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晨光
摘要:当前,企业经常使用内含报酬率法进行投资决策,但该方法存在很多不足,甚至在很多情况下会得出与净现值法截然相反的结论,误导投资决策者。本文将对内含报酬率法的缺陷进行分析,引起广大投资决策者的关注,并促使其在今后的决策分析中使用更加合理的技术方法。
关键词:内含报酬率法;净现值法;资本机会成本
中图分类号:F23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4)11-0130-01
内含报酬率法是指在项目投资决策过程中,如果项目的资本机会成本低于内含报酬率,项目的净现值为正,在不考虑其他因素的情况下,企业就应该接受该项目。许多企业都将内含报酬率法作为投资项目的评判标准,但在有些情况下,内含报酬率法存在难以克服的缺陷。
一、不符合股东财富最大化的财务管理目标
在仅有一个投资项目的情况下,内含报酬率法进行决策符合股东财富最大化的目标。但在多个方案的情况下,使用内含报酬率法往往会违反股东财富最大化的目标。举例说明,假定一个企业同时有三个项目可供选择,项目A和项目B相互排斥,也就是不能同时选择项目A和项目B,项目C独立于上述两个项目。各项目及项目组合的现金流量见表1;经计算,以10%的资本机会成本进行贴现的净现值和各项目的内含报酬率见表2。
如果企业采用内含报酬率法对项目A和项目B进行选择,企业最终会选择项目A;如果企业考虑各种项目的组合时,用内含报酬率法,企业会选择项目B和项目C的组合,因为该组合的内含报酬率高于项目A和项目C的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