奚瑞红
(黑龙江省教育学院,哈尔滨 150080)
目前,国内外常用的内部控制评价方法主要有模糊评价法、专家评价法、层次分析法和其他数学方法[1]。本文将分析各种评价方法的优缺点及其适用范围,选择合适的方法进行内部控制综合评价研究。
专家评价法主要依据是专家的主观判断,通常用分数或是指数作为进行评价的标准,从而对评价的对象进行综合评价。这种评价方法比较简单,主要用于科研生产力的评价、大学研究成果的评价以及对公司经济效益的评价等。专家评价法的主要缺点是其主观性太强,只适用于比较简单的内部控制系统的评价和对比,对于比较复杂的评价对象则需要采用其他方法进行相应的评价。
美国运筹学家Saaty于20世纪70年代中期提出了层次分析法(the 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 AHP),它是系统工程中对于非定量的事件进行定量分析的一种方法[2]。AHP法一出现便很快得到了深入研究和广泛应用,在学术界引起了很大的反响。AHP法的核心思想是通过两两之间进行比较,构造出判断矩阵;也有学者先后提出了特征向量法、最小二乘法、几何最小二乘法、对数最小二乘法和最小偏差法[3]。AHP法自身也有一些缺点,比如,判断矩阵由专家给出,其一致性和专家评价法一样会受到主观因素和知识结构的影响。综合评价模型采用线性加权和式,有一定独立性的限制,不可以盲目应用。
美国Chames和Coope等人在1978年首次提出了数据包络分析法(data envelopment analysis,DEA),用于评价公司多输入和多输出的部门的相对有效性[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