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畲族伦理形成与发展的历史根源和条件

2014-11-25 22:02雷伟红
黑龙江史志 2014年5期

[摘 要]畲族在其历史的发展过程中,形成和发展了独特而丰富的畲族伦理。对畲族伦理特质的考察必须要探讨影响和制约它形成和发展的根源和条件。通过剖析这些根源和条件,展现畲族伦理的独特魅力。

[关键词]畲族伦理;形成发展;历史根源和条件

畲族伦理是畲族人民在改造自然和社会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以善恶为评价标准,以社会舆论、传统习俗和内心信念为维系工具的用以调节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关系的行为准则和伦理意识、社会风范的总和。包括伦理道德意识、伦理道德原则规范和伦理道德实践或活动三部分。畲族形成的历史过程决定了畲族伦理的性质和内容。对畲族伦理的许多特质的考察都必须回到畲族族源史中去寻找答案。畲族伦理是伴随着畲族的形成而产生,发展而发展。对畲族伦理的认识只有深入到影响它形成和发展的根源、条件才能深刻的理解。因此,研究畲族伦理,必须从发生学的角度探讨畲族伦理形成和发展的历史条件和影响其产生、发展的各种因素。

一、畲族伦理形成和发展的自然地理条件

畲族伦理形成和发展的自然地理条件是畲族所处的地域环境。畲族是一个山地民族,自称是“山哈”,意为山里人,在历史上,畲族大多居住在崇山峻岭和偏僻山区,无论是最早史书记载的居住地,还是畲族迁徙居住地抑或是畲族定居地都是如此。根据史书记载,公元七世纪初的隋唐之际,畲族先民已经聚居在闽、粤、赣三省交界地区,这个地区地域毗连,生态环境相似,森林繁茂,高山叠起,交通比较闭塞。唐末以后直至明清,畲族人民历经千辛万苦迁入闽、浙、赣、皖之时,土地已被财主占有,平原之处已被汉族同胞所居住,自然条件较好的地方,已被汉族所恳植,畲民只好在半山腰垦山筑田,或租种他人之地,因此畲族一般居住在山腰或山脚。畲族分布地区属于东南丘陵地带,区内山峦起伏,丘陵密布,海拔1000米以下丘陵山地占90%。地势由西北向东南沿海倾斜,山脉由东北至西南走向。主要山脉有闽、浙、赣三省交界的仙霞岭,闽赣交界的武夷山和杉岭,海拔1500米左右,其余山脉也在500—1500米之间。畲族比较集中的闽东境内,有太姥、鹫岭两山脉,浙南境内有括苍山脉的南延和洞宫诸山。山区县畲族居住在山腰、半山腰,平原县畲族大多住在山脚。景宁畲族自治县的畲民居地大多海拔为300-900米。福建霞浦30个畲村,19个住在300-500米,11个在250米以下。畲族所处的山区的地域环境不仅形成和发展了畲族独特而丰富的伦理内涵,特别是在对待人和自然的关系方面有自己独特的思考和内涵;而且塑造了畲族人民具有勤劳勇敢、自强不息、坚韧豁达、热情好客、淳朴善良的优良的民族品格。

