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编辑部
10月23日,十八届四中全会在京闭幕。舆论普遍认为,在“依法治国”方略提出17年之后,党的中央全会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为建设法治国家描绘出一张新的工程图、路线图,表明中国走向法治国家的进程必将加快。10月28日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公布。这份被称为依法治国“升级版”的方案有哪些新思路、新观点、新举措,将对我们的工作生活带来什么影响?为方便广大读者更加了解全会精神,本刊梳理了《决定》中的亮点内容以及专家学者的观点,以供学习时参考。
综述篇
【关键词语】党的领导
【决定摘录】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
【专家解读】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马怀德认为,我国在宪法中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那么,坚持党的领导则是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决定》把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阐述得非常清楚。应该明确的是,推进依法治国必将加强党的领导,而不是削弱党的领导。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在推进法治建设进程中必须发挥带头作用,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
【关键词语】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决定摘录】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形成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