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评语

2015-03-13 09:35
中国收藏 2015年1期
关键词:物化文物价值

姜念思(著名考古专家):

与文物的稀缺性和文物的价值相比,陕西小伙获得的500元奖金确实少了些。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在辽宁捡到文物上交的现象很多,而当时对于他们的奖励更多的是精神上的,物质奖励不过几块钱,主要包括是往返车费和误工补助等。但他们不在乎,感到很光荣。我国规定了对上交文物者给予精神鼓励或物质奖励,但并没有规定奖励的细则,因此这些年的奖励金额变化并不大。时代不同了,应该通过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参照文物的市场价值、历史价值等综合因素,按市场价格的一定比例,对主动上交文物者进行相应的奖励。这样有利于激发群众上交文物的热情。

王京平(西汉帝陵保护管理中心副主任):

保护文物人人有责,以前公民上交文物多是发个奖状,奖金很少,现在国家富裕了,可以适当多奖一点。奖励应以精神及荣誉激励为主,但同时也要考虑物质方面奖励的力度。

鲁青合(陕西丹凤县文广局副局长):

国家应该从顶层设计、制定详细的奖励办法,制定相应具体的奖励标准,比如一级文物奖励多少、一般文物奖励多少,这样基层工作人员好操作。

詹皓(艺术市场分析人士):

文物的确是物,但它更是中华民族精神的象征,凝结着无数代人的共同情感,文物并不都能以价格论价值,因为更多的文物从外形和材质上看,可能并不完美,甚至残缺,其价格也并不高,但它却承载着历史的记忆,显示着沉甸甸的价值。所以什么是“适当”?对于物化的社会环境,以及物化的人心来说,没有“适当”。

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论调。时代变了。文物部门用计划经济年代的方式来对待捡到文物上交者,这固然有问题,但众口一词地物化文物,同样有问题。这也延伸到另一个问题,并不是国力强了就应该到处花高价买回流失海外的中国文物,而对此国家文物部门早就有态度:不赞成高价买回,应该尽量追索。

罗瑞明(人民网专业评论员):

捡到古剑上交也是一种拾金不昧的行为,拾金不昧价值更高。尤其是现今还存在文物私藏、甚至乱盗乱挖的语境下,更应提倡民众的文物保护意识。重视文物保护有很多种,给予上交文物者进行物质奖励也是其中的一种。但该奖励的不奖励,或者打折扣,其实也是一种漠视,会影响上交者积极性的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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