二、畲族伦理形成和发展的经济基础

畲族伦理形成和发展的经济基础是畲族的经济方式。畲族人民在历史上曾长期从事刀耕火种的农业生产。畲族的名称反映了畲族先民早期从事刀耕火种的农业生产。“畲”字本义为“刀耕火种”。唐代刘禹锡等一些诗人生动地描述过畲民刀耕火种的情景,广东、福建、浙江、江西等各地的史志也记载了畲民刀耕火种的农业生产。刀耕火种的农业生产具有以下的特点:一是集体性。刀耕火种,必须依赖集体的力量、以群体的方式进行。因深山老林中自然条件十分恶劣,豺狼虎豹经常出没,为了能有所收获,必须几户乃至几十户的火田,连成一片。社会环境也只有集体行动,才能对付统治阶级的欺榨。这就形成了畲族生产上互助的伦理观念和行为规范。二是粗放性。刀耕火种,只要有“刀”就行,生产工具简单,生产活动内容单一,自生自长,广种薄收。这种粗放的生产,需要有广阔的空间、资源丰富的自然条件才能进行,而尚未开发的东南沿海山区,正好给这种刀耕火种的农业生产提供了条件,并使之不断得到延续,千年不灭。三是易迁性。刀耕火种的特点是休耕式种植,火后的地,一般只能种三年,第二年产量最高,第四年再种,产量很低,因草木灰和泥土的肥力已基本消耗完毕,必须另辟一地,重新“火田”。三年后,畲民要迁居到另一地方才能继续刀耕火种。实际上畲民起着开垦队的作用,开了一山又一山。四是封闭性。畲民在荒僻山谷中刀耕火种,对封建统治阶级来说,它有利于山区的开发。同时层峦叠嶂、荆棘丛生的山区是一种地理隔绝机制,使先进的生产方式难以进去,从而使刀耕火种的生产习惯能一直得以保持。[1]畲民这种“刀耕火种”的生产方式,一直延续到二十世纪中叶。其原因在于畲族是一个弱小的民族,在一个强大的封建民族的迫使下的一种逃避封建化的行动,是落后的原始生产力,一时无法适应封建关系而产生的自发性抗拒。畲族离开原居住地之后,每迁到一地,平坦之地已为他人垦植,土地已为他人所占有,没有土地这一生产资料,是畲族一直从事“刀耕火种”的首要原因。[2]

因刀耕火种系原始粗放耕种方式,农作物产量较低,加之居住在深山老林,野兽经常出没,为增加经济收入以弥补农业收入不足,消除兽害,畲族的狩猎生产较为发达。畲民除了从事农业生产和狩猎生产之外,利用山区资源,在农闲时还从事以采集、负薪、挑碳、背木头、挑铁沙、抬轿等副业,增加经济收入。“刀耕火种”、狩猎为主,辅之以采薪,这是畲族一千多年来传统的生产活动。恩格斯曾说过:“一切以往的道德,归根到底都是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的产物”,[3]“人们自觉或不自觉地,归根到底总是从他们阶级地位所依据的实际关系中—从他们进行生产和交换的经济关系中吸取自己的道德观念”。[4]因此,如果以社会制度和社会发展形态作为分类标准,将民族伦理分为原始社会伦理、奴隶社会伦理、封建社会伦理、资本主义社会伦理、社会主义伦理和共产主义伦理的话,那么畲族伦理就保留了浓厚的原始社会伦理的残余。

三、畲族伦理形成和发展的历史根源

人口迁移是畲族伦理形成和发展的历史根源。畲族在历史上进行了频繁而持续的迁徙活动,它不仅是造成了畲族今天如此分散的分布状态的根本原因,也对畲族自身的社会和发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特别是对畲族伦理的形成和发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迁徙是畲族及其先民最显著的特点。早在宋代畲族形成之前,畲族先民分隋唐以前、唐、宋三个时期接续性多波次迁入闽粤赣三省交界处原住区。畲族形成后,又从闽粤赣三省交界处向东北方向为主流的迁徙,造就了闽东、浙南这一新的畲族大本营。畲族在闽南的分布进一步北扩,远迁至闽北、赣东北、浙北,直至皖南。非主流的迁徙是由粤东向珠江入海口一带迁徙,由赣南向湖南、湖北和贵州的迁徙。如明万历四十二年(1614年)由钟石洪带子孙28口从宁德迁居景宁锦岱洋岭脚的支族,自宋元佑元年(1086年)由广东潮州潮阳县迁出,直到景宁共520年,历经广东海阳、揭阳、饶平、增城;湖南宝庆,福建南靖、同安、安溪、连江、罗源、宁德等11个县,共迁23次。仅福建南靖县住20年,有5次迁徙。造成畲族及其先民两千年迁徙的原因有:(1)传统的生产方式是迁徙的根本原因。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社会现象是经济关系的产物,因此,原始生产力才是根本之因。畲族“刀耕火种、狩猎为主,辅之以采薪”的传统生产活动,具有集体性、粗放性、易动性和封闭性的特征,就决定了畲族以整个民族的形式,由南向北山区迁往,且延续千年之久。(2)封建政府的政治压迫和军事镇压迫使畲族迁徙。元明时期,因统治者的政治压迫和军事镇压,畲民反抗斗争的频繁爆发和畲族起义军的长途转战及失败后的流散,是造成历史上畲族离散分布各地的一个原因。(3)封建政府对畲族的强制移民。元明时期,畲族的起义被镇压后,不少畲民被强制移民,这种强制移民发生于福建、江西和海南。(4)封建社会的经济剥削造成了畲族迁徙。面对封建统治者和地主阶级对畲族的残酷经济剥削,畲族除了发起反抗斗争外,就是为了逃避赋税进行大量的迁徙。明清时期畲族大规模的迁徙对开发东南沿海山区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正是历史上畲族频繁迁徙造就了畲族今天分布在闽、浙、赣、粤、黔、皖、湘、鄂八省,并集中聚居在闽东、浙南的“大分散、小聚居”的格局。畲族的“大分散”,与其他民族杂居相处,不仅使得畲族伦理文化与其他文化类型有着更多交往、融通的历史契机,因而表现出畲族伦理的交融性特点;而且也使本民族伦理文化在与其他民族文化的交流、冲突、碰撞中得到调适与整合,丰富本民族的传统伦理文化,从而呈现出伦理文化形态的多样性。大分散中的小聚居,有利于保持和传承畲族在饮食、生活、丧葬等方面的生活传统和习俗,有利于畲族宗教伦理、家族伦理等的形成和发展,更有利于形成和发展畲族伦理的民族特色。可见畲族人口迁移造就了畲族伦理的同一性和多样性。

