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公超与《傲慢与偏见》

2015-03-16 08:43北京印刷学院教授
中国工人 2015年8期
关键词:叶公超凌叔华傲慢与偏见

●北京印刷学院 教授 叶 新

据已有史料来看,吴宓先生是中国《傲慢与偏见》的教学传播第一人。本人在2013年7月3日的《中华读书报》上发表过“吴宓与《傲慢与偏见》的教学传播”。1921年9月,他在东南大学开设了“英国小说”课程,教学内容中涉及了简·奥斯汀的代表作《傲慢与偏见》。1925 年他到清华学校以后,还延续了类似的课程。但在清华大学讲授过《傲慢与偏见》的就是叶公超教授了。按说吴宓早就开始讲授类似课程,但这门课程在清华大学没有开起来,反而是叶公超的讲课涉及了《傲慢与偏见》,而且引起了不少反响。

叶公超(1904-1981),广东番禹人。字公超,英文名“G eorge”。1920年去美国上的中学,毕业于美国的爱默斯特学院后,去英国剑桥大学攻读文学硕士学位。1926年回国后在北京大学英文系任教,年仅23岁。后任上海暨南大学外文系主任兼教授、清华大学外文系教授、北京大学外文系主任兼教授等。1941年进入外交界任职,不复教学生涯,曾任国民政府外交部部长、驻美大使等职。1981年卒于台北。

1928年3月,叶公超参与创办《新月》杂志,编选出版了《近代英美短篇散文选》、《近代英美诗选》(与闻一多合编)。1934年5 月,创刊并主编了《学文》杂志,8月即停刊。晚年还出版了《叶公超散文选》(1979年)。

在长达15 年的教学生涯中,叶公超主要讲授的课程有:大一英文、大二英文、大三英文、英文作文、英国散文、现代英美诗、18世纪文学、文学批评、翻译等。据他的学生李赋宁的评价,叶公超的教学特点是“语音纯正、典雅,遣词造句幽默、秀逸,讲课生动活泼”。

1929年下半年,叶公超从上海的暨南大学转到清华大学外文系任教,教的就是钱钟书这一班的“大一英文”。钱钟书的同学许振德在《水木清华四十年》中回忆说:“大一外文系英文课由叶公超先生讲授,课本为英女作家奥斯汀氏名小说《傲慢与偏见》”。他的讲课风格是“只述大意,从不逐字讲解”。

晚一年进校、在外文系德文专业就读的季羡林对此风格也是感同身受,他曾回忆说叶公超上“大一英文”课时,一开课就讲《傲慢与偏见》:

他教我们第一年的英语,用的课本是英国女作家J aneA usten的《傲慢与偏见》。他的教学法非常离奇。一不讲授,二不解释,而是按照学生的座次——我先补充一句,学生的座次是不固定的——从第一排右手起,每一个学生念一段,依次念下去,念多么长,好像也并没有一定之规,他一声令下:S top!于是就S top了。他问学生:“有问题没有?”如果没有,就是邻座的第二个学生念下去。有一次,一个学生提了一个问题,他大声喝道:“查字典去!”一声狮子吼,全堂愕然、肃然,屋里静得能听到彼此的呼吸声。从此天下太平,再没有人提任何问题了。就这样过了一年。

季羡林的记述与许振德类似,看似叶公超整个第一学年都在用《傲慢与偏见》做教材,与吴宓相比是登峰造极了。他认为这不过是世家子的名士脾气发作罢了,不过他也承认叶公超的“英文非常好”。

在《清华园日记》中,季羡林对叶公超老师是又爱又恨,都是上课请益、发表退稿的那些事。但不知何故,也许是受了叶公超的感染,季羡林爱上了简·奥斯汀的小说,这一点在他的《清华园日记》中多有记录。1932年9月30日的日记中开始有了“晚上读Emma三十页”的记载,最后一条有关日记是同年12月24 日的“看完Emma”,总计有13天的记载,前后有84天,估计是当闲书看的,可惜的是记载过于简略,没有任何评论。他虽然也订购过不少外文原版著作,但《爱玛》(Emma)一书却是在图书馆借阅的。武崇汉是季羡林的同班同学,《清华园日记》中有不少关于他的记录。1988年,他在上海译文出版社翻译出版了《理智与情感》,成为一个经典的译本,也算是叶公超当年的教学成果之一了。

