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原


2014年12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中,增加的第七十六条提出:“国家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能力建设,在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应急救援基地和应急救援队伍,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提高应急救援的专业化水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建立全国统一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相关行业、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这项新的规定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为全面了解我国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的发展现状及其未来发展方向,本刊记者采访了国家减灾委专家委副主任、国务院应急管理专家组组长、原国家安全监管局副局长闪淳昌。
“一案三制”的建立
“作为一个完整巨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我国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时间并不长。” 闪淳昌在谈及“一案三制”的发展历程时说道。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逐步建立了以部门为主的应急管理模式,取得了很大成绩,为应急管理工作奠定了一定基础。但随着社会的发展,这种模式已不能适应新的风险挑战,特别是抗击“非典”的斗争暴露出部门条块分割、信息公开透明不够、协调联动不畅、资源难以整合等问题。闪淳昌指出,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在深刻总结抗击“非典”经验教训、科学分析我国公共安全形势的基础上,审时度势,作出了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重大决策,以制定修订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体制、机制和法制(简称“一案三制”)为核心内容的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取得了重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