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金的个人缴费部分在税前扣除的标准是多少

2014-12-04 13:08李丽
财会通讯 2014年6期
关键词:月工资年金薪金

年金的个人缴费部分在税前扣除的标准是多少

问:年金的单位缴付部分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标准是多少?年金的个人缴费部分在税前扣除的标准是多少?请举例说明,谢谢。

深圳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李丽

答:对于企业年金,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的规定,企业缴费每年不得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十二分之一。对于职业年金,根据《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试行办法》(国办发〔2011〕37号)的规定,单位缴纳职业年金费用的比例最高不超过本单位上年度缴费工资基数的8%,且不能超过本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分配额的3倍。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付年金的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其中,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不得超过参保者工作地所在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深圳市2013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9010元,年金个人缴费的税前扣除限额为590元(×3×4%)。例如:毛先生2014年1月工资8000元,若其按4%缴付年金320元,均可税前扣除;若按3%缴付年金240元,则只能扣除240元;若按5%缴付年金400元,仍只允许扣除320元,超出的80元须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缴税。葛先生2014年1月工资20000元,若其按4%缴付800元年金,由于允许扣除金额最高为590元,超出的210元须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缴税。

黄吉平

(接上页)倍。年金的个人缴费部分在税前扣除也有标准限制。即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付年金的个人缴费部分,企业年金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为上一年度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的本人月平均工资,职业年金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为职工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其中,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不得超过参保者工作地所在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

也就是说,对单位和个人缴付年金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部分,应在缴付时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A先生2014年1月工资10000元,若其按4%缴付年金400元,均可税前扣除;若按3%缴付年金300元,则只能扣除300元;若按5%缴付年金500元,仍只允许扣除400元,超出的100元须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缴税。若A先生2014年1月工资为20000元,其按4%缴付800元年金,由于允许扣除金额最高为600元,超出的200元须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缴税。

刘厚兵 李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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