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佳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复杂而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影响深远,在我国还属于新事物。社会信用体系是以法律、法规、标准和契约为依据,以健全覆盖社会成员的信用记录和信用基础设施网络为基础,以信用信息合规应用和信用服务体系为支撑,以树立诚信文化理念、弘扬诚信传统美德为内在要求,以守信激励和失信约束为奖惩机制。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基础,也是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的迫切需要。而个人信用是整个社会信用的基础,一旦发生个人失信行为,也会导致集体的失信。因此,建立和完善个人信用信息征信体系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个人信用体系的完善与否已成为市场经济是否成熟的显著标志之一。
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的全社会信用体系,是一个社会性的综合概念,是关乎国计民生,覆盖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各领域、各层次的系统性工程。为规范征信活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引导、促进征信业健康发展,自2013年3月15日起施行《征信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解决了征信业无法可依的现象,规范征信机构、信用信息提供者和使用者的行为,保护信息主体权益,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社会信用体系是市场经济体制中的重要制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