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年度报告

2015-03-16 01:19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湖南安全与防灾 2015年2期
关键词:事故生产

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1月16日)

湖南省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年度报告

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1月1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现将2014年湖南省安全生产形势及工作情况公布如下。

一、安全生产总体形势

2014年,我省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类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齐心协力、扎实工作,全省安全生产在去年各项指标大幅下降的基础上,继续保持了总体下降的趋势。

(一)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1、事故总量及行业领域和地区分布情况

2014年,全省累计发生各类生产经营性事故5522起(剔除非生产经营性消防火灾、非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下同),同比减少289起,下降5%;事故死亡995人,同比少死亡68人,下降6.4%。其中水上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62.5%,煤矿下降23.2%,建筑业下降20%,道路交通事故下降9.2%,铁路运输下降7.2%。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0.0833,同比下降16.5%;工矿商贸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1.21,同比下降3.2%;煤矿百万吨死亡人数1.07,下降18.9%(预计);道路交通万车死亡人数1.79,下降16.7%。全省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衡阳市、岳阳市、常德市、益阳市、娄底市、郴州市等9个市州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其中益阳市、衡阳市降幅超过35%。

各类事故行业领域和地区分布情况见附表一、附表二。

2、较大事故情况

2014年,全省发生生产经营性较大事故37起,死亡151人,同比减少3起21人,分别下降7.5%和12.2%。其中,道路交通23起,煤矿4起,非煤矿山3起,烟花爆竹2起,建筑业、危险化学品、消防火灾及水上交通各1起,其他领域1起。发生3起及以上较大事故分布为:高速公路9起,邵阳市7起,怀化市5起,娄底市4起,衡阳市、郴州市及张家界市各2起,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岳阳市、常德市、益阳市各1起。

3、重特大事故情况

2014年,全省发生特大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54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25人。分别是:

7月10日,长沙市岳麓区发生重大道路交通(校车)事故,死亡11人。

7月19日,沪昆高速邵阳段发生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爆燃事故,死亡54人。

9月22日,株洲市醴陵市浦口南阳出口鞭炮烟花厂发生重大爆炸事故,死亡14人。

(二)安全生产工作重大事项

年度内对安全生产工作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主要有:

1、1月14日,省安委会出台湖南省安全生产大宣传、大培训、大检查、大整治、基本建设、基础工作、基层创建 “四大三基”三年行动计划。

2、1月15日,省安监局出台《湖南省安监局机关行政检查暂行办法》,率先在全国安监系统作出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检查的规定。

3、2月17日,省安委会印发《2014年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对25个“打非治违”任务较重的单位由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厅局级领导带队驻点督导、包干负责。

4、6月14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建立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这是贯彻落实《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具体措施,进一步加强了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5、6月18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县乡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的意见》,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实现县乡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人员、经费、装备“四落实”,队伍结构、素质、能力、作风“四提升”,工作职责、任务、机制、手段“四匹配”,促进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6、7月25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决定在全省集中开展校车安全隐患、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交通安全三项专项大检查。8月上旬,省人民政府省长、副省长带队,在全省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

7、9月24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守盛与我省10个煤矿安全生产重点县市的县市委书记、县市长及所在市的市委书记谈话。

8、9月28日,省委副书记、省长杜家毫与9个国家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生产重点县(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及所在市市长集中谈话。

9、9月28日,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采取断然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为切实扭转全省安全生产被动局面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10、12月26-27日,全省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专题研究班在省委党校举行,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守盛作开班讲话,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杨栋梁作辅导报告,省委副书记、省长杜家毫作总结讲话,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省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中央在湘和省属重点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培训学习。

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认真学习宣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编发《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重要论述宣传读本》7000余册。全省组织安全生产宣讲团深入市县乡、厂矿车间宣讲3200多场,参与听讲37万多人。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7800多场,收看观众42万多人;开展与企业负责人谈心2800余人次;制作、悬挂宣传标牌标语16万余个(条)。与湖南日报、红网、新湘评论等媒体合作开设“安全生产瞭望台”、“安全频道”、“主题阅读”等专栏;手机短信群发平台发送安全生产短信13万多人次;开通了“湖南安监”官方微博微信。邀请主流媒体记者暗查暗访400多次,暗访企业1000多家,公开曝光182次。开展安全生产微电影动漫作品征集活动,征集作品113部。加大新《安全生产法》宣传贯彻力度,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单行本8万本,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释义读本》4600本。提请省人大常委会相应修订《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组织专家为省直部门、市县党委中心组和大中型企业开展专题辅导120余次,3万余人参加。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完成专题培训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20376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0150名和特种作业人员61494名;完成专题培训生产经营单位班组长49742名、农民工94.5万名。目前,全省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98%以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95%以上。

