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新形势下军事设施保护的几点思考

2015-01-09 06:30王建阳
国防 2015年12期
关键词:军事设施管护

王建阳 龚 雷 张 宁

对于新形势下军事设施保护的几点思考

王建阳 龚 雷 张 宁

军事设施保护工作事关国家安全和发展全局,关系到军队能否有效履行使命任务,直接影响地方经济建设的顺利推进。本文着眼提高新形势下军事设施保护工作能力,从强化思想认识、加强依法保护、认真履职尽责、坚持问题导向四个方面进行了探讨研究。

军队建设 军事设施 保护措施

作者:王建阳,山东省国防动员委员会专职副主任,大校;龚雷,山东省国防动员委员会参谋,中校;张宁,山东省军区司令部作训处参谋,少校

当前,强国兴军进程深入推进,国家安全形势日益复杂,地方经济建设步入新常态,军事设施保护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如何把维护安全与促进发展统一起来,妥善处理国防利益与经济利益、民生利益之间关系,实现军事设施保护与军事斗争准备、经济社会发展和谐共赢,已成为需要认真研究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充分认清强国兴军的道理

军事设施是确保部队能打胜仗的重要依托,军事设施保护事关国防和军队建设大局,对军队有效履行使命任务,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是维护国家安全发展利益的重要保障。党和国家历来对军事设施建设高度重视,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建成了种类繁多的军事设施,在抵御外敌入侵、冲破霸权势力围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历史证明,能不能保护好军事设施,事关战争成败、事关国家利益、事关边海防安全,必须不断建设完善、切实加强保护。

二是适应战争形态发展的迫切需要。当前,有人对军事设施作战效能和保护价值产生了怀疑,认为难以适应侦察立体化、打击精确化、战场透明化的战争趋势。但从阿富汗、叙利亚战场的实际情况看,指挥工程、坑道工事等军事设施,对于保存自己、消灭敌人仍具有重要作用。事实表明,军事斗争准备决不能忽视军事设施的价值,强化保护势在必行。

三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力支撑。比如,军队交通运输和通信设施体系不仅担负着部队机动运输和体系保障任务,也为地方经济发展和群众生活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因此,创造性地发挥军事设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积极服务于国家经济建设,已经成为军民融合发展的客观需要和必然选择。

二、紧紧扭住依法保护的根本

依法治国、依法治军已成为规范工作的基本遵循,我们必须强化法制思维,坚持依法办事,推动军事设施保护步入法制化、规范化、常态化发展轨道。

一是法制理念要“占位”。要切实摒弃靠感情维系、靠关系办事的观念,牢固树立依法保护理念,注重以法制思维、法律手段、法理途径、法规约束解决问题,做到法制理念深入人心,人人知法,处处守法,时时用法,凝聚军事设施保护的意志力量。

二是执法主体不“错位”。《军事设施保护法》规定,对违法行为的查处由政府部门主导。但从实际情况看,有些军事设施管理单位大包大揽、单打独斗,既提需求,又抓落实,没有形成军地整体合力,制约了军事设施保护工作健康发展。要切实让政府回归执法主体,真正发挥在军事设施保护中的主导作用;军队要着重做好保护需求提报和军事设施管理工作,既把责任尽到位,

又确保不越位。

三是配套法规不“缺位”。各地贯彻执行《军事设施保护法》的情况差别很大,一些地区配套法规制度没跟上,工作落实出现断层。各级军事机关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协调地方政府出台符合本地区实际的政策和配套法规,细化军地责任、工作制度、奖惩措施,确保依法保护落到实处。

四是依法惩处要“到位”。目前,军事设施保护中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还比较突出,致使一些军事设施不断被侵占。军事机关要联合地方有关部门加大执法查处力度,严惩干扰、破坏、占用军事设施等各种违法行为,特别是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必须以法律为准绳,运用法律武器来解决。

