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官不为要被“召回”

2015-03-12 09:26汪志球黄娴
党的生活(黑龙江) 2015年3期
关键词:旷工黔西南州人社局

汪志球+黄娴

2014年10月,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开始实施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办法,情节严重者将被辞退或解聘。截至2015年1月,“召回制”实施两个多月来,全州1231名“懒官”被“召回”,含处级干部59名。其中,165人被转岗或免职(12名处级干部被免职),67人待岗,9人被辞退或解聘,其余人员需经培训合格后回原岗位。据不完全统计,目前通过“召回”管理的干部总数是近五年来全州调整“不称职”或“不胜任现职”干部的总和。

那么,什么样的干部会被“召回”?“召回”后又如何“维修”?记者进行了实地调研。

据黔西南州委书记张政介绍,干部“召回”制度是治理“为官不为”的一次探索,意在通过打破官员“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的惯例,不给“守摊干部”散漫空间,把干部的好作风“召回”。

连续旷工、民主测评位列末席等情形将被“召回”

兴仁县是干部“召回”制度的发源地。几年来,县委书记郭玉海常听到下属这样抱怨:有些干部职工不服从安排、不认真干事、不遵守纪律。可郭玉海让他们报名单时,却谁都不想报,原来的抱怨又变成了“都还干得不错”。

郭玉海提出这样一个观点:“汽车有瑕疵都要被召回,干部管理亦应如此。如果不管不问,耽误的是党的事业。”

干部“召回”标准如何界定?兴仁县委对“召回”标准的制定很慎重,通过征求意见,共梳理出12种典型情形,据此出台了《兴仁县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办法》。

不过,12种典型情形还是引起很多争议。其中,刚性要求还比较好操作,譬如“连续旷工超过7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5天的”“工作被省、州、县‘一票否决的”等等。但是,像“工作不思进取、不谋干事,思想不纯、信念动摇”之类的规定,在执行中就比较难以把握。

“某些标准的确无法进行量化,但一个人究竟干得怎么样,领导、同事和服务对象的心里都会有个数。”兴仁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谭云临提出,建立民主测评制度,所有人都要被测评。测评邀请两类人群打分:一是各单位全体干部职工,二是一定数量的服务对象。

根据规定,35人以下的单位中名列测评结果最末一位的要被“召回”,70人以上单位测评结果排末三位的要被“召回”,中间规模单位测评结果排末两位的要被“召回”。办法明确规定,服务对象中30%以上认为接受测评者存在吃拿卡要问题、50%以上认为办事存在“生、硬、冷”态度、反映较大问题集中等三种情形必须“召回”。

根据兴仁县的探索,黔西南州整理出30种“惰政”现象供各地参照,并在所有区、市、县和州政府办、州人社局先行推广“不称职”或“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制度。

“召回”不是“一棍子打死”,经培训合格后仍能回归原岗

从小县城考入州人社局的小杨曾经很满足,可是,工作没到一年,他就从人社局计划财务科转岗到下属单位——创业贷款担保中心,全年1.2万元的绩效工资被扣了七成以上,不但面子上过不去,经济上的损失也不小。这是黔西南州人社局对“召回”干部实施的双重处罚。

黔西南州人社局从2014年10月20日起执行不胜任干部“召回”制度,全局第一批共有26人被“召回”。小杨就是其中的一个。由于工作懈怠、无故旷工两天,属“情节较为严重”,小杨受到“转岗”处理。

对于被“召回”干部,黔西南州人社局视情节轻重,分别采取集中教育、跟踪考察、组织处理三种方式管理。具体办法是先对被“召回”干部集中培训一周,费用自理,培训合格后大部分回原岗位工作,余下人员跟踪考察——分到一线岗位或重点项目工作1~6个月。考察合格后可以回原岗位,不合格者则面临转岗、免职、降职、降级、待岗、辞退、解聘等组织处理。

黔西南州人社局常务副局长马崇曾解释,不能把被“召回”干部“一棍子打死”,通过集中培训、艰苦岗位磨炼,最大程度地让他们回炉淬火后能够“人岗相适”。但考察后仍不合格的,将按程序免职、降职。

按照程序规定,兴仁县对转岗干部实施“招、拍、挂”——被“召回”干部上台自我推荐,坐在台下的各乡镇及其他部门可以进行挑选。没被挑选上的给两个月时间自己找接收单位,逾期没有单位接收的予以辞退和解聘。在第一批被“召回”干部中,有五人被辞退或解聘。

县区摊派“召回”名额惹争议,新规尽力堵塞制度漏洞

“这是在整人,这是在害人,这是领导跟自己过不去。”部分被“召回”干部的抵触情绪严重,还有一些单位领导认为,“召回制”不利于内部团结和开展工作。

黔西南州委书记张政坦言,现在一些领导干部不仅“惰政”,甚至“躲政”,认为当了领导就等于上了保险,干与不干没关系、干多干少没人管,从而坏了机关风气。“干部‘召回引起大反应,说明这一制度造成了压力,有了杀伤力。”

“召回”制度在实行中也出现一些问题——兴仁县有的部门只有三四个人,根据规定,必须确定一人“召回”。在这样的单位,如果“召回”工作人员,就意味着有些工作没人干,最后领导只好定自己被“召回”。据政府办等重要部门反映,尽管有的工作人员干活很拼,但因为有数量要求,最终还是被“召回”,工作积极性很受打击。

对此,黔西南州委组织部副部长梁喜明坦言,这些问题的确存在,干部“召回”制度实施有效果,但还不完善,例如,某些县给各部门摊派“召回”名额。据了解,目前黔西南州委正在制定全州不胜任干部“召回”制度。梁喜明说:“新出台的规定会对不合理现象进行修正,不会搞摊派。”

为了公平公正地确定“召回”人员,望谟县通过建立“三评一印证”方式,采取上评下、下评上、开联席会议考察印证,最后进行公示。

干部“召回”带来的作风之变,正在黔西南州发酵。册亨县司法局的工作人员邢德光被测评为“不胜任”后,第一批被“召回”。他说,“召回”制度像一把利剑悬头顶,警示自己今后不敢再懒惰了。

据黔西南州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穆嵘坤介绍,凡实施干部“召回”的单位,几乎没有人再敢迟到早退。根据黔西南州人社局2014年11月考勤统计,全月无人迟到,各地窗口单位办事效率提高最多的高达60%。

( 转自《 人民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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