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30年来,深刻的社会经济变迁持续影响着中国人口发展态势。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显示,中国家庭数量至2010年已超过4亿户,家庭平均人数比1982年减少1.34人,总趋势是1-3人户的比重持续上升,4人及以上家庭比重持续下降。
家庭在变小,却不一定变得更“核心”。随着单位制的解体,个体已由过去的“组织的人”变成现在“家庭的人”,社会将很大一部分保障负担转移给了家庭,家庭成员间的传统互助模式成为应对外部风险的前提。家庭政策体系的完善与改革应以提高家庭福利水平和扩大福利覆盖面为主要目标,而非继续“减轻国家或企业的社会负担”。
在现有行政管理体制下,家庭发展在发展序列中的排序以及家庭政策优先对象的确定都要取决于相关部门对家庭事务的理解,相关部门之间职责交叉但界限不明确的情况时有出现,因此推行以家庭整体为福利对象的社会政策势在必行。
例如可尝试以家庭为单位的税收政策及税收优惠措施,尤其要将有养老需求家庭的经济成本考虑在内;或尝试以家庭为单位的社会保险及医保制度,允许保险在家庭成员间转移,并向老年夫妇倾斜,也可考虑将家庭成员所承担的某些长期家庭服务纳入社会范畴。
必须清醒认识到,在人口与社会变迁过程中,中国传统家庭供养和照料模式已无法找回,只能在变化的社会体制中创造新的中国式家庭。
(摘自《瞭望东方周刊》 胡 湛/文)endprint
党建文汇·下 2014年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