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医疗卫生要避免过度市场化和商业化

2014-11-18 09:09许敏
青年与社会 2014年23期
关键词:医疗卫生政府

【摘 要】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以来,中国经济取得飞速的发展,可是医疗卫生情况却不太乐观。市场化发展促进了医疗卫生领域的竞争、减轻了政府的负担,但过度市场化和商业化造成的消极影响损害了公民的健康权,“看病难、看病贵”情况依然严峻。这样的情况下,我国政府应该站稳在基本医疗卫生领域的脚跟,同时增加对医疗卫生的有效投入,对医疗卫生市场化和商业化发展进行有效的引导,使群众真正有效而公平的享受医疗卫生服务。

【关键词】医疗卫生;过度市场化;政府

2014年7月8日李克强总理会见世界银行行长金墉和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陈冯富珍指出,人的健康是发展的动力。健康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力之一,与公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国家和政府有责任保障公民的健康权益。医疗卫生资源的分配与社会起点的公平密切相关,医疗卫生改革直接影响了国家的稳定发展。但当前“看病贵”的形势依然很严峻,真正普惠于民的医疗卫生体制还未真正得以实现,群众对医疗卫生改革的呼声很高,本文认为,造成这种局面的主要原因是医疗卫生的过度市场化和商业化。政府应该明确其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中的角色和定位,尤其是在基本医疗领域的主导角色,避免过度市场化和商业化。

一、医疗卫生的市场化、商业化演进

计划经济时期,公费医疗、劳保医疗、合作医疗制度覆盖了绝大多数人口,医疗卫生设备、设施等大体来源于政府和各经济集体的投入,药品价格也被有效控制,大多居民看得起病、吃得起药,医疗卫生的公益性比较高。但医疗技术水平低、发展缓慢,医疗机构人员积极性低。改革开放以来,医疗卫生机构的所有制结构由公有制转变为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形式。20世纪80年代,政府医疗改革主张放宽政策,放权让利,自主权膨胀的医疗机构的管理越来越转变成企业化的管理方式,各医疗机构之间由分工协作步入了全面竞争,医疗机构成为拥有独立经营意识的利益主体。商业化的医疗卫生体制使财政负担得以减轻、医疗卫生事业得以发展、技术服务水平得以提高、供给能力得以提升,以及医疗卫生服务人员工作更加具有活力。

二、过度市场化、商业化的消极影响

医疗卫生市场的竞争日渐激烈,理论上讲,市场竞争的进行能够促进医疗卫生行业的发展,使得医疗医药机构的运转能够更加有效,最终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质量和降低医疗卫生服务的费用。2000年,世界卫生组织进行成员国卫生筹资和分配公平性的排序中,中国位列191个成员国的倒数第四(188位),这样的排名无疑是对医疗卫生事业市场化的一种抨击。医疗卫生的过度市场化和商业化使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公益性逐渐减弱,其追求的主要目标逐渐变为经济利益,甚至公立医疗机构的社会公益目标也在淡化。医疗卫生领域的市场化发展使得医疗服务费用不断增加,市场化的政策趋向把人民推入一个尴尬的境地。“羊毛出在羊身上”,这句话是很有道理的,群众要看病,医疗卫生成本自然而然转移到了群众的身上,个人医疗费用负担重,“看病贵、看病难”、“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层出不穷,医疗卫生资源供给的公平性低下。

三、医疗卫生过度市场化、商业化导致消极影响的原因

从1978年至2002年,中国卫生总费用从110.2亿元增加到5684.63亿元,期间政府投入的总费用在逐年递增,但政府要节约开支,医疗卫生的市场化和商业化正好能起到减少政府的支出的作用,政府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百分比并不高,在医疗卫生的行政管理和财政投入中,中央政府的统一协调职能也不断弱化,地方政府愈来愈承担更多的责任,药品的生产和流通也全面走向商业化。医疗卫生改革的市场化表面上看能够减小政府开支,可是政府投入比例小意味着医疗卫生机构需要依靠创收来维持其运转和发展,甚至是用创收来谋取更多的经济利益。医疗机构需要支付部分的医疗机械设备等成本,同时,由于市场化带来的竞争,许多医疗机构都争先恐后购置更为先进的设备和仪器。如此一来,医疗卫生机构只能在市场化的大潮中通过创收来站稳脚跟,因而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并未得以真正的解决。

四、中国的医疗卫生要避免过度市场化和商业化的建议

(一)增加政府投入力度

政府投入力度的不够促成了医疗卫生市场化和商业化的发展,但由于激烈的竞争和利益的驱使,市场化不像理论上那样理想化和完美化,过度市场化的消极影响最终由公民买单。政府应该增加对医疗卫生到绝对投入,同时,考虑到医疗卫生日益重要的地位,还应该提高医疗卫生投入在政府总投入中的比重。

(二)政府需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中占据主导角色

医疗卫生具有外部性和专业特殊性,其中,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具有准公共产品属性,专业的医疗卫生人员和普通民众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关系,过度市场化会使医疗卫生机构与普通公众间的距离越来越远。医疗卫生是民生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投入更加关乎广大群众的健康权益,而这些方面由政府投资是最具经济效益的,同时,为了真正保障公民的健康权益,不可能将医疗卫生全权的交给市场,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领域中,政府必须承担应有的责任。

(三)引导医疗卫生服务的市场化发展

在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领域,需要政府站稳脚跟,但在非基本医疗服务方面,市场化是医疗卫生服务得以发展不可缺少的一种有效方式。只是,市场化的过程需要政府适时的引导和纠正,以防止过度市场化酿成的消极后果。非基本医疗服务方面,居民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来选择,而政府需要做的就是鼓励商业医疗保险等的发展,提供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严厉打击市场化过程中出现的非正当竞争等等。政府鼓励其发展,但同时要守护好群众的健康权。

参考文献

[1] 张茂松.医疗保障中的政府责任研究——兼论我国医疗保障中的政府责任缺失[J].经济经纬,2007(4).

[2] 刘军民.过度市场化与高度分权化:中国医疗卫生改革的双重误区[J].开放导报,2005(5).

作者简介:许敏(1988- ),女,电子科技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研究方向:现代公共管理。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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