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中国保理业的自主创新之路

2015-01-01 18:45冯嘉编辑韩英彤
中国外汇 2015年2期
关键词:账款银行业商业

文/冯嘉 编辑/韩英彤

2 中国保理业的自主创新之路

文/冯嘉 编辑/韩英彤

中国仍将是全球最大的保理市场,中国保理业应继续以产品创新作为在“第三次工业革命”时代发展的驱动力,探索中国特色的自主创新之路。

中国保理业自1993年中国银行开办国际保理业务开始,已有21年的发展历史。近年来,随着赊账结算方式的应收账款规模持续上升,越来越多的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承受的贸易风险和资金压力也在加大。这为保理业带来了巨大的发展机遇。虽然在2014年,受到国内外经济环境的影响,中国保理业增幅减缓,但伴随政府多管推动、支持实体经济的政策红利频频出台,中国保理业会继续保持稳健发展。

按照中国银行业协会保理专业委员会的统计口径,2013年,银行业保理业务总量为3.17万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增长了12.01%。与同期我国外贸和GDP增速7.6%至7.7%相比,2013年保理业保持了较高的增长速度。但在2014年上半年,银行业国内保理业务合计1.07万亿元,同比下降13%;银行业国际保理业务量合计536亿美元,同比下降10%。2014年前三季度保理业务量折合2.09万亿元人民币,其中国内保理业务量1.62万亿元。

银行业保理在中国保理市场上占据着绝对主导地位,而商业保理业务则刚刚起步,从资金实力、业务规模、专业水平等方面都还处于初级阶段。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全国商业保理业务总量约为200亿元人民币,仅为银行业保理业务总量的1%还不到。但受益于国家和地方政府商业保理试点政策,从2012年起,商业保理公司的数量如雨后春笋般急速增长。截至2014年9月末,商业保理公司总数已超过700家,其中属当年新成立的超过400家。据《中国商业保理行业研究报告2013》预测,三至五年内,商业保理行业年营业额将超过5000亿元人民币,占国内外贸易总额比重将会持续提高。

保理业的创新

近年来,以互联网、新能源和新材料等为代表的行业高速发展引发了第三次工业革命的新浪潮。中国保理业相比境外其他国家,2014年的表现可谓亮丽,已经做好准备迎接、甚至引领全球保理业的第三次工业革命。

中国保理业的创新带着鲜明的中国特色。其顺应了全球经济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转变的大格局,力求满足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的需要,从客户需求出发,融合了融资、担保、应收账款管理等不同业务,利用改革政策红利,通过将客户的授信信息、交易信息、上下游企业的信息汇聚在一起,围绕真实的交易和实际的需求,将现有技术重新组合,不断推出根植于风险管理的实质创新。

银行业保理与商业保理公司的合作。平安银行与全国120余家商业保理公司成立平安“金橙”保理商俱乐部,该俱乐部为商业保理企业以远程在线服务方式向保理商提供业务综合管理系统(“保理云平台”),并提供授信再保理和资产受让等服务。目前,俱乐部会员基本涵盖主流保理公司,其中包括唯品会、京东商城等电商。

银行业保理与互联网的“交叉融合”。华夏银行已上线电子保理系统,可通过网上进行对账、查询等。未来,该行将顺应电子商务发展趋势,继续优化该行电子保理现有系统,实现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全流程线上操作。

银行业保理与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的合作。民生银行推出的“安驰”系列产品,以贸易金融业务应收账款为投资标的,丰富资金来源渠道,借助集合资金信托、基金一对多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券商或基金子公司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投资连结险、万能险、养老保障委托管理产品等资产管理载体(SPV)或保险产品按份额募集多个投资者资金,或将应收账款通过互联网平台直接按投资者认购的金额转让,多策并举,募集银行同业、非银行金融机构等机构投资者、企业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资金,实现贸易融资资金来源的多元化。

银行业保理与融资租赁公司的合作。融资租赁公司通过将政府背景类公司,以及医院、学校等事业单位的已有固定资产或待采购资产进行融资租赁提供资金,然后再通过银行办理无追索权保理出表,或者借助外债额度引入境外低成本资金支持租赁放款,以此渠道解决上述承租人无法直接扩大银行借款的行业限制。从2014年起,上海自贸区“允许融资租赁公司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融资租赁公司可以对中长期融资租赁项目,通过保理把项目应收账款裁成短的债权再融资,通过账期调配增大息差空间,降低融资成本。

商业保理公司与跨境人民币的结合。2014年5月,在央行颁布《关于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的通知》后,香江汇发(上海)商业保理公司通过交通银行举借了自贸区内首笔人民币外债,打通了商业保理公司的海外低成本融资渠道。2014年9月,在《苏州工业园区跨境人民币创新业务试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后,苏州城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从中国银行新加坡分行申请到1亿元人民币的跨境直贷。虽然深圳前海也在8月份发布了《深圳市外资商业保理试点审批工作暂行细则》,明确相关商业保理公司可办理跨境人民币直贷,但由于前海地区商业保理试点仅针对港澳投资者开放,所属行业边界模糊,加上适用税目、税率认定不清,商业保理公司想要获得金融支持仍步履维艰。

商业保理公司与互联网的“交叉融合”。自P2P行业不断爆发“跑路”等不良风险后,不少平台业务模式由P2P(个人对个人)转型为P2B(个人对企业)。如爱投资、厚朴保理、群星金融网等互联网企业或商业保理公司,为众多小微企业、投融资双方提供了基于保理模式的线上金融产品。线上保理业务产品是通过投资用户支付对价给保理公司,保理公司转让应收账款给用户且到期回购的一种模式,以民间资本直投解决商业保理公司资金短缺的短板。但其中商业保理公司刚性兑付的“潜规则”,使得此模式不可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资产证券化。作为首推保理业务的P2C平台爱投资,截至2014年11月17日,共上线43个保理项目,交易总额近3.7亿元,借款方不乏方正、苏宁、比亚迪、山东魏桥等大型著名企业。

