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官场应酬

2014-10-27 06:21叶克飞
公务员文萃 2014年10期
关键词:官场官员

叶克飞

官场应酬风气贯穿了整个中国历史,只要有官场存在,就少不了吃喝应酬。

权力与应酬

权力与吃喝应酬,有时是个“鸡生蛋,蛋生鸡”式的问题。古代为官者,吃喝应酬是常态,几成官场规则,有时甚至不吃喝不应酬,就做不了官,掌不了权。同样,历代农民起义虽常有“均贫富”之类的口号,但若真想起到煽动性效果,还是得拿大鱼大肉和女人说事儿。也正因此,农民起义往往陷入“革命尚未成功,大家已经堕落”的怪圈,久贫乍富的义军在酒色财气面前迅速腐化,甚至比他们曾经反对过的人更加不堪。

以权力换取酒色享受,自古便有。早在周代,《周礼·天官》中就有记载,“凡王之馈,食用六谷,膳有六牲,饮用六清,馐用百有二十品,珍用八物,酱用百有二十瓮。”这种宫廷宴会在后世因为物质的丰富而愈发繁复,最盛大的当属每年阴历大年初一的大朝会之后的宴饮,百官均要参加,还可以携眷,这个古代最高规格的公款吃喝活动从周朝便已开始,直至清亡。

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南朝设“迎新送故之法”,地方官上任和离任都得送礼,一般送故以三年为期,即离任后三年内,原任职所在地每年都得去送礼。各州郡甚至设置了“送故主簿”这一岗位,专职迎来送往。这一制度并没有财政拨款,“饷馈皆百姓出”,所谓“花公款”,成了“花公众的钱”。有人以为越是皇帝昏庸、吏治混乱的黑暗年代,官员越热衷吃喝,其实不然。官员应酬吃喝之风,与政治是否清明基本无关,有时盛世反而更为流行。比如中国历史上经济最为繁荣的宋朝,就是官员吃喝风最为流行的年代。《宋史》记载,宋朝设有“旬设”之制,每一旬都有一次公费宴犒,将公款吃喝变成了国家制度,各衙门动用公款宴请都有公开账本,名为“公使苞苴”,这种用于公务接待的公款即称“公使钱”。名臣范仲淹曾解释过公使钱存在的合理性,“窃以国家逐处置公使钱者,盖为士大夫出入及使命往还,有行役之劳。故令郡国馈以酒食,或加宴劳”,认为这一切都基于公务,让来往公务人员能够安心工作。

这些制度使得官员动用公款吃喝成为常态,宋孝宗时的平江知府王仲行与祠官范致能、胡长文常用公款请客,“一饮之费,率至千余缗”。北宋的尹洙曾在《分析公使钱状》中记载,庆历三年,仅渭州官府官员,每月便有五次公款吃喝的宴会。《朝野杂记》记载,两宋时各衙门南宋时东南诸郡公使“帅臣监司到署,号为上下马,邻路皆有馈,计其所得,动辄万缗”,也就是说,不但有的吃,吃完还可以拿礼物。仅仅扬州一地,每年用于馈赠的小礼品就花费了十二万缗,一缗等于一千钱。苏轼也曾慨叹扬州的接待之“高大上”,称“八路舟车,无不由此,使客杂还,馈送相望”。北宋时,杭州已极为繁华,朝廷派赴该路的监司大多在城内设立办事处,杭州当地还得专门安排一名官员负责接待,大名鼎鼎的苏轼担任杭州通判时就疲于应付接待任务,甚至称这里是“酒食地狱”。时人曾这样描绘宋朝的公务接待:“送故迎新,交错道路。受迎者,惟恐船马之不多见;送者,惟恨吏卒之常少。穷奢竭费,谓之忠义;省烦从简,呼为薄俗,转相仿效流而不反。”此外,宋朝还曾有“凡点检或商议公事、出郊劝农等,皆准公筵”的规定,即官员下乡工作时可以公款吃喝。

