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通市改进和完善对事业单位的监管服务方式,取消法人年检制度,完善登记监管机制。一是取消年检制度,转变监管思路。出台了《南通市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开办法》,做到了“四个明确”:明确事业单位、举办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对法人年度报告“三联审”的责任,明确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内容,明确法人年度报告报送时间要求,明确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平台,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创新监管举措。建立事业单位法人初始登记约谈制度。对新设立登记的事业单位法人,通过与法定代表人或登记工作专办员谈话交流,宣传法人登记管理的政策法规,督促和指导其履行法人应尽的职责。建立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实地核查制度。在试点基础上,形成了《南通市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实地核查办法》,对开展核查的依据、原则、对象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等工作环节进行了明确与规范。建立事业单位法人绩效评估制度,重点对事业单位法人的宗旨履行、业务运行、章程执行、治理效能和服务成效等进行评估。建立事业单位投诉处置机制,明确了登记管理机关监管的职责范围,向社会公开了十个方面的受理投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