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任期制教官情况的调查与思考

2015-01-09 00:56张贺郑刚
政工学刊 2015年11期
关键词:任期制教官部队

●张贺 郑刚

对任期制教官情况的调查与思考

●张贺 郑刚

近期,我们在部分院校采取座谈讨论、问卷调查、数据分析等方法,对任期制教官10年来情况进行了调查。总的感到,教官制的运行有效促进了院校实战化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但也存在一些现实矛盾和问题。一是数质量相对偏低。院校每年选拔教官数量在10名左右,不能满足实际需求。大部分教官经历阅历不够,职务从开始的以军级机关部门副职、处长和旅团级单位主官、副职为主,变为以军级机关参谋、旅团机关部门副职、营主官为主;职级从以副师职、正团职干部为主,变为以副团和正营职干部为主。二是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多数教官承担不了主要教学任务,只做些辅助教学工作,独立上过专题课的不足40%,给师团级班等重点班次上过专题课的不足20%,所授课程被评为优秀的不足5%;参与科研课题少,大多只负责资料收集、文稿打印、文字校对等工作,基本没有获得过科研奖项。三是培养使用不够有力。教官任职时间为1年,10月份入校,7月份离校,除去假期和熟悉情况时间,真正开展教学最多4个月,大多“刚明白怎么回事,就到期了”;工作安排不合理,有的把偏理论而不是实践性课程安排给教官,有的甚至不愿把有限课时分给教官;培养帮带不全面,仅注重提升任教能力,很少为教官制订成长规划,夯实回部队后的发展基础。四是后续发展优势不够明显。目前已返回部队的教官中提升使用的占比39%,基本只提了一级,且主要集中在前三批;而转业复员的占比高达42%,甚至有29%的教官返回2年内即被安排转业。

任期制教官存在问题的原因:一是认识上存在偏差。主要是把教官制看低了、摆偏了、抓小了,有的单位不愿推荐优秀人才到院校任教官,甚至把选派教官当任务来摊派;有的优秀干部担心影响个人成长进步,对到院校任职积极性不高,甚至存在抵触情绪。二是人才交流机制不健全。教官制本来是人才交流的重要形式,但目前并没有将教官纳入人才交流规划,科学统筹教官的数量、结构与布局,也没有将教官任职经历列入干部成长的路径,致使教官工作随意性比较大,上下参与积极性不高。三是政策制度不完善。2008年总政出台《关于军队院校实行教官制的实施意见》,各级也明确了相应的实施办法,但没有根据形势发展,形成配套完善的政策制度。期满考核由院校组织,使教官感到不受重视;教官优先使用政策刚性不够,各单位落实不严格,甚至近一半教官陆续被安排转业,这是影响教官制施行的关键;教官长期离开部队,家属就业、子女就学等保障上的问题容易被“遗忘”,给予优待又缺乏政策依据,造成教官分心分神。

进一步抓好教官制落实,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一、强化思想认识,确保教官制健康运行。认真学习军委总部有关实行教官制的决策指示,深刻理解教官制重要意义,切实做到“三个认清”:认清教官制是适应军事教育发展方向、与世界各国和新军事变革接轨的必然要求,有利于加快推进我军人才培养转型;认清教官制是落实院校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提高教员队伍整体素质的客观需要,有利于集中全军人才和智慧、实现全部队办院校的目的;认清教官制是拓展成长成才途径、培养优秀指挥军官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丰富教官经历阅历、提高综合素质、增强驾驭现代战争的能力,努力克服“小单位”“小圈子”“只顾眼前、不管长远”等思想偏差,增强实行教官制的主动性创造性,推动教官制健康运行。

二、抓好选训用管,促使教官制有效落实。主要是做好三件事。一要把优秀的军官选拔为教官。一方面建立教官人才库,明确入库人员必须是军师团职后备干部,确保优中选优;另一方面将教官纳入人才交流体系,参照院校教员任(代)职人数确定每批次教官数量,且有一定比例教官跨军兵种交流任职,部队按不低于1∶2的比例推荐,院校根据“按需设课、按课选人”原则确定选拔岗位和标准,切实将有培养前途的军官选拔为教官。二要把教官的优势充分发挥出来。发挥教官在实战化教学中的骨干作用,利用教官实践经验丰富、熟悉部队情况的优势,量身定制教官授课计划,安排教官承担想定作业、指挥对抗训练、实兵对抗演练等实战化课程,促进教学更加贴近部队、对接战场;发挥教官在科研学术中的助手作用,利用教官对部队急需解决的重难点问题感受最深的优势,建立教官科研基金,鼓励教官申报和参与作战训练重大前沿课题,增强科研成果的应用价值;发挥教官在教学改革中的智囊作用,利用教官来自部队一线、对各级岗位任职能力要求比较清楚的优势,让教官在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考核大纲的修订中提意见、出主意,增强任职教育转型的针对性有效性。三要把教官培养成更优秀的军官。给每名教官制定任期培养计划,采取岗前培训、结对帮带、参与重大教研活动、安排进修深造等措施,既注重提高教官任教能力,更注重提高教官带兵打仗能力,实现部队和院校的双赢。

三、完善制度机制,推动教官制深入发展。要结合这次国防和军队改革,将教官制纳入干部政策制度通盘考虑,及时调整完善。一要调整教官任期时间。借鉴外军教官任期为2-4年的做法,将教官任职时间延长为2-3年,采取每年到点轮换一半的方式,确保院校随时都有教官在位,并发挥新老教官的传帮带作用。二要完善教官考核评价办法和提拔使用规定。制定科学具体的考核指标,由机关、部队和院校组成联合考核组,对教官综合表现进行考核,作出评价并录入档案;把教官经历作为干部成长的重要经历、晋升的重要条件甚至必要条件,考核优秀的教官原则上提升使用,原单位无法安排解决的,以党委名义写出专题报告,详细说明原因,逐级报上级机关研究解决;愿意留校任教且院校同意接收的,及时办理调动手续,师团职干部在改任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适当放宽评任条件。三要构建完善的保障机制。出台教官家属就业、子女入学和住房保障等硬性规定,建立相应的教官津贴补偿制度,确保教官安心在院校任职。

【作者系二炮指挥学院干部处处长、副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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