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册会计师行业参加“2015—2016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的通知

2015-01-02 20:39全国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15年10期
关键词:团委会计师年度

会行团〔2015〕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协会)团委:

日前,共青团中央制发《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的通知》(青文字[2015]2号)(见附件),启动“2015-2016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通知要求注册会计师行业参加“2015-2016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全国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的基本条件

1.曾获全国青年文明号称号;

2.曾获注册会计师行业青年文明号称号或所在地团省委授予的省级青年文明号称号;

3.2013年7月1日至2015年10月31日之间,完成本届全国青年文明号网络创建工作并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团委审核。

二、组织实施

1.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团委全面负责行业内创建“2015-2016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的整体工作。

2.各省级行业团委做好行业内所辖区域创建集体的组织动员、考察、监督、评审、推报工作。

3.创建集体做好网络创建的信息资料的整理、申报、信息上传工作。

三、主要工作

1.网络创建工作。创建集体、各省级行业团委、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团委需要在全国青年文明号网络信息系统上完成网络创建及审核工作,通过团中央对网络创建工作的审核。全国青年文明号网络信息系统网址为http://www.jnwat.com:8017。

2.年度考评工作。团中央每年对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团委进行一次考评,2015年11月为考评月,12月公布成绩,2016年9月为考评月,10月公布成绩。

3.全国文明号评选工作。团中央将依据各年度考评成绩决定全国青年文明号获奖名额。

四、时间安排

2015年9月21日前,创建集体完成基本信息的上传工作;并按时保质地向省级行业团委提交创建日志。

2015年9月30日前,各省级行业团委完成所辖区域创建集体的网络创建工作并通过审核。

五、其他

网络宣传,为落实共青团中央关于“抓紧建设青年文明号官方微信、微博、APP专题网站等”的要求,请各省级行业团委关注并向所辖区域行业从业青年推广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青年官方微信号“CICPAYouth”,同时,可向行业青年官方微信推荐开展青年文明号活动及其他团建活动文稿、行业青年优秀文稿等。

联系人:江医

联系电话:010-88250031

电子邮箱:jiangyi@cicpa.org.cn

附件: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的通知(青文字[2015]2号)

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团委

2015年9月11日

抄送:财政部机关团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协会)党组织、注册会计师协会,深圳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注册会计师协会。

附件

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的通知

青文字[2015]2号

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各成员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

按照《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要求,现启动“2015-2016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明确集体准入资格。创建集体需满足全国青年文明号的创建标准,曾获全国青年文明号或省级青年文明号称号,2013年7月1日至2015年10月31日之间,完成本届全国青年文明号网络创建工作并通过审核。

2.把握创建规模结构。各行业、各地方以“2011-2012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分配名额分别上浮20%(含工商行政管理、注会、快递、餐饮、电商)和200%为基数,各行业、各地方网络创建集体数量应不低于各自基数的10倍。其中,往届全国青年文明号应有一定比例。各地方团委审核通过的创建集体中,来自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的比例不低于15%(见附件1)。

3.坚持归口管理工作原则。网络创建工作按归口管理的原则组织实施,集体不得多渠道报备。各行业、各地方活动管理单位在加强协同管理的同时,对各自管理范围的创建集体负有考察、监督、评审、推报的主要职责。

二、工作要求

各活动管理单位要坚持重在创建、贵在管理的活动原则,切实履职尽责,严把创建质量,加强过程管理,保证创建工作迅速起步、有序推进、富有实效。

1.抓好载体建设。按照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的部署和《关于开展青年文明号创新创效创优活动的通知》的要求,持续深化青年文明号“两带头,双争创”活动,重点实施好“青年文明号创新创效创优活动”。要以激发青年活力、服务青年成长为出发点,搭建交流互促平台,创新组织动员手段,激发青年文明号创新创造的内在活力;要以服务本地区本行业改革发展的重大任务为切入,明确创新创效创优活动的主题和主线,加强创新成果的培育,注重经验的面上推广,彰显青年文明号的标杆作用。

2.提高创建水平。按照青年文明号“有组织、有目标、有载体、有台账、有制度、有形象”的六有标准,制定明确的创建规范,保证基层创建的稳步实施。要通过查阅台账、集中评议、实地考察等办法,掌握基层动态,加强针对性指导,推动创建工作融入并服务中心工作。要重点抓好注会、电商、快递、餐饮等非公经济及社会组织创建质量,采取号长培训、交流观摩、新老号结对等手段,带动新领域创建工作提升至新的水平。

3.完善过程监督。确保青年文明号队伍的先进性,健全动态监督机制和定期评议机制。要施行创建集体“亮身份、亮形象、亮承诺”的做法,积极探索聘请社会观察员、集体互查互评、网上监督平台等手段,着力加大社会监督的力度、开辟群众参与的途径、提高集体自我约束的意识。要严格实施退出机制,发现问题须及时督促其整改,整改不力或问题严重的取消创建资格。

4.加强工作创新。加强活动的管理手段和管理机制创新,进一步激发基层集体的创建热情和创新活力。要充分利用新媒体工作手段,抓紧建设青年文明号官方微信、微博、APP、专题网站等,畅通与基层集体联系途径,搭建集体交流互促平台,拓展青年文明号对外展示服务的阵地。积极探索以区域临近、行业关联等为纽带的青年文明号区域联创、行业联创等工作,促进创建工作连点成片,深化青年文明号的协同效应和活动功能。

5.强化协同管理。巩固并深化共青团为主导、行业共同管理的活动组织格局。要建立健全成员单位共议共决、联合推动、项目领办等组织机制,推广联合考察、交叉评议、联动宣传等合作机制,加强各级活动组委会能力建设。要适应活动领域拓展的要求,推动计生系统、新闻出版系统基层创建工作纳入行业(系统)管理序列,健全与注会、快递、餐饮、电商、汽车、律师等行业管理部门或行业协会的合作机制,做好创建标准制定、层级体系完善、考评监督机制、行业载体建设等工作,推动新领域创建实现新发展。

三、其他说明

1.关于归口关系。为适应青年文明号活动的新发展,自本届起有关行业(系统)全国青年文明号的创建工作,归口管理单位明确为:计生系统由国家卫生计生委组织实施;出版行业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组织实施;星级酒店和宾馆、旅行社等业务序列由国家旅游局组织实施;快递行业由交通运输部组织指导,在国家邮政局的组织下具体实施;注会行业由注会行业协会组织实施;电商领域由阿里巴巴、京东商城、苏宁易购、凡客诚品等电商企业或各行业、各地方组织实施;餐饮行业由中国烹饪协会或其他行业、各地方组织实施。

2.关于名额分配。全国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自本届评选起,将面向各省级团委施行《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工作考评办法(试行)》(见附件2),并建立与考评成绩挂钩的名额分配办法。考评周期为一年一评,创建届期内2次考评成绩取平均值后,将由高到低划分为4-5个工作档次,对应不同的分配名额增减比例。

附件:

1.各行业、各地方网络创建数量要求一览表(略)

2.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工作考评办法(试行)(略)

3.“2015-2016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网络创建工作操作说明(略)

联系人:张 豪 周轩宇

联系电话:010-85212186(兼传真)

电子邮箱:jiguanshiyechu@sina.com

全国创建“青年文明号”

活动组委会

201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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