四、畲族伦理形成和发展的思想渊源

畲族伦理形成和发展的思想渊源主要有两个:一个是畲族形成之前即畲族先民的文化,另一个是以儒家伦理道德文化为核心的中国传统文化。

因畲族无本民族文字,故关于畲族的历史来源缺乏可信的文字材料,使得畲族的来源学术界有不同的观点。归纳起来有三种观点:第一是“外来说”。主张畲族是由武陵蛮、长沙蛮或古代“东夷族”靠西南的一支“徐夷”南迁发展演变而形成的;第二是“土著说”。主张畲族是古代闽粤赣边的土著居民发展形成的,对土著居民的认定,又有百越人后裔、闽族后裔和南蛮的一支等不同派别。第三是“多源说”。主张武陵蛮、长沙蛮、百越民族、南迁的汉族、还有湘赣闽粤交界区域其他土著种族,共同缔造了畲族,他们都是畲族构成的要素,这些要素有主有次、有先有后地接触、交流、融汇、同化,经过一个漫长的有机的辩证互动过程,才发展、演化为畲族。畲族的族源反映了畲族在其历史曲折发展和民族形成过程中,同蛮、越、闽、夷以及汉等各族群体彼此互动、混化、交融的关系。针对上述三种观点,多源说更具有可信度。因为对畲族族源的索解,必须尽可能吸取多种学科的研究成果,将畲族文化的多个层面,如神话传说、经济生活、生态环境、语言文学、族群关系、服饰、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等特点,都纳入并给以全面的考虑和分析。综合考察畲文化各个不同的侧面,不难发现,畲文化显现出的是一个多元共生的复合格局,由此可以得出畲族来源的复杂性。[5]反过来可以推断,正是由于畲族来源的多源,使得畲族文化既信奉始祖传说,又崇拜凤凰;既深受汉文化的影响,又顽强保持着民族性;既说客家话,又操布努语;妇女则有本民族特有的服饰等等。可见,作为畲族主要文化组成部分的畲族伦理,因畲族族源的多源化,包括苗瑶畲同源使得其天生就具有与苗族、瑶族伦理相同的一些特质,而且在历史上与汉族的客家民系、福佬民系有着密不可分的互动关系。

