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谢了,多谢余秀华

2015-02-27 08:55刘年
文苑 2015年4期
关键词:余秀华诗刊博客

[文/刘年]

人间有各种病症,所以人类才发明了诗歌。

1余秀华一直想感谢我。

来北京参加朗诵会的时候,她提了一些鸡蛋。

2这年头,一个诗人写不出痛感,我认为是不道德的。

“喜欢余秀华的诗,因为我也是农村长大的,因为也曾不管不顾,也曾痛彻心扉,也被世俗抓住头发往墙上磕。更重要的是,她的诗,放在中国女诗人的诗歌中,就像把杀人犯放在一群大家闺秀里一样醒目——别人都穿戴整齐、涂着脂粉、喷着香水,白纸黑字,闻不出一点汗味,唯独她烟熏火燎、泥沙俱下,字与字之间,还有明显的血污。”

在编后记《诗歌,是人间的药》中,我这样写道。

“人间有各种病症,所以人类才发明了诗歌。”

3《我养的小狗,名叫小巫》,是我最喜欢的一首。

“我跛出院子的时候,它跟着/我们走过菜园,走过田埂,向北,去外婆家//我跌倒在田沟里,它摇着尾巴/我伸手过去,它把我手上的血舔干净//他喝醉了酒,他说在北京有一个女人/比我好看。没有活路的时候,他们就去跳舞/他喜欢跳舞的女人/喜欢看她们的屁股摇来摇去/他说,她们会叫床,声音好听。不像我一声不吭/还总是蒙着脸//我一声不吭地吃饭/喊小巫,小巫,把一些肉块丢给它/它摇着尾巴,快乐地叫着//他揪着我的头发,把我往墙上磕的时候/小巫不停地摇着尾巴/对于一个不怕疼的人,他无能为力//我们走到了外婆屋后/才想起,她已经死去多年”。

这种面无表情的叙事,让我立马想到雷平阳的名作《杀狗的过程》,虽然不动声色,但纸上已风雷暗涌。“我们走到了外婆屋后/才想起,她已经死去多年”结句看似闲笔,其实留的空间很大,这也是她诗歌高出一般叙事诗的地方——“我”已经没有了魂,“我”连个听说说话的人都没有了。

在中国人民大学的教室里,余秀华摇摇晃晃地走上讲台。她费了很大的劲才站稳,她口齿不清,她的手在颤抖,她的全身都在颤抖。当她读到“他揪着我的头发,把我往墙上磕的时候/小巫不停地摇着尾巴/对于一个不怕疼的人,他无能为力”的时候,很多人落泪了。

头磕在砖墙上的声音,和心跳的声音,其实很类似。

4反复地告诉余秀华,其实她应该感谢诗歌。或者说,我应该感谢她。

不是谦词。她这样的作者,让编辑有了成就感和幸福感。

我非常害怕,老了没有值得回忆的事情,打发那些没人理会被人嫌弃的日子。

编辑余秀华的诗歌,无疑是很多年之后,可以在槐树下,向我的孙女反复吹嘘的记忆。

5办公室不能睡午觉,下午一点多,往往是最疲倦的时候。

独自在博客上百无聊赖地翻。

余秀华的诗,像一针强心剂,让我精神陡增。我先给她留纸条,说我是《诗刊》编辑,看了你的诗歌,想认识你,请加我的QQ。没等她回复,便在她的博客里选起来,一直弄到六点半。选完了,填稿笺,“一个无法劳作的脑瘫患者,/却有着常人莫及的语言天才,/不管不顾的爱,刻骨铭心的痛,/让她的文字像饱壮的谷粒一样,充满重量和力量,/让人对上天和女人,肃然起敬”。心情好的时候,写稿笺,我会像写诗一样,分行排列。因为抑制不住激动,等不及例行的报稿日期,第二天就交了二审,并破例地说了一句话,这是我看到的70后女诗人中写得最好的之一。二审三审很快就通过了。因为当期来不及组织名家评论,领导吩咐写一篇编后记,于是有了那篇抒情的《诗歌,是人间的药》。

她加了我的QQ。开始还装模作样告诉她,稿子有可能过,有可能不能过。后来,实在忍不住了,便告诉她,你准备好红吧。那时候,她的诗歌还没发表,她当然不会相信,但我相信。因为我知道,这个诗坛最缺少什么、这个时代缺少什么。而她正是补这个缺的人。当然,我所说的红,只不过诗歌圈里都知道有这么一个人,根本没想到她的影响力会超出诗歌圈。

杂志出来后,同事彭敏又在《诗刊》博客上和《诗刊》微信平台推出,然后就是一波接一波地转载潮。《诗刊》编辑部主任谢建平,觉得这样一个写诗者很不容易,于是策划了以余秀华为主的5个底层写作者的“日常生活,惊心动魄”朗诵会。期间,各个大媒体开始密集关注。

于是,余秀华真的红了。

6那些鸡蛋让我想到了王家卫的《东邪西毒》。

张学友主演的洪七,会为一篮子鸡蛋杀人,还因此丢掉了一根手指。而张国荣演的欧阳锋从来不会。所以欧阳锋只是个杀手,而洪七成了大侠。侠客,拿起笔的时候,往往就是诗人。我也在底层默默地写了十多年,知道一个诗人有多么不容易。杀人我不在行,但可以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比如说,在寒风中接站,比如说,送他们转地铁,比如说请他们吃早餐,比如说尽力推广她的诗歌。

鸡蛋,有时候很有象征意义。

人们经常拿来跟石头碰的,就是这东西。

7几乎每一个用灵魂、用生命写诗的人,都是一个勇士。

他们所得甚少,所舍甚多。他们必须与世俗,与潮流,与生活,与金钱和权力,与虚荣和堕落,甚至要与亲人和朋友战斗。余秀华,也不例外。

可以想象得到,村民会怎样嘲笑她,甚至可能会欺负她和她的父母(在我们家乡,儿子少的家庭是没有话语权的)。可以想象,可能经常会有不懂事的学龄儿童,学她走路的样子、说话的样子,她可能气极了,想去追打,没走几步,别人已经蹿出了几丈,当她捡起泥块的时候,别人已不见了踪影,当她扔出去的时候,自己身形不稳跌倒在路上。她要喂兔子。她的一首诗中,还写到她的兔子跑出来了,被一个无赖杀死,提着耳朵扬长而去。她毫无办法。她的小巫,要勇敢一些,扑上前去,但被那人一脚踢出了很远。

她拿起诗歌做武器,但不是报复,不是自戗自弃,而是向命运和生活对她的不公,表示了轻蔑,她用诗歌传递给读者,她那我行我素的真诚以及对生命的信念。

我觉得这是这个时代稀缺的东西,也是让我对她充满敬意的原因。

8谢建平私人掏钱请他们吃饭。

进入餐厅的时候,她的母亲稍好一点,余秀华很紧张。

在我们一再坚持下,她和她的母亲,坐了餐桌的主位。

那个晚上,那里是整个世界的核心。

摘自作者新浪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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