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公平正义深化改革是社会和谐的关键之举

2014-12-09 13:20尹维祖
当代陕西 2014年1期
关键词:不公公平正义公平

文/尹维祖

围绕公平正义深化改革是社会和谐的关键之举

文/尹维祖

用制度、体制和机制层面的革旧鼎新,让公平正义从理念转化为现实,“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使公平正义的阳光照亮每一个人的追梦之路,为奋斗者开辟平等竞争、共同发展的坦途。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明确了实现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的政策走向,全文20多次出现“公平”-词,并围绕公平正义深化各个领域的改革作了全面部署,其涉及范围之广,触动层面之深,改革力度之大,都是前所未有的。《决定》为我们勾画了一幅公平正义阳光下政通人和、社会和谐的美好蓝图,顺应了历史潮流和人心所向,其战略意义是十分重大的。

公平正义是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

“天下为公”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平等仁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人常说,事不公则心不平,心不平则气不顺,气不顺则难和谐。虽然新中国的成立和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为实现公平正义奠定了根本的政治保证,从根本上废除了人压迫人,人剥削人的社会制度,随着几大文明的迅速发展,社会公平正义在不断得到重视和加强。但是由于政策制度不够完善,发展中新矛盾新问题不断出现,加上人们民主意识和权利意识的迅速提升,要求公平正义的呼声愈来愈高,已经成为当前社会关注的焦点和热点,也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对全面小康的希冀和期待。值得充分注意的是,在经济转轨、社会转型、文化多元、矛盾凸现的新的历史条件下,政府与人民、国企与民企、城镇与农村、劳动与分配、民主与管理、男性与女性等关系中存在许多不对等、不均衡、不协调的问题及一些不公现象日益凸现出来。人民群众对户籍、教育、医疗、就业、购房、社保等关系切身利益的公平诉求越来越强烈,尤其是对分配不公、贫富悬殊、以权谋私、非法暴富表现出极度义愤,成为危及社会稳定的一大隐患。要解决这些发展中出现的社会矛盾,走封闭保守的老路走不通,走改旗帜的邪路走不得,出路只有一条,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全面深化改革,完善社会制度。

我们党的十六大首次作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决策,提出了“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党的十八大进-步决策了“五位一体”的发展思路,强调大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和谐社会建设。这次三中全会又具体部署了围绕公平正义深化各领域体制改革,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创新社会治理,“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这充分说明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属性,也是党和国家的一贯主张和致力实现的发展目标。

公平正义要靠深化制度改革来实现

实现公平正义是一个复杂的社会工程,但制度的改革和创新是根本性的保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围绕“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更加明确地指明“全面深化改革要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并创造性地提出了一系列制度改革和机制完善的重大举措:一是民主权利保障制度,进一步巩固人民当家作主地位,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二是基本经济制度,更加公平地对待各种所有制经济,公有和非公有在法律上一律平等;三是城乡要素平等制度,建立城乡统-建设用地市场,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互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四是司法体制改革,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让人民群众从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享受到公平正义”;五是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规范用人制度,消除城乡、行业、性别、身份等一切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六是收入分配制度,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规范隐性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增加低工资者收入,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所有这一系列制度改革,始终贯穿着一条主线,即缩小差别,促进公平,伸张正义,造福人民。用制度、体制和机制层面的革旧鼎新,让公平正义从理念转化为现实,“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使公平正义的阳光照亮每一个人的追梦之路,为奋斗者开辟平等竞争、共同发展的坦途。

维护公平正义是全社会的共同使命

贯彻落实十八大关于“建设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是新-轮深化改革开放的重要任务,也是全党全国人民的共同使命。由于课题新、难度大、覆盖广,必然是一项涉入深水区的克难攻坚的系统工程,同时也是对党的执政能力的严峻考验。要在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指引下,依靠党的统一领导,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创新精神,按照中央决策和部署,正确处理各种利益调整,及时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把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第一,要把改革的顶层设计和基层实践结合起来,着力保证公民不论民族、性别、职业、财富都能一律平等地享受权利,逐步消除普遍存在的教育不公、就业不公、司法不公、分配不公和社保不公的问题,建立起机会均等规则、权利保证规则、按贡献取酬规则和社会调剂规则。

第二,政府要转变职能,把主要精力放在制订和实施规划和政策、加强市场监管和搞好公共服务上来,着力健全宏观调控体系,依法行政,公道办事,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并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及时协调人民群众各方面的利益诉求。

第三,充分发挥人大权力机关和政协政治协商、民主协商作用,发展基层民主,推进基层协商制度化,监督和纠正任何侵犯人民权益行为,保证人民群众享受对等的知情权、话语权、监督权和参与权。

第四,各行各业都要增强法制意识,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对人民群众-视同仁,坚决抵制各种特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给各类人员以平等的机会。

最后,要用法治为公平正义护航保驾,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全社会都要牢固树立法治观念,维护法律权威,形成由法律规范的平等有序、包容和谐的社会风尚,让公平正义成为时代的名片。

公平正义完全实现之日,就是中华民族全面振兴之时!

(作者系省委宣传部原副部长、省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席)

猜你喜欢
不公公平正义公平
公平对抗
不要抱怨别人对你不公
审判执行不停摆 公平正义不止步
笨柴兄弟
以貌取人,未必不公
选任好人民陪审员 让群众感受更多公平正义
坚持公平正义 增强裁判效果
让公平正义在“最后一公里”提速
必须公平
不公和不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