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文波
天津市公安局静海分局,天津301600
法医工作在命案的侦破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笔者结合自身体会,针对“熟人”杀人这一类型的犯罪,浅谈如何在案件侦破中发挥法医的作用。
“熟人”一般可分为三种情况:一是被害人与案犯相识,有一定的来往关系;二是案犯对被害人有一定了解,如知道单位、身份,对亲属和朋友有一定了解等;三是案犯对现场环境有一定了解,如知道房屋内部结构、贵重物品存放处。
“熟人”杀人作案中犯罪嫌疑人的有以下几个特征:犯罪诱因是潜在的,长期积累的矛盾激化而导致的犯罪较常见;犯罪人的犯罪动机明确,犯罪手段和犯罪情节简单;作案手段简单,没有长时间预谋,情绪型犯罪和暴力犯罪比重较高;犯罪人法治观念淡薄,不能控制自己情绪。
1.现场多为正常进入。由于嫌疑人与受害者熟识,一般不采用暴力方式进入中心现场,故门锁多无暴力痕迹。
2.嫌疑人在现场与死者有沟通交流的过程。嫌疑人到现场后一般会与死者有一段相处时间,会留下较多的痕迹物证,往往与死者的痕迹相伴出现,如喝水、抽烟、吃东西、去卫生间等,这些细节是判断熟人作案最好的佐证。
3.嫌疑人有破坏现场、逃避侦查的意识。因为他们与死者相熟,害怕警方通过现场留下的痕迹很快会找到自己。相反,这些行为也恰好提示了熟人作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