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鑫
(遵义医学院,贵州 遵义 563003)
生态文明视野下的环境权研究
王志鑫
(遵义医学院,贵州 遵义 563003)
环境权因生态环境危机而产生,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人权。在当前大力倡导生态文明建设背景下,我国实施了以修改《环境保护法》为代表的环境权保障措施,但仍存在宪法未明确公民环境权、环境法对公民环境权立法强化不够等一些缺陷。在总结我国法律对环境权保护现状的基础上,以生态文明理念为指导,提出完善我国公民环境权法律保护的建议:把生态文明和环境权写入宪法;在民事基本法律中明确公民环境权的基本内容;完善公民参与制度;拓宽救济渠道。
生态文明;环境权;法律确认
我国在经历改革开放三十年的巨大发展后,物质生产得到了极大繁荣,综合国力显著提升,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但这种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模式背后则是资源的不断透支和生态环境的日渐恶化。严峻的环境污染问题不仅阻碍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更直接损害公民的身体健康,致使公民环境权益受损。在深刻体会环境污染所带来的严重后果后,我国政府采取各种措施积极应对,但通观西方发达国家的环境治理实践,要想取得环境“保卫战”的胜利,不仅要尊重和维护公民环境权,更需一种不同于以往的发展理念加以引导和协调。无独与偶,党的十七大报告首次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十八大则把生态文明摆在更加重要的地位,并以“美丽中国”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长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