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的新发展

2015-02-20 08:21:22龚学增
西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5年5期

龚学增

(中共中央党校 民族宗教理论教研室,北京100091)

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依据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基本原理,在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处理宗教问题的历史经验,开拓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宗教工作实践基础上形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一如既往的高度重视宗教问题,在充分肯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的同时,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逐步实现中国梦的总体要求推动宗教工作的理论和实践,进一步深化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

一、十八大关于宗教工作的论述凝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的精华

十八大报告关于宗教工作有两段话,即“统一战线是凝聚各方面力量,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和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重要法宝。”“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这两段话凝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的精华,集中体现在以下几点。第一,强调促进宗教关系和谐是事关我国政治社会关系领域全局性的重大问题之一。宗教关系问题是2006年7月胡锦涛同志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提出来的。宗教关系包含着某一种宗教内部的关系,不同宗教之间的关系,宗教徒和非宗教徒的关系,国内宗教同国外宗教的关系,宗教与社会生活各方面的关系,宗教与国家的社会制度、与执政党、与政府的关系,等等。……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