也有人以为吃喝应酬都是贪官才做的事情,能臣干吏估计不好这口,文人型官员可能会自恃清高不屑为之,其实这种观点大谬。最典型的反面例子当属北宋宰相吕蒙正,他因母亲被休,年少时饱受歧视,靠个人努力考取状元并一路扶摇直上。他成功拜相后,大有凤凰男的姿态,生活极为奢侈。清人笔记中曾说他最爱鸡舌汤,每日后院宰杀的鸡只堆积如山。此事真伪并无定论,不过吕蒙正毕竟是一代名臣,遭遇外界提醒和抨击后,立刻收敛,回复了原先的节俭状态。关于这个“鸡舌”的典故,前几年还曾被安在唐代官员李绅身上,指他生活豪奢,尤其爱吃鸡舌。李绅曾历任御史中丞、户部侍郎、节度使和尚书右仆射门下侍郎等要职,拜赵国公。但真正使他名垂千古的还是那首小孩也会背的《悯农》:“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早已是千古名句,提示大家要爱惜粮食。不过他与鸡舌的故事并未见诸史料,估计只是以讹传讹,但以其地位和唐代风气,生活豪奢倒不会假。

有制度,难约束

对于公款吃喝,大多数朝代都将之视为严重作风问题,并曾出台各种制度予以限制。如汉景帝时就曾立法,要求官员到任、离任及外出巡视时若接受宴请,必须自己掏钱买单,否则将免官。最严苛的要算是北魏献文帝,他规定若官员在地方巡视时吃掉一口羊、喝掉一斛酒,就“罪至大辟”,也就是判处死刑,同席吃喝者也有协从罪名。

五代之时,有买宴之风之说。“五代之时,不特方镇入朝买宴,后唐明宗天成二年(927)三月,幸会节园,群臣买宴,则在朝之臣亦买宴矣”。换言之,不仅仅地方军人和官员要买宴,朝中大臣们过来陪吃,也得自己掏腰包。直到后周时,太祖郭威才为此举画上句号,他拒绝了官员侯章的“买宴钱”,表示“诸侯入觐,天子宜有宴犒,岂待买邪自今如此比者,皆不受。”买宴表面上看是将公款吃喝的花销转嫁给了官员,在一定程度上节省了国库开支,但熟悉官场运作的人都清楚,官员有各种办法可以将之再度转嫁,比如回自己单位报销,或者转给下级买单,即使真的一度自掏腰包,也可以通过横征暴敛或者索贿将之讨回。

在吃喝风最盛、甚至将之制度化,变成官员福利的宋朝,也曾立法整顿吃喝风,而且堪称历朝历代中立法最为详细的。如《庆元条法事类》记载,“诸道守任臣僚,无得非时聚会饮宴以妨公务”,各州县官“非遇圣节及赴本州岛公筵若假日,而用妓乐宴会者,杖八十”。《职制敕》则规定各官“预妓乐宴会者各徒二年,不应赴酒食而辄赴各杖一百”。从这一点来说,前述的“旬设”制度甚至有点“高薪养廉”的意味,希望借助公款吃喝的制度化,规定时间与规格,以此限制公款吃喝的次数。湖州知州刘藻在任上“专事筵宴,库帑告竭”,被降职罢官,前文提到的“一饮之费,率至千余缗”的王希吕、范成大与胡元质等人,也被宋孝宗“怒而诎之”。

宋代文学家苏舜钦也曾因公款吃喝落马。他曾担任集贤校理、监进奏院(所谓进奏院,即藩镇节度使的驻京办),而且还有后台,老丈人杜衍时任宰相。有回他将公家的废纸卖掉,用所得买酒设宴,还招来乐妓助兴。结果被老丈人的政敌得知,立即指使御史弹劾,苏舜钦以“自盗”罪名被免职,并被赶出京城。

宋朝还有个规定,要求当权者“不得取食味于四方”,即不得向各地索要地方特产和美味,防止横征暴敛。《邵氏闻见录》记载,宋仁宗有次病了,皇后想找江淮一带的特产糟白鱼给皇帝补身子,但寻遍京城,一无所获。恰巧宰相吕夷简的夫人到宫中给皇后请安,皇后想起吕夷简是寿州人,家里也许有,便对吕夫人说:“上好食糟淮白鱼,祖宗旧制,不得取食味于四方,无从可致。相公家寿州,当有之。”吕家果真有,于是吕夫人赶紧把糟白鱼送至宫中。

