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 佳,李相林
(佳木斯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黑龙江 佳木斯 154007)
上市公司财务报告披露是指上市公司按照法定的要求将自身财务经营等财务信息情况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众投资者报告。我国自2001年正式加入WTO以来,我国经济逐渐地融入到世界经济的浪潮中,我国的上市公司作为经济发展的先驱已经率先加入了世界经济市场的竞争中。上市公司财务报告披露与世界接轨已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财务报告会计信息作为市场循环中的重要理论依据,它的质量决定市场的发展,但是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报告披露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和问题,需要我们作进一步探究。
在我国2013年已上市的2489家公司中,除三家公司外,2486家均在2014年4月30日之前按时披露了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从审计意见类型方面分析,标准意见审计报告共2402份,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84份,分别占按期披露审计报告上市公司的96.6%和3.4%,占比与2012年基本相当。我国上市公司的财务信息披露,是可以满足某些报告需求者的某些方面需求的。但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现行的某些财务报告很难适应并满足社会各方面的需要。财务报告系统虽然经历了多次改革,但是只是改善和调节,没有从根本上改革其体系以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同时我国证券市场刚刚起步,法律法规不健全,使得财务报告体系的变革迫在眉睫。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的不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