三、不断强化履职尽责的措施

省军区系统作为政府的军事部门和当地军事设施保护的职能机构,在军事设施保护中负有重要的责任,应着重发挥好“三个作用”。

一是组织指导作用。省、市、县军事设施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省军区系统各级司令机关。办事机构职能作用发挥如何,直接影响到军事设施保护的效果。各级要切实发挥好牵头作用,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反映军事设施保护需求,积极争取理解和支持。建立健全联席会议、督促检查、业务培训、报告通报等工作制度,使军地互通情况,协调协商,及时解决问题。

二是桥梁纽带作用。省军区系统是本地区军事设施保护的协调单位,在军地之间起着桥梁纽带作用。一方面,要主动加强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联系,建立健全军地共管共护制度,明确军地双方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各自职责、工作机制和奖惩办法等。另一方面,要积极沟通地方政府和驻军单位之间联系,组织协调各项保护工作,共同制订具体保护措施,确保各项工作顺畅有序。

三是宣传推广作用。军事设施保护得好坏,取决于广大群众国防观念的强弱。省军区系统在抓好部队国防教育的基础上,要积极配合地方政府搞好对《军事设施保护法》的宣传咨询,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宣传手段,普及法规、宣扬典型、剖析案例,增强宣传教育效果,营造全民参与、群策群力的良好氛围。

四、切实把握问题导向的关键

坚持问题导向,盯着问题做工作,是军委习近平主席反复强调的重要思想,也是抓工作的基本方法。要切实通过破解重点难点问题,全面提升军事设施保护水平。

一要注重源头管控。涉及军事设施的矛盾纠纷,多是由于缺乏事先预防、源头管控造成的,主要表现在审批把关不严、制订措施不实、巡查监管不力、军地沟通不畅等方面。抓军事设施保护,必须高度关注源头预防,把工作做在前面,把问题消灭在萌芽阶段。地方政府在审批建设规划、经济项目时,要关注军事设施安全保密和使用效能,按规定征求部队意见;部队建设重要军事设施或组织军事活动,也要兼顾经济利益和群众生产生活,及时向地方政府提供保护需求。遇有矛盾纠纷时,军地双方要互谅互让、加强协商,最大限度减少和预防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二要注重分类保护。目前,一些年代久远的军事设施破烂不堪、毁坏严重,不仅不适应新的军事战略方针和作战任务要求,而且还占据城市发展空间、阻碍经济建设,已经失去了使用价值和保护意义。各级必须坚持“分类保护,确保重点”的原则,用发展的思维、发展的眼光,有针对性地搞好新建、迁建、改造和保护。对军事价值高、潜力大、功能全的军事设施,要根据未来作战的特点精心改造,努力提高防护等级,增强作战效能。对非重要方向、军事价值又不太重要的军事设施,要适情减少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果断采取封存、报废、开发等多种形式进行处置。

三要注重社会化管护。在军事设施数量众多、相当一部分长期处于闲置状态下,单靠部队力量管护还远远不够。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保护,探索形成社会化管护的方法路子。在偏远的海岛、山区,可在当地群众中挑选政治上靠得住的党员或民兵担当管护员,给予优惠政策;在人口稠密的地区,可与当地乡村签订管护责任书,指定专人管护;在城乡结合部和市区,可委托所在地的工厂、企业代管代护;对一些重要军事设施,由当地人武部组织民兵专门管护,确保军事设施安全可靠,万无一失。

(责任编辑:何 荷)

E25

A

ISSN1002-4484(2015)12-0050-02

猜你喜欢
军事设施管护
安徽省进一步加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后期管护
2022年将农村公路管护领域就业岗位稳定在80万左右
寒冷天气 咋管护羔羊
森林管护模式探究
湖南侗族地区军事地名探微
军事设施建设ECI模式承包商选择评价指标体系赋权方法研究
入秋养羊管护 不同于春夏季
伊川县农业水利工程设施管护运行调查
俄将在北方四岛建150多个军事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