但这些制度虽然在某些节点和事件上起到了约束作用,却无助于改变整个官场风气,大吃大喝贯穿于两宋,直至灭亡。更值得思索的是,明朝从一开始就对公款吃喝予以极大约束,但公款吃喝乃至迎来送往的密度却不亚于宋朝。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出身低微,因此对官员腐败深恶痛绝,甚至到了矫枉过正的程度。他的制度建设直接影响了明代官场生态,但遗憾的是,这种影响基本上是负面的。明代官员的俸禄极低,法令中对腐败行为的制裁极为严厉,动辄上升到杀头甚至灭门的程度,但与此相对应的是,在朱元璋死后,明代官员在腐败道路上前仆后继,大贪频出,各种五花八门的行贿受贿手段层出不穷,几乎可以编一本《官场腐败大全》。吃喝风也随之盛行,成为腐败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

而迎来送往偏偏就是明代官员不可避免的官场规则。文学家袁宏道曾在万历年间当过吴县知县,才上任几个月,就致信朋友大吐苦水,说人人都觉得做官好,其实做官真辛苦,做知县尤其苦,因为“上官如云,过客如雨”,每天从早到晚都在接待。

应酬吃喝依附于官场生态

公款吃喝乃至迎来送往之所以成为历朝历代都无法解决的风气,与官场生态有着直接关系。

宗承灏曾在《灰色生存》中写道:“中国古代官场是一个熟人社会,很多事玩来转去最终都要纠结在‘人情二字上面……熟人社会的最大特点就是让人与人之间形成一种私人利益的对接管道,并通过这种管道把人与人联系起来,将各个点连成一条线,最后构成一张张无所不在的关系网。而灰色收入正是这一张张关系网捕进去的鱼和虾,网越大捕进去大鱼大虾的几率就越高。关系网越织越密,灰色收入也就愈演愈烈,并进而成为深度扭曲的人际关系的一种润滑剂。”在熟人社会里,人情大过天,官员无论是想升迁还是想自保,都必须通过付出大量交际成本来维系人情。吃喝作为交际的必要手段,与送礼一样,就此成为通用的官场规则。

但与此同时,历朝历代官员的俸禄大多不高,要维系这种“灰色生存”,就需要更多灰色收入,这些灰色收入的重要来源就是公款。比如明代,地方官的主要收入其实是地方财政收入的截留,即俗称的“火耗”,京官的主要收入则来自地方官的馈赠。清朝曾以明朝为鉴,试图整顿风气,明令京官去地方,上级领导到下属单位,出差费用一律自理,地方和下属单位也不能宴请馈赠。可是,清朝沿袭了明朝的低俸禄,京官待遇尤其低,因此,外放或出差都成了发家致富的机会。地方官为了升迁,也会尊重京官的“话语权”,常年孝敬。二者相互作用,形成了在皇权体制下根本无法动摇的利益链。在这种大背景下,动用公款吃喝简直就是“小儿科”的行为,何况,即使官员自掏腰包,这笔饭钱的来源大多也非正道。

清道光年间进士张集馨著有《道咸宦海见闻录》,此作也是后世研究官员灰色收入的重要资料,如《灰色生存》和《隐权力》等书都曾将之引为资料。他曾在翰林院呆了六年,三十七岁开始外调,宦海浮沉,历任山西朔平府知府、陕西督粮道、四川按察使、直隶布政使、河南布政使和福建布政使等职。他对自己的总结是:“应酬,不可谓不厚矣!”即使没有迎来送往,本地官员彼此间也少不了各种宴会,以联络感情。尤其是张集馨身为督粮道,更不能占着肥缺不会做人,所以必须在自己的收入里面拿出一大部分用于官场接待和联络。

清代汪辉祖曾著有《学治续说》,其中就曾大谈接待的重要性,这事儿处理不好,别说升迁了,连官位恐怕都保不住。他还认为,“凡有陋规之处,必多应酬。取之于民,用之于官,谚所谓‘以公济公,非实宦橐,历久相沿,已成常例”。“取之于民,用之于官”八个字,揭示了真相。

(摘自《资治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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