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洁/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脱钩后的行业协会问责制度的完善
王 洁/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后需要加强监管,问责是一个社会建构的概念,非营利组织的问责是指就其组织行动通过公开的途径向问责主体进行说明、解释和辩护,理清行动结果应由谁负责和责任的归属,并据此接受奖惩,以达到提升非营利组织的绩效与价值的目的。行业协会问责的方式可以将其划分为自律与他律两个层次。
行业协会;问责;自律与他律;治理
行业协会是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行业协会发展迅速,在为政府提供咨询、服务企业发展、优化资源配置、加强行业自律、创新社会治理、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5年7月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开启了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工作。方案中要求2015年下半年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开始第一批试点,地方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工作要在2016年底前完成第一批试点和评估。
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后需要加强监管,防止出现管理上的“真空”。于是“问责”成为我国行业协会必须面对的议题。
(一)问责的内涵
近年来,问责(accountability)开始在政府、企业组织和社会团体中逐渐普及开来。
Ebrahim认为,“在其最简单的意义上,问责是指一个程序,通过这个程序,个人或者组织对他们的行为以及由此产生的结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