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吃空饷”需改革人事制度

2014-10-28 22:21刘白
决策探索 2014年19期
关键词:空饷铁饭碗乱象

刘白

官员子女“吃空饷”的新闻曾在一段时间内密集见诸报端,引起公愤。但现在看来,这仅仅是冰山一角——据媒体报道,随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不断深入,仅河北、四川、河南、吉林四省已清理10万余“吃空饷”者。

数字触目惊心,“吃空饷”的招数也令人眼界大开。除了常见的“旷工饷”“病假饷”,还有“多头饷”“违纪违法犯罪人员饷”“冒名饷”和“死人饷”等等。如此人事管理乱象,会漏掉多少公共财政资金,简直不敢设想。

其实,整治“吃空饷”,中央并非没有相关的纪律和规定,只是散见于《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文件,没有形成专门的论述和针对性。这造成了现在“吃空饷”治理的焦灼现状:集中整治时有据可依,常态管理时却形同无规定、无要求,对于想钻空子的单位和个人,不啻牛栏关猫。

更重要的是,体制内的人事管理制度给了“吃空饷”以机会。现行人事管理制度沿袭了计划经济时代的传统,仍以编制管理为核心内容。通俗来说,编制就是老百姓俗称的“铁饭碗”,是一个人在机关中的“占位”。财政资金对工资、福利、待遇的配给,是跟着编制走的,无论人员是否在岗、人岗是否分离,焊在机关餐桌上的“铁饭碗”都能照例分饭吃。有编制的人会将它看作永久的身份、终身的待遇,而单位管理者也没有整顿“吃空饷”的动力,反正多付的工资是从财政兜里掏,没干的活自然有编外职工担着。在管理者和离岗者心照不宣、甚至利益共谋的情况下,“吃空饷”在某种意义上成了体制内的特殊福利。

在此视野下,整治“吃空饷”应有多梯次的方法。短期内应该学习江西、湖南,开展集中整顿,打开人事改革局面。中期是将这些治理经验反馈到政策层面,形成统一的针对空饷乱象的规制。有专家认为,“吃空饷”涉嫌触犯贪污罪、诈骗罪,建议司法部门介入,这亦是法制化管理的路径。长期来看,还应该加快事业单位改革,让职工的奖励、考核、竞聘、解聘制度突破传统的编制管理,吹散那层雾霾般笼罩在机关上空的“编制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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