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贪案件线索的经营

2015-02-06 18:43:55窦俊杰
法制博览 2015年21期
关键词:信息

窦俊杰

本溪市人民检察院,辽宁 本溪 117000

一、贪污贿赂犯罪不易暴露的主要原因

(一)贪污贿赂犯罪人员一般具有较高的职务、学历背景,作案手段较为隐蔽,善于伪装。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嫌疑人多为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从事管理、决策的领导干部。这些人一般都具有较高的学历,有较强的业务能力。他们在作案时会利用自己熟悉业务的优势想方设法不让人察觉,在作案后还会通过各种手段千方百计掩盖犯罪行为,所以其犯罪行为难以被人得知,外围人员即便了解一些犯罪活动的蛛丝马迹,也难以掌握确切的证据。

(二)犯罪行为简单易行,对外悄无声息。除了一些贪污犯罪在作案前要认真细致的预备外,大多数案件尤其是贿赂、挪用公款犯罪虽然会有一个密谋的过程,但都无须做专门的准备,特别是权钱交易型的贪污贿赂收受财物方式简单易行。不论其次数多少,时间多久,就单次作案而言,犯罪既遂就是一个财物交接的瞬间。

(三)犯罪所得在查证属实前难以区分。贪污贿赂犯罪者在违反职责要求的同时获取了非法经济利益,其犯罪所得就是各种形式的财产,一是钱物,另外还有财产性利益。这些财产大多数被犯罪嫌疑人精心隐藏,甚至一些犯罪者的家属都不知道其犯罪的行为及犯罪所得的去向。这些犯罪所得一般会在犯罪者的精心布置下变成“正常收益”。这就给发现犯罪线索和认定犯罪造成了很大的困难。……

登录APP查看全文

猜你喜欢
信息
订阅信息
中华手工(2017年2期)2017-06-06 23:00:31
展会信息
中外会展(2014年4期)2014-11-27 07:46:46
信息超市
大众创业(2009年10期)2009-10-08 04:52:00
展会信息
展会信息
展会信息
展会信息
展会信息
信息
建筑创作(2001年3期)2001-08-22 18:48:14
健康信息
祝您健康(1987年3期)1987-12-30 09:5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