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是深化法治教育的好方法

2015-03-08 09:14金海燕
四川党的建设 2015年8期
关键词:最高人民检察院普及检察官

●金海燕

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试行)》,对检察官以案释法工作的原则、方式、内容、责任等进行明确规范。

以案释法,历来是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的好办法,常常被专业法律教育和一些媒体所使用。譬如媒体在报道一个案件时,最后经常请律师出来点评。然而,这样的释法,不够规范。如今由办案的检察官对自己所办案件进行以案释法,尤其是对具有广泛社会影响或较大争议、可能引发上访或社会群体事件等六类案件向社会公众以案释法,可以对案件的事实、证据、法律程序、法律责任,进行具有说服力、权威性的分析和解释,必然会对法律知识的普及,对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起到明显的效果。

不仅如此,通过《规定》的形式,对检察官的以案释法活动进行规范,更有助于推动整个检察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以案释法,要从法理上让群众对自己的解释信服,自己办案的全过程就必须经得起法律的考验和群众的追问,从而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检察官办案的质量和水平。

检察官以案释法,目前虽然只是“试行”,但我们有理由相信,其在试行中不断完善,并将逐步向各司法部门推广,使典型的案件,成为普及法治教育的活教材,成为推动依法治国的巨大动力,而不只是保存在档案里的一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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