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穗华
一、评价主体的多元化,有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
随着新课标的实施,教师评价观念的转变,学生更多的参与到评价中来。现在的课堂教学,不再只是教师传授知识,学生接受知识的过程,它更是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共同探索知识的过程。学生对知识的获得,不仅仅来自于教师,他们还可通过网络来增加自己的知识量,在课堂中他们不再只充当倾听者,他们更多的参与到学习中去,拓展课本中的知识点去生成新的知识,所以他们对于自己的学习同样具有评价的权利。因此在对学生进行评价时,教师应考虑到学生的评价,包括自我评价以及学生之间的互评,小组评等。在每个单元结束后,可以让学生根据自己在这个单元中的学习表现,分项目来给自己一个评价,然后再经过讨论,给出一个中肯的评价,当然,这其中需要教师的引导和帮助,引导学生如何看待自己的不足,如何正确的处理相互之间的评价,如何去看待一个人的进步,如何把握每个同学不同的起点。学生们经过多次这样的评价,自己认识到不足,找到差距,从而找到自己努力的方向。有的同学还能主动的去帮助后进的同学,而有困难的同学也能向同学和老师请教学习方法,主动与他人交流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二、创设鼓励发展的评价环境,有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
对学生进行发展性评价,教师首先应看到学生的可发展性。学生是教育的主体,他们同时是不成熟的发展个体,也正由于学生的这一特点,让教育能有所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