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女性“幸福”说之我见

2015-01-21 00:21:55张思
商 2014年37期

张思

摘 要:两千多年来,“男尊女卑”的封建观念一直支配着妇女的生活轨迹,使得绝大部分女子的“幸福感指数十分低。然而,处于社会变革之际的宋代,在一段时间内影响尚为薄弱的宋代理学对妇女生活束缚较少。客观环境的开放、心灵领域的慰藉以及精神世界的寄托,让这部分女子的生活相对于其他朝代,获得了一定的幸福。

关键词:古代女性;宋代;部分女性;相对幸福

关于“幸福”,定义繁多。《说文解字》解释“幸”曰:“幸,所以惊人也,凡幸之属皆从幸。”即“幸”有意外得到、幸运的涵义。“福,佑也。”即“福”有外在条件的保证和内心的满足之意。因此,幸福是一种生理和心理、物质和精神的欲望得满足后的主观心理感受,具体体现于精神上的愉悦。幸福是个人主观感受,但不可否认的是,它也受到周围环境、他人看法、和社会地位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和制约。

众所周知,中国古代女性长期处于封建伦理笼罩下的“漫长黑夜”中,毫无幸福感可言。但是,宋代的一部分女子就如黑夜中的“一丝光亮”,不屈服于命运的安排,执着地寻找着自己真实的身影,寻找着走出男性影子的路径,这便是她们的“痛,并快乐着”。

由于很多人认为宋明理学是迫害妇女的开始和典范,它的“存天理,灭人欲”“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等观念是套在妇女身上沉重的枷锁,导致她们的生活苦不堪言,地位不断下降。而宋代理学正是兴起于宋代,因此,很多人自然而然地认为,宋代妇女的地位卑下,无论在家庭、婚姻还是生活都是没有幸福的,是“服于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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