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荣
公共政策规范和指导着行政机关的行政过程,是行政机关实施政治决策和管理国家公共事务的重要手段,其在某种程度上决定着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效果。公共政策要有效制定和实施,需要在共同价值基础之上建立伦理规范和规范性道德标准。虽然有许多技术上的因素影响着公共政策能否得到有效的制定和实施,但伦理仍然对之有重大的影响,尤其是在新的时代背景下,伦理对公共政策行为的影响越来越显著。[1]21世纪以来,随着人才竞争国际化,经济、科技、信息全球化进程的日益加快,社会流动频率的不断上升,职业准入、竞争上岗、择优录用等用人政策普遍推行,考试已融入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伴随着每个公民的一生,贯穿于每个公民的学习、工作的全过程。其已成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直接关系到公民的切身利益。[2]因此,保障每个公民的考试权利,尤其是上关国家稳定、民族复兴,下系个人命运、家族衰兴的高考权利就成为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这不仅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需要,也是公民追求生存与发展,实现自我价值的需要。基于此,对我国高考政策的相关伦理问题进行探讨就显得尤为必要。
制定、执行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公共政策是现代政府的基本职能。公共政策是政府对社会价值的权威性分配[3],显然,公共政策具有公共性与权威性的双重属性。美国政治学学者戴维·伊斯顿认为公共政策是对全社会的价值作有权威的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