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 娜,张瑞君
(1.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基础部;2.太原学院, 山西 太原 030012)
从民国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已经有不少学者对中国书法史进行史的观照,如朱光潜、沈尹默、胡小石、宗白华等,新中国成立以后沙孟海、陆维钊、启功、欧阳中石、徐无闻等都有很有分量的文章和著作。陈振濂、王镛、邱正中、沃兴华等也主编有中国书法史的著作,而丛文俊、朱关田、曹宝麟、黄惇、刘恒等著七卷本中国书法史无疑是最为详尽、学术成就最高的论著之一。这部著作有以下鲜明的特色:
先秦卷著者丛文俊曾有《中国书法全集·商周金文卷》、《中国书法全集·春秋战国金文卷》,对古文字、中国古代隶书、中国书法理论等有较深厚的研究基础,因此书中不仅仅是汇总前人的研究成果,而且总能独抒己见。在本卷前用92页的篇幅分四节对“书法史与书法艺术的传统”、“古代书法理论的结构”进行了富有理论性和思辨性的阐述,其中对中国书法传统的形成及其文化艺术精神的阐述深入透彻。作者认为,“正体昉自西周,三千年传承不变,即使在宋代曾发生萎缩,清代中后期受到碑学的冲击,而其社会功用和地位不变,故而首要突出传统的典范意义。”[1]16“唐太宗尊崇王羲之以后,正、草二体集于一身。个性与抒情被约束在中和的藩篱之内,使草体书法终归于典范。”此论可谓高屋建瓴,一语中的。对于王羲之的草圣地位,作者没有停留在现象的阐释上,尽管这种阐释在书法研究上也有一定的意义,但是却容易只见树木不见森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