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社会组织协同治理的现实困境与路径选择

2015-03-11 15:03
科学中国人 2015年24期
关键词:管理体制协同政府

刘 玮

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浅析社会组织协同治理的现实困境与路径选择

刘 玮

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组织逐渐发展起来,它以其自身的优势在协同治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现实中仍然存在很多难题。本文根据社会组织协同治理存在的困境,结合我国的实际提出了几点措施,希望能提高我国社会组织协同治理的效果。

社会组织;协同治理;管理体制

1.社会组织协同治理的优势与现实困境分析

1.1 社会组织协同治理的优势

社会组织在弥补市场和政府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一方面,社会组织作为政府的重要补充,可以承接政府转移的部分功能,包括经济功能、政治功能,也包括社会功能。

第一,社会组织更了解社会大众的需要。社会组织扎根于人民群众中,具有更深的社会基础,因而也就更能了解社会大众的需要。首先,社会组织不像政府组织一样僵化,它能够更加灵活的洞察社会大众的需求。其次,虽然市场能够非常敏锐的知晓社会公众的需求,但它是以价格--供求关系来判断的,不能通过价格--供求关系反映的公众需求往往不能被市场察觉,市场也不愿意去察觉。而社会组织能够洞察这类社会需求。

第二,社会组织的体制、方式更加灵活,弹性较大。这主要是相对于政府来讲的,政府组织具有固定的规模、确定的章程、规则,除非特殊情况不可改变,往往具有“官僚主义”的特征,具有僵化的倾向。又由于“彼得原理”、“帕金森定律”,政府本身具有膨胀和低效的趋向。而社会组织却不一样,它的体制和方式比较灵活,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适时调整,且社会组织的弹性较大,更适应社会的需求,更能满足社会的需要。

另外,社会组织的服务更有效,声誉更好,更容易取得社会公众的信任。

1.2 社会组织协同治理的现实困境

1.2.1 社会组织本身的发展不成熟

目前,我国社会组织的发展并不完善,还存在诸多问题。首先,社会组织的数量并不多。截止到2013年底,全国社会组织的数量为547245个,其中社会团体为289026个,民办非企业单位为254670个,基金会为3549个。而2013年全国人口数量为136072万人,每万人拥有的社会组织大约为4个,无法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对社会组织的需要。其次,社会组织的服务群体不平衡。社会组织大多具有针对性,只针对特定的群体服务。但是还有很多群体并没有纳入到社会组织的服务范围中来,这一部分群体的需求不能得到满足。

1.2.2 对社会组织的管理体制不完善

目前,我国对社会组织的管理并不完善。我国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施行“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的双重审核、双重监管,这也就是我国实施的社会组织“归口登记、等级管理”的管理体制。在这样的管理体制之下,社会组织的发展比较艰难。一方面,很多社会组织找不到自己的主管和登记部门,无法进行直接的登记注册。且我国对社会组织的入口管的较严,社会组织进行登记注册以及日常管理非常麻烦,这使得很多社会组织主动放弃了登记注册,脱离了正常的监管,也使得一部分社会组织或潜在的社会组织选择了退出。另一方面,我国对社会组织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完善,保障机制缺失,所以社会组织的相关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1.2.3 社会组织协同治理的平台不完善

目前,我国社会组织协同治理的平台建设并不完善。首先,公民对社会组织协同治理的认识并不全面,很多公民并不了解协同治理,也不了解社会组织在协同治理过程中可以发挥的作用。其次,政府对社会组织协同治理的重视程度以促进机制不完善。一方面由于政府在这方面的重视程度不够,另一方面由于目前协同治理的整体发展状况不佳,致使我国社会组织协同治理的促进机制并不完善。

2 社会组织协同治理的实现

2.1 加强宣传教育,营造社会组织协同治理的良好氛围

社会组织作为一种新兴事物,发展需要良好的社会氛围,而目前我国的整体氛围还不够好,应该加强宣传,可以通过发放传单、举办专题讲座等形式,提高人们对社会组织协同治理的认知和认同。首先是提高社会组织进行协同治理的积极性,并灌输关于协同治理的基本知识和规则,其次要加强政府对社会组织协同治理的重视程度,使得政府在各个方面采取措施促进社会组织参与协同治理。再次要提高公民对社会组织协同治理的认识,帮助公民了解社会组织协同治理的重要性以及社会组织可以承担的职责等知识,增强公民对社会组织协同治理的认同感。

2.2 促进社会组织自身的发展完善

首先,社会组织要引进专业的管理人才,加强对人力资源的管理和利用,促进组织本身的良好运行。其次调整组织结构机制,不断提高社会组织协同治理的能力和素质,使之更适应社会的需要。另外还要培育新的社会组织,不断填补空白,弥补社会组织“服务群体不平衡”的不足。

2.3 打破管理体制窘境

打破当前对社会组织的管理体制,逐步建立起新的管理体制是促进社会组织协同治理的重要步骤。对于社会组织的注册等级和管理,我们可以按照当前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办法进行分类管理,这样就避免了有些社会组织找不到主管部门,而有些社会组织却接受多头管理。另一种可行的方法是建立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体系。枢纽型社会组织可界定为:“由负责社会建设的有关部门认定,在对同类别、同性质、同领域社会组织的发展、服务、管理工作中,在政治上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在业务上处于龙头地位、在管理上承担业务主管职能的联合性社会组织。”由枢纽型社会组织进行相关领域社会组织的注册登记和日常管理。这意味着政府需要授权给联合性社会组织,或者实施委托代理。

[1]陈洪涛,王名.社会组织在建设城市社区服务体系中的作用——基于居民参与型社区社会组织的视角[J].行政论坛,2009(1).

[2]王名.非营利组织管理概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0.

[3]沙勇忠,解志元.论公共危机的协同治理[J].中国行政管理, 2010(04).

刘玮(1991-),女,山东莱芜人,东北师范大学,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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