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 华
(华东理工大学 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上海 200237)
关于前现代中国的国家与社会关系,以及与之相关联的市民社会、公共领域等问题,自海外中国研究学界于20世纪70年代开展一系列研究之后,①受到国内外学者越来越多的关注,目前仍是一个充满纷歧的议题。近年来,围绕这一议题已经形成了十分丰富的成果。②总的来看,早期的研究偏重借鉴“国家-社会”理论范式来重新解读中国历史,描述或解释为什么自晚清以来民间社会与国家之间形成了普遍的对立、竞争性关系;③后来,越来越多的学者逐渐对这些简单套用西方理论剪裁中国经验的做法表现出普遍的不满。④综观现有研究,批评主要集中在“国家与社会”关系模式以及“国家与社会”理论在中国史研究中的适用范围这样两个方面。对于后者,人们的批判则是指责其由于现有的研究,总是有意无意地在中国历史中寻找能与西方对应的“国家”、“社会”、“公共领域”、“市民社会”等历史概念,而使其体现出明显的比附西方历史色彩。对于前者,与以往研究中过分强调国家与社会之间对抗关系不同,现时学界已不再满足于将两者视作在力量上此消彼长而呈对抗的两极。余新忠对此的批判较具有代表性,他认为“国家、官府和社会在整个社会管理和秩序维护方面,并不存在根本和体制性的矛盾与对抗”,并进而指出,对两者关系,应“以合作与互补这样一种新的认知模式来重新认识它们的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