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劳教时代社区矫正与行政处罚的衔接*
林春岚杜婷婷关慧怡吴佳静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重庆401120

摘要:劳教制度被废除后,学界对原被劳教行为该如何处置众说纷纭。基于后劳教时代的社会现状,在分析各种替代性措施可行性的基础上,立足劳教的特点,借鉴日本更生保护制度,提出以社区矫正制度为桥梁,通过社区矫正与行政处罚的衔接,实现后劳教时代的分流处置。
关键词:后劳教时代;社区矫正;行政处罚;日本;更生保护
基金项目:*此项目为西南政法大学科研立项资助项目。
中图分类号:D926.8
作者简介:林春岚(1994-),女,汉族,福建泉州人,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本科生,研究方向:法学。

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意味着实施近60年的劳教制度被依法废止。后劳教时代的到来,引发了一系列替代措施的讨论。共同之义均在于实现刑罚的合法化、科学化以保障人权。而刑罚与行刑之害的轻缓化正是不二的选择。在理论研究与实践调研尚不成熟的背景下,贸然扩大犯罪圈或建立保安处分制度不可取。然社区矫正作为我国刑罚执行方式中的实践创新,历经十年试点,具有较为理想的建构基础。
一、现实聚焦:后劳教时代社区矫正与行政处罚衔接的必要性
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社会潜在的不稳定因素增加了社会的风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