒人员中大多数人犯错都是因为父母从小溺爱,这些孩子不但坑害了自己爹妈,还坑害了全家,也把自己坑了。

(读2014年10月[上]《“看父敬子”与“看子敬父”》)

郑来福(河南)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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