叶公超在面向全校的“大一英文”课中只把《傲慢与偏见》当教材,并不讲解,像季羡林这样的外文系学生都没什么好感,何况那些其他系的学生呢。

比如与季羡林同一年入校的政治系学生丁致中(字珰)就是其中有印象但没感觉、不喜欢中的一个。季羡林是外文系的学生,不认同的是叶公超上“大一英文”课的教法,与他同级的丁致中不是学西洋文学的,对把《傲慢与偏见》作为“大一英文”课的教学内容是大有意见,就在《清华周刊》1930年第8期发表了一篇名为“对于本校第一年英文课的商榷”的文章。该刊的编辑还把这篇文章放在本期的开头,并写了“编者按”。在文章中,他认为学校把“大一英文”定为全校一年级必修课的目的在于“增进学生以后读洋文的能力”,但是对选用课本颇有意见,他说:

教授们为此而便用了一本长篇小说(Pride and prejudice)作为增进学生阅读洋文能力的唯一方法,今天教一段,明天考一节,这样零零碎碎地教着,长篇小说在一气读完,照这里的情形,如记忆力稍差的人,读了后一节连前节的意思已忘记了,这是教法上的缺点,且不去多论,现在要论的就是这本书是否适合一般同学的兴趣?

丁致中说他周围的大多数同学对此“头昏”,他自己则有时逃课去了图书馆,达不到“增进学生阅读洋文能力”的目的。因此,他建议按文学院、理学院、法学院等分学院教学,采用不同的教学内容,不要统一教材。最后,他希望教授们慎重考虑。这篇文章的后面还有署名“竹叶”的编者按:丁君所论,实中本校英文教课的深病。学校选择英文教本,闻系经过西文系教授共同议决(?),他们对于第一年级英文,总是搬出那几本拿手好戏如D avid Copperfield,及丁君所云Pride and prejudice等等,年年相因世世相袭。不用说,D ickens与J aneA usten是欧西的文豪,他们的这两部书也不为不好。不过书好是一问题,能不能做教本是又一问题。中国的聊斋与红楼梦比起两书来总也对付,怎么却不闻中国文学系拿来作教本呢?

他虽然是国文系的学生,但对丁珰同学的观点表示支持。不像丁珰的大一英文教本是《傲慢与偏见》,他们这一级用的是狄更斯的《大卫·科波菲尔》,有些学自然科学的同学对此“头总是发昏”。他认为,在兴趣上说,后者比前者还胜一着,结果尚且如此,不要怪读前者的人更觉无聊。因此,他附和丁珰同学的意见,希望本校的英文教授们能够商量改定。最后,教授们还是没改这门课的教本,丁珰只是借《清华周刊》之角发发牢骚而已,发完牢骚后就写他的小说,拉他的二胡,后来成了我国的二胡名家。清华当时的校风还是比较自由,教师有选择教学内容的权利,学生也有公开提意见的权利,各有各的考虑。

除了《傲慢与偏见》的教学,叶公超也曾尝试过该书的翻译。著名女作家凌叔华1932年给胡适先生的一封信中第一段就提道:昨得通伯信,他说我为什么不把已译J.A sutin的Prideand Prijudice说你听,因为听说公超也要译此书了。我今天已有信告公超,请他“割爱”,因为通伯本亦要译此书,我抢了他的。我大约已译了一半,因为胆小,所以没敢告人,现在既然是熟人要译,只好说了。公超要译的书正多,不见得会夺我的吧。

信中的A sutin、Prijudice各是A usten、Prejudice之笔误。凌叔华作为一个燕京大学外文系的毕业生,犯此低级错误,实属不该!从信的内容来看,信息量很大。先是陈源要译此书,因为妻子凌叔华有兴趣、有时间,就抢了过去,偷偷翻译了一半了。突然听说叶公超也要翻译此书。既然还没动手,又是熟人好商量,她就劝叶公超打消翻译的念头。没有其他有关信件可佐证,不知此后商量的如何。按说,三人都有较好的翻译基础,但这三人的译本后来是全都杳无音信了。

凌叔华出身于高门巨族,其小说以写妇女和儿童为主,主要表现知识女性和中等阶级新旧家庭妇女的生活和思想。这与简·奥斯汀的写作对象有些类似。而据叶公超的判断,她在《新月》杂志上发表的小说类似简·奥斯汀。1978年5 月7日,叶公超在台湾《中国时报》发表了《〈新月〉中的小说》一文。其中提道“她(指凌叔华)的文字有点像英国十九世纪的女小说家珍·奥思汀,书中的人物也和《傲慢与偏见》的相仿佛。”但哪一部小说像《傲慢与偏见》,书中的人物怎么个像法,他也没细说,我们就不得而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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