保理资产证券化。2014年11月,《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及配套规则下发实施后,国内首单贸易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产品——“五矿发展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由中信证券成功发行。此单案例是首单破产隔离、应收账款资产真实出售的资产证券化项目,成功攻克了“无息资产有息化”、“短期资产长期化”等多个技术难关,实现了债券市场资金与流动性较差的应收账款资产的嫁接,为应收账款债权主体的直接融资开创了一条行之有效的创新之路。

银行业保理在中国保理市场上占据着绝对主导地位,而商业保理业务则刚刚起步,还处于初级阶段。

现存的问题

法律缺陷。尽管保理产品有其特有的法律关系和权利约定,但中国在应收账款转让环节上仍然存在确认效力问题。比如对于未来应收账款,以及法律、法规和合同禁止转让的应收账款,是否可办理质押或转让,应收账款转让后债务人未按相关指令要求付款所产生的责任追索权利等诸多问题,都成为保理业务在实际推广过程中面临的潜在风险。同时,同一笔应收账款是否可同时存在质押和转让,质押和转让何者权利优先,以及发生重复转让、质押、先质后转、先转后质时如何实现权利等保理业务涉及的司法管辖权,都是长期困扰业界的难题。尽管在2014年11月天津高院以《关于审理保理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审判委员会纪要(一)》的形式对一些问题以司法界身份进行了解读,但仅仅是较低层次的尝试。以上缺陷,或多或少影响了法律效力的发挥和保理业的良性、规范发展。正是由于对相关债权通知的有效性和债务人的抗辩权缺乏认识,2014年6月,建行在江阴市新暨阳石油有限公司保理合同纠纷一案中败诉,从此闻“暗”变色。

保理商和企业认知。中国大部分的保理融资是流贷的变形,企业往往只要流贷,只求套资金,要求简单粗暴;保理商在业绩考核和风控技术中反复妥协,在贸易真实性的标准上来回博弈。特别是银行业保理,大多数银行仍把保理业务客户的风险准入,按照传统信贷业务对待,授信审批时主要考虑借款企业及抵/质押担保物的主体风险,却忽视了对保理业务流程控制的要求。保理产品本身是基于商业贸易基础上的信用管理工具,但中国目前的信用环境和制度建设并没有太大的改善,加上受宏观经济下行和“三期”叠加的影响,虽然由于应收账款的短期特性,保理商一般都能较快退出风险曝露,但保理业务的通道功能被过度放大,真正用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手段无法得得根本性发挥。银监会在2013年7月发布的《关于加强银行保理融资业务管理的通知》和2014年4月发布的《商业银行保理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对促进银行业保理的健康发展应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保理商与信保公司合作问题。信保公司不负责调查买卖双方具体贸易背景真实性,应收账款到期前也不负责账款催收,而银行保理商往往不了解信保公司对买方的信用调查过程,对贸易买方信用风险保单条款风险也理解不透彻,从而使得虚构贸易背景,伪造、变造单据、合同,骗取银行融资的案件时有发生。有的信保融资和信保保理融资甚至出现了一些大额不良贷款,表面上是法律风险,实质上是银行自己的操作风险。

商业保理公司的问题。中国向来有“一窝蜂”的传统。商业保理公司数量众多,目前在前海的500多家商业保理公司约有400家没有开始运转,也不知道如何开展业务,缺乏专业人才风险管控。在缺少杠杆工具或融资渠道的情况下,特别是民营商业保理公司更易出现运营资金不足。受中国外汇政策限制,由于没有代理外汇结算的权限,商业保理公司不能提供完整的出口保理业务。

银行业保理应在同业范围内开展更深入的合作,盘活优质客户的闲置授信,推动供应链、产业集群的批量开发。

展望新发展

从趋势来看,中国仍将会是全球最大的保理市场。同时,中国的保理行业也将进行更规范化和细致化的管理。在此基础上,中国保理业应继续以产品创新作为在“第三次工业革命”时代发展的驱动力,探索中国特色的自主创新之路。

与其他产业一样,保理在中国的发展无法摆脱政府和政策环境的影响。中国银行业协会保理专业委员会将于近期开展《中国银行业保理业务规范》的修订完善工作。商业保理公司的下一步发展,需要消除各地不同试点政策的瓶颈,并允许使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企业信息。

下一阶段,银行业保理的对外合作机构,除了已有的商业保理公司、证券公司等之外,也会在银行业保理同业范围内开展更深入的合作,利用各家银行不同的客户群体,盘活优质客户的闲置授信,推动供应链、产业集群的批量开发。

在保理商业模式中,应将供应链融资的思路扩展至非传统供应链行业,例如将房地产商、政府机构作为核心厂商,或者针对采用PPP模式(如BT、BOT等)建设的城镇工程,围绕其供应商、施工方以公开型保理方案批量开发,切实将信贷资金投入到国家政策鼓励的中小企业客户中去。

产品创新必然还要依赖科技创新,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大数据颠覆性的统计分析能力、更强大的物流跟踪技术,都会对保理业产生巨大的影响。通过借鉴基于特定商业生态环境下的物流、信息流、资金流闭合模式(如阿里小贷、京保贝等供应商快速融资案例),保理商可以开发供应链保理平台,并对接核心厂商与供应商的ERP系统,将在线提交订单、在线查询物流信息、确认应收账款、在线融资、跟踪回款等功能融为一体,简化转让流程,并为保理商风险控制提供数据支持。

作者单位:浙商银行苏州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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