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林业档案信息资源开发与利用

2014-11-12 06:21周晶
黑龙江史志 2014年11期
关键词:档案信息资源原则

[摘 要]林业档案信息成为一种资源已是人们的共识,开发作为社会记忆工具的档案的信息资源,服务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已成为档案部门的中心任务。近十多年来,我国信息产业迅速发展,信息网络设施明显改善,林业档案信息资源开发与利用对档案事业的新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关键词]档案信息资源;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原则;采取的措施;开发的意义

当今信息时代,信息成为一种资源已是人们的共识,开发作为社会记忆工具的档案的信息资源,服务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已成为档案部门的中心任务。林业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就是档案部门根据社会需要采用专业方法和现代化技术,发掘、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所收藏档案中的有用信息,方便利用者利用,以实现档案的价值和作用(1)。

一、林业档案信息资源开发

(一)林业档案信息资源开发的原则

林业档案信息资源开发的原则主要包括馆(室)藏基础、信息有序化、信息激活、充分利用、全面效益五个原则。

馆(室)藏基础原则主要是指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必须以本馆(室)所收藏档案为基础,因馆(室)制宜,扬长避短,突出馆(室)藏特色,做好开发工作,从实际出发,最大限度的发挥出馆(室)藏优势;信息有序化原则主要是指为利用者利用档案信息建立查找入口处,并把这些入口处集中在一起,架起一座档案信息与利用者之间沟通的桥梁,这就是建立检索系统,这也就是使林业档案信息资源结构有序化,实现有序化,是开发林业档案信息的基础和前提,从而提高利用林业档案信息的效果;信息激活是林业档案信息资源开发的最基本和最高的目标性原则。从档案利用者方面来说,信息激活是对档案信息的消化、吸收和利用而产生新的知识。从档案部门方面来说,是为了有效地提供林业档案信息为利用者服务,而不断提高林业档案信息的开发层次,进行加工,把林业档案中有用的潜在的信息挖掘出来,及时提供给利用者,发挥林业档案的最大效益和实现其价值。

全面效益原则必须遵循投入产出规律,深入研究如何科学地、经济地投入人力、财力、物力,以获取最佳、最大效益。林业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应力求做到现实效益与长远效益相统一,局部效益与整体效益相协调,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并重。

(二)林业档案信息资源开发的意义

林业档案信息资源除一般信息的共性外,还具有分散性、原始性和历史回溯性,这些特性决定了林业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是要对林业档案中记录的各种信息进行分析、整理、归纳、加工,从原始的、分散的、芜杂的林业档案材料中提炼出真正对现实有用的东西。因此,对林业档案信息资源进行开发,加工成林业档案信息产品,为利用者所用,才能产生新的生产力、知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从而体现其自身的价值。充分开发林业档案信息资源,使林业档案资源转化为直接的生产力要素,对提高社会生产力、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具有重的意义。

二、林业档案提供利用

(一)如何做好林业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

林业档案工作是服务性的工作,主要集中表现在林业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上,要想把林业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做好,首先需要明确服务的方向,端正服务态度,同时必须要熟悉本档案馆(室)保存档案的数量、内容和成分存址,了解和研究利用者的需要,做好档案提供利的预测工作,正确处理提供利用和保密的关系。

(二)林业档案提供利用服务的方式

按提供林业档案信息加工深度的不同,分为一次、二次和三次档案文献服务。按档案利用服务人员参与的程度,可分为被动式和主动式服务。按服务设施和方法的不同,分为阅览服务、档案的外借、制发档案复制本、档案证明、目录、展览、咨询和网络化数字化环境下的档案利用等。

(三)林业档案提供利用的宣传和咨询服务

林业档案提供利用的宣传工作的目的是启示人们正确认识和使用档案,使林业档案工作为人所知,取得各方面的重视与支持,而使林业档案事业能不断地发展。必须大张旗鼓地宣传馆藏和开放档案的内容;在提供利用工作中,宣传馆藏档案对机关工作、生产建设、科学研究等方面发挥作用,以典型事例说明,使人们了解林业档案的价值和作用;利用林业档案的有关规章制度和手续以及在如何利用林业档案上给予具体帮助,自觉遵守规章制度,维护林业档案的完整与安全。方式主要有档案展览,根据需要,按照一定的专题或会议,将有关林业档案史料编辑成册,公开出版或内部参考等。

林业档案咨询服务工作是档案馆(室)为利用者服务的一种方式,以林业档案为根据,通过个别解答问题的方式,向利用者提供林业档案、林业档案专业知识、林业档案检索途径的一项服务性工作。种类按内容性质可分为事实性、指导性与检索性咨询三种;按难易程度,可分为一般性和专题性咨询两种;按利用者提出咨询问题的方式可分为口头、书面和电话咨询三种[1]。

三、林业档案提供利用与档案信息资源开发的关系

林业档案提供利用工作是档案保管部门以所收藏的文化财富为依据,通过一定的方式与方法,直接提供林业档案信息,为社会各项事业服务的一项业务活动。林业档案提供利用和林业档案信息资源开发有密切的联系,它们都是为了发挥林业档案的作用,实现林业档案的使用价值,以林业档案为对象,开发为提供利用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提供利用的成效体现着开发的结果。林业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包括信息的传输服务,与林业档案提供利用有一定的交错。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贯彻和实施,使我国档案利用理论的内容更加充实和完善,体系日益成熟,并逐步形成我国独有的特色,随着计算机的普及应用和网络时代的来临,档案利用的方式、方法正在发生革命性的变化,档案利用理论要与时俱进,日臻完善。近十多年来,我国信息产业迅速发展,信息网络设施明显改善,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和利用,对于档案事业的新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参考文献:

[1]陈智为,邓绍兴,刘越男.档案管理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

作者简介:周晶(1975-),女,大学本科,副研究馆员,现从事档案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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