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检制度三月起改为报告公示制度

2015-03-10 12:33
中国总会计师 2014年2期
关键词:企业法人工商总局年度报告

2月19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出通知,自3月1日起停止企业年度检验,今后将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

国家工商总局表示,按照国务院发布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因此从今年3月1日起,停止对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的企业年度检验。

国家工商总局要求各级工商机关,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的意义,结合本地企业和经济发展实际,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依法查处各类违反企业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履行监管职责。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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