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陵一家是被汉武帝冤杀的吗

2015-02-06 13:52王杰
侨园 2015年4期
关键词:汉军李陵敌军

文 / 王杰

李陵一家是被汉武帝冤杀的吗

文 / 王杰

曾经有学者提出汉朝大将李陵一家是否被汉武帝冤杀的疑问。那么,经过是怎样的呢?

公元前89年,汉朝大将李陵主动请战,率领5000步兵出征,与匈奴单于带领的主力遭遇。李陵下令以大车结为军营,出战时“前行持戟盾,后行持弓弩”,当匈奴军逼近时,“千弩俱发,应弦而倒”,获得首战胜利。匈奴调集援军,连续进攻,李陵以“连弩”(射程远的强弩)射单于,使单于差点中箭。最后匈奴将汉军围困于山谷,万箭齐发,汉军弹尽粮绝,无法有效还击。李陵感叹说,如果再有几十支箭就能突围了。在最后的突围战中,只有十几个人跟随李陵,李陵的副将韩延年战死,李陵感叹:“无面目报陛下!”于是放下武器投降。

战败的消息传回长安,但一时没有李陵的下落。汉武帝希望李陵能够壮烈战死,便召见李陵的母亲和妻子,旁边安排了相面的术士,看看她们脸上是否有“死丧色”,结果术士说没看到,汉武帝很懊恼。不久消息传来,李陵已经投降匈奴,不少大臣借机攻击李陵,汉武帝非常气愤。但在廷议时,太史令司马迁上前为李陵辩解,被汉武帝以“诬罔”罪名处以宫刑。汉武帝派将军公孙敖深入匈奴境内,无功而返,公孙敖汇报说,抓到的俘虏说李陵已经教会了匈奴怎么对付汉军,所以汉军没法打胜仗。

汉武帝恼羞成怒,下令将李陵全家“族诛”,母亲、兄弟、妻子、子女都被杀。后来汉朝与匈奴恢复使节往来,李陵责问汉朝使者为什么杀他全家?使者把缘由告诉他,李陵连呼冤枉,原来是另一名投降匈奴的汉朝军官李绪在帮助匈奴练兵。李陵派人暗杀了李绪泄愤,再也不愿意回家乡了。《汉书·李陵传》作者以同情的笔调叙述了这个悲剧故事。

那么李陵在无法继续战斗的情况下投降敌军,究竟是不是犯罪?汉武帝杀他全家究竟有没有法律依据?如果他后来被匈奴释放回到家乡,是否仍然会受到追究?根据湖北江陵张家山汉墓出土竹简所载汉初的法律,我们可以得知,李陵在战场上投降敌军本身就是犯了死罪。出土的《贼律》明文规定,驻守边境据点将士叛变、主动投降敌军的,或者是在敌军进攻时作战不力投降的,和企图谋反、临阵脱逃同样处理:“皆要(腰)斩。其父母、妻子、同产,无少长皆弃市。”本人从腰部一断为二,全家族诛(父母、妻子及子女、同胞兄弟姐妹全部处死)。也就是说,汉武帝在得知李陵投降匈奴时,可以按法将他全家族诛杀。

张家山汉墓出土的汉律被认为是汉初高后二年(公元前186年)律,很可能是由原来的秦律改编而来。而秦国在商鞅变法就已经立法“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不告奸者与降敌同罚”,可见战场投降已经是一项重罪。《战国策·魏策》载秦国安陵君的一段言论,说有国王授予的“太府之宪”法令,其中规定:“子弑父,臣弑君”的犯罪不得赦免,即便国家发布了大赦,“降城亡子不得与焉”(投降敌军的守城官兵、逃兵不得赦免)。

这些法律看来是汉朝继承秦律再经过修改建立的。在汉文帝时,李陵的祖父李广也曾兵败、受伤后被匈奴活捉,李广夺了匈奴的马匹、弓箭,奋力逃回汉境,但却被捕下狱,被指控“亡失多”(损失士卒过多),“为虏所生得”(被敌军活捉),两项罪名,判处“当斩”。因此实际上秦汉时期的法律要求将士要为朝廷奋战到死,即便已丧失作战能力,也要为国捐躯,绝不可当俘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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