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辉
摘 要: 在当前新疆反恐维稳的新形势下,新疆社区(农村)民警的主要职责应为反恐维稳和治安管理两大类。通过对这两类职责的再认识并结合实践经验,提出了切实加强职责履行的有效途径和反恐维稳工作中信息搜集的具体方法,对于社区(农村)民警工作的开展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 新疆;社区(农村)民警;职责;反恐维稳;治安管理
中图分类号:D63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3677/j.cnki.cn65-1285/c.2015.01.07
当前,新疆处于维稳关键时期,各种社会矛盾相互交织,极端宗教思想不断蔓延,敌我斗争日趋复杂激烈。在此形势下,要保证新疆的稳定团结和长治久安,就必须高度重视并充分发挥处在反恐维稳斗争第一线的社区(农村)民警的作用。
一、对新疆社区(农村)民警职责的再认识
根据《公安部关于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的决定》(公发〔2006〕5号)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派出所社区和农村警务室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决定》《规范》)的相关规定,各地结合新疆的具体实际,将新疆社区(农村)警务工作划分为七项职责,即管理实有人口、治理“三非”活动、掌握社情民意、组织安全防范、维护治安秩序、开展群众工作、调处矛盾纠纷。但目前这样的职能划分和定位没有凸显反恐维稳工作的地位和重要性,同时职责内容冗长而复杂,不便理解与操作。因此,为了适应新疆社区(农村)民警工作的特殊性,基于长期从事社区警务工作的经验,我们认为新疆社区(农村)民警的主要职责应划分为(反恐)维稳和(治安)管理两大类,服务(群众)不再单独划分出来,而应贯穿于维稳、管理两大职责工作的始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