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中小企业创新能力研究

2014-12-24 08:37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长春130117
山东工业技术 2014年21期
关键词:科研成果吉林省协同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长春130117)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长春130117)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不竭的动力。本文在对吉林省中小企业创新能力辨析的基础上,给出提升吉林省中小企业创新能力的相关对策,以期对吉林省中小企业发展有所帮助。

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对策

吉林省中小企业数量占全省企业总数的90%以上,增加值更是占全省GDP比重的55%以上,但是整体创新能力不强,并且呈现下滑态势。仅2014年上半年,全省重点监测1000户中小企业中亏损企业占185户,亏损面达24.28%,主要指标全国排名位次全部下滑。多数吉林省中小企业不掌握核心技术,主要依托劳动力廉价优势,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大多处于产品价值链的低端没能形成自主品牌,企业的研发投入不到主营业务收入的百分之一,百分之七十的中小企业不具备自主创新的能力。企业多采取技术跟从或仿制方式。木耳、人参等特色产品在国内市场份额不足,还没有打入国际市场。因此,如何进一步提升吉林省中小企业创新能力,不但关系到中小企业未来发展,也关系吉林省未来经济发展水平。

1 吉林省中小企业创新能力辨析

1.1 吉林省中小企业创新能力薄弱

吉林省作为东北老工业基地,近些年来经济发展较快,但是整体创新能力不强,并且呈现下滑态势,创新能力从2006年的第10位,下滑至2011年的第24位。吉林省科研机构云集高校林立,吉林省共有高校41所,各类科研机构338个(包含县以上政府部门所属研发机构、高校研发机构和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机构),国家重点实验室9个,省级重点实验室35个,省级企业技术中心96个。但如此丰富的人才资源并未使吉林省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得到提升。这是因为产学研并未有效结合。一方面共性技术研发缺乏原动力,另一方面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研成果缺乏二次实践开发,造成已有科研成果闲置,又不得不耗费巨资引进他省的先进技术或沿用传统生产方式挣扎在产业链的最低端,严重影响吉林省中小企业的发展。

1.2 吉林省中小企业协同创新机制缺失

2011年,胡锦涛在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的讲话中提出“协同创新”理念后,虽然国家和吉林省政府积极组建协同创新中心,为吉林省中小企业搭建发展平台,但吉林省中小企业在发展中彼此视为竞争对手关系,很难做到真正意义上的协同。中小企业与中小企业之间、中小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之间各自为政,缺乏相应的协调,优势互补无法发挥作用。即使彼此之间开始协同合作,又由于预期利益分配、风险等问题而各怀异心,无法做到正真层面的协同创新。

1.3 吉林省中小企业创新资金投入不足

技术研发和科研成果转化是吉林省中小企业创新过程中两个大量需要资金投入的环节。尽管吉林省组织开展了银企对接、助保金池等各种融资服务,但由于外部环境和企业自身缺陷效应叠加,绝大部分中小企业创新过程中依然面临融资瓶颈。长春市2014年上半年中小企业资金短口在100亿元,通化市缺口达200亿元,松原市缺口达130亿元,全年流动资金满足率不足60%。白城市上半年对112户企业融资需求进行专项调查,融资缺口达27亿元。此外,国有银行信贷权上收也造成中小企业贷款趋紧。在上述情况下,中小企业对创新的资金投入数量更是能省则省,直接影响了吉林省中小企业创新的最终效果。

1.4 吉林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团队规模太小

吉林省高科技人员三分之二在企业,并且绝大多数在国有大型企业。中小企业受其自身规模限制,加之高科技人员由于涉及工资、待遇、工作环境、地域等因素频繁跳槽,很难形成稳定的创新团队,致使独有技术外泄。即使中小企业技术人员忠于雇主,也缺乏足够的创新条件和环境,无法形成有规模的科技创新团队。

2 提升吉林省中小企业创新能力的相关对策

2.1 加强宏观协调与指导,搭建公共技术研发平台和自主创新科技信息交流平台

发挥政府职能,建立以高校和科研单位为核心的研发创新平台,提高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创新积极性,积极为吉林省中小企业共性技术开发提供保障;建立科研成果交易平台,运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实现高校、科研院所和吉林省中小企业间技术信息、成果需求的有效对接,提高科研成果的本地转化率。同时吉林省中小企业也要从自身实际情况,优势项目自主创新,共性技术引进吸收,薄弱技术利用交流平台与外界联合,提升吉林省中小企业的创新能力。

2.2 建立“政产学研”合作体系,完善吉林省中小企业协同创新机制

利用吉林省产业集群和产业联盟的现有优势,整合资源建立“政产学研”合作体系,不断完善同盟企业之间成果共享、风险共担的治理机制,促进吉林省中小企业间协同创新的长效合作。在协同创新过程中发挥政府作用确保体系内同盟间有序竞争,助推吉林省中小企业协同创新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同步提高。

2.3 增加吉林省中小企业创新资金投入,提高中小企业创新能力

吉林省多数中小企业创新资金主要来自企业自有资金,数额十分有限。提高吉林省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应首先解决创新资金的融资瓶颈问题,加大对创新项目的资金投入。中小企业一方面应主动增加对自主创新的投入经费,另一方面应借助吉林省政府扶助政策,积极拓展融资渠道,如如创业板进入、外资引进等解决融资瓶颈问题,提高吉林省中小企业创新能力。

2.4 引进与培养并举,扩大吉林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团队规模

一方面抓住国家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千人计划”的契机,依托吉林省对企业领军人才引进政策,建立吉林省中小企业引进人才的“绿色通道”和“柔性机制”,完善创新型人才激励机制,提高高科技人才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引导高科技人才扎根中小企业,建立科技创新团队,为吉林省中小企业发展发挥重要作用。另一方面加强吉林省中小企业与高校进行校企联合,实施产学研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推进创新团队建设。

[1]张利群.提升吉林省民营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对策研究[J].市场研究,2014(06):37.

[2]吕希勤.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形成的分析[J].经营管理,2013(29):92-93.

[3]张春玉等.吉林省科研机构的生存与发展[J].工业技术经济,2009(03):33.

吉林省中小企业创新能力研究

于 洋,李 菲,张国庆

吉林省教育厅第二批“高校科研春苗人才培育计划”专项计划项目阶段性研究成果;吉林省中小企业发展研究基地阶段性成果。

于洋(1980-),女,吉林临江人,讲师,博士,主要从事吉林省中小企业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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