以儒家伦理道德文化为核心的中国传统文化对畲族伦理的形成和发展的影响非常重要。从内容上看,畲族伦理大量吸取了儒家伦理道德文化,特别是理学伦理文化的思想内容。儒家学说自形成以后,在两宋便发展成为“理学”,理学是儒学发展的一个里程碑。理学亦称为道学,其最大特点是:以儒家的伦理纲常为核心,吸收佛教、道教的宇宙观和诸子思辨方法,建立起思辨而精致的新儒学体系。它的产生,使传统的儒家伦理思想获得了完备的理论形态,达到了最高的发展阶段,并使儒学以新的形态重又取得了独尊的地位。理学充实和完善了前代儒学的理论,强调“格物、致知、正心、诚意、修身”是“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前提,强调通过道德自觉达到理想人格的建构与实现,也强化了中华民族注重人格气节和德性情操,注重社会责任与历史使命感的文化性格。这些以宋明理学为核心的中国传统伦理思想为畲族伦理道德文化的形成提供了重要思想文化资源。如畲族历史上的名人,被誉为“筹台宗匠”的蓝鼎元(1680-1733年),字玉霖,号鹿洲,福建漳浦县赤岭人。为清代知名学者和经世之材,是一位对台湾历史有较大影响的官吏。除此之外,蓝鼎元还是一位著名的理学家,是清朝初年儒学道南学派的代表性人物,道南学派有别于当时空谈心性而与现实相脱离的程朱理学而发展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学术流派,其显著特点即是主张学术上的经世致用。蓝鼎元不仅继承了传统儒学关于忠、孝、礼、民、君、天和“重实心”的公私观的伦理思想;而且还发展传统儒学伦理思想。他对“道”作出了新的理解与发挥,使其成为一个属于实学范畴的核心概念,倡导“齐家当自妇女始”的伦理观,提出了“农商惠吾德”的新伦理思想,打破了“发展商品经济即破坏传统美德”的旧观念,对人们的思想起到一定的启蒙作用。[6]

五、畲族伦理形成和发展的政治根源

政治制度是畲族伦理形成和发展的政治根源。在畲族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各个时期统治阶级对待畲族的态度和政策,致使畲族在不同时期的处境、遭遇和社会地位是不同的,这对畲族伦理的形成和发展产生了重要制约和深刻的影响。

唐代,唐高宗派陈政、陈元光父子率军镇压泉、潮间的“蛮僚”苗自成、雷万兴、兰奉高等起义后,在漳汀设治,唐王朝从军事上、政治上对畲族进行统治,在畲族地区推行封建剥削制度,强迫畲族人民缴纳“贡赋”。自此以后,畲族便受历代封建王朝的统治。在宋元时期,封建统治者通过招抚畲族内部的上层实行羁糜统治。到了明、清时代,统治者还继续采用招抚笼络手段。在畲民地区设置了抚瑶土官,这种“土官”,就是封建王朝统治畲族地区的基层政权形式,并通过它向畲民征税,后来就发展到与汉族一样编图隶籍,编甲完粮,实行保甲制度。先是从明正德年间,王守仁镇压赣南畲、汉各族人民的反抗斗争后,开始在各府州县增设保甲,推行“十家牌法”。到了清代,保甲制度在畲族地区普遍推行,并实行“编图隶籍”。这比“土官”统治就更直接了。这样,统治阶级就把广大畲族人民束缚在土地上,进行政治上的统治和经济上的剥削。畲族人民受尽了民族歧视和民族压迫,具有了反民族歧视和民族压迫的道德品质,反抗剥削和压迫的斗争持续不断。

解放后,废除了封建特权和剥削压迫制度,确立了畲族在我国民族大家庭中平等的合法地位,结束了畲族人民长期受民族歧视和压迫的悲惨遭遇,使得畲族群众获得了政治上和经济上的解放,这就为他们反对剥削压迫,拥护和热爱社会主义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国家实行了一系列有利于民族团结、发展和繁荣的政策,有利于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举措。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改革开放激发了人们建功立业的积极性,为畲族伦理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促进了畲族伦理文化在新的条件下的蓬勃发展。

参考文献:

[1]雷弯山.刀耕火种——“畲”字文化和畲族确认[J].龙岩师专学报1999.4.

[2]雷弯山.畲族风情[M].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2.7.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435.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第2版.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434.

[5]何仁美.关于畲族族源问题之我见[EB/OL].畲族网,http://www.sanhak.cn,2006-11-30.

[6]王亚民.蓝鼎元的伦理思想探微[J].吉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6.

基金项目:雷伟红,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畲族传统伦理及其现代变迁”(13YJAZH038)、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畲族生态伦理研究”(D13ZX02)和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畲族传统生态伦理的现代价值研究”(Y201328588)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