(二)着力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省委、省政府相继出台《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的通知》、《关于采取断然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市县两级党政领导班子调整分工,市县委安排一名副书记或常委联系或分管安全生产,市县政府安排常务或常委副职分管安全生产。加强督查督办,抓了一批工作不落实,严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典型,问责领导干部60人,警示约谈领导干部134人。将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执行情况、八条断然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纳入了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全省各级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得到强化,政府属地管理、部门直接监管和安监部门综合监管责任进

一步得到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落实。

(三)持续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年初省政府统一部署,省直相关厅局领导带队,对25个安全生产重点县市区“打非治违”实行驻点督导、包干负责,有效遏制了非法违法现象。家毫省长和省政府全体领导亲自带队,组成9个检查组,开展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形成严管高压的强大声势。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六打六治”,通过集中执法、部门联合执法、媒体曝光跟踪、事前严格问责等措施,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年内全省共组织5.99万次集中执法行动,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6.7万家,排查发现隐患32.6万处,已整改30.7万处,责令停产整顿企业5361家,取缔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3958家,关闭企业933家,抓捕涉嫌犯罪人员639人,经济处罚9282万元,问责工作不力领导干部125人。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和校车三大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查处货车重点交通违法行为39641起,依法扣留违法货车1099辆,现场切割非法改拼装货车504辆,拘留违法驾驶人7人,驾驶证降级88人次;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检查执法行动2988次,检查企业(单位)1万家次,排查隐患8280处,责令停产停业单位105家,取缔非法生产经营单位226家,提请关闭企业11家,抓捕涉嫌犯罪人员11人;深入学校、幼儿园13302家,检查校车16702辆次,取缔“黑校车”129辆,取消校车驾驶资格234人,查处校车交通违法651起,曝光校车典型案例19起。

(四)切实强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煤矿整顿关闭取得重大进展,已关闭329对。关闭非煤矿山509座,超额完成原计划300座的年度任务。尾矿库整改销号3座危库、32座险库,病库数量由2013年的175座减少到75座。衡阳、郴州、邵阳等地的矿山关闭、治超等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显著,省政府工作组进驻醴陵专项督导烟花爆竹综合整治。全省油气管线专项治理共排查管线4235公里,涉氯涉氨企业专项治理共排查整治254家涉氨企业和153家涉氯企业;粉尘爆炸专项整治共排查全省工贸行业存在粉尘爆炸场所企业1500余家。认真总结推广株洲经验,在全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和有色、冶金行业全面推行隐患自查自改月报制度,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得到较好落实。

(五)着力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大力推进安全生产“四大三基”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充实监管力量,强化保障能力建设,夯实基层基础。6月18日,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县乡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的意见》,按照“属地管理、权责一致”的原则,以县市区、乡镇(街道)为重点,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制,保障安全生产监管投入,提升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关口前置、重心下移,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到基层。坚持进度服从质量,积极引导企业自主自愿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年二级达标企业262家,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稳步提高。提请省政府办公厅制定出台《湖南省安全生产示范创建工作管理办法》,祁阳县、韶山市、开福区成功创建省级安全生产示范县,新增省级示范乡镇86个。在全省工矿商贸行业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参保企业已达2.8万家,归集保费8420万元,初步构建了安全生产风险社会化防控机制。着力推进“科技强安”,强化安全生产科技支撑,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露天矿山中深孔爆破、煤矿瓦斯高效抽采利用、尾矿库在线监测监控、烟花爆竹机械化生产、道路交通动态监控等安全技术工程稳步推进。

(六)着力加快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矿山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步伐加快,煤田地质救援中心已经建成,邵阳基地、湘煤郴州基地、娄底基地、黄金基地建设有序推进。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省政府修订印发湖南省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三个专项应急预案,全省组织开展各类应急演练10821次,安监部门直管高危企业预案备案率达到90%以上,应急管理水平和救援能力不断提升。年内安监部门启动省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4次,启动市级预案35次,出动应急救援55队次、636人次,抢救遇险人员49人,生还21人。

(七)严格事故查处与责任追究。完善落实“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事故调查处理原则,加大跟踪督办力度,严肃事故查处,严格责任追究。年内全省共立案查处生产安全事故101起,(不包括一般和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下同),其中一般事故78起、较大事故20起、重大事故2起,沪昆高速湖南邵阳段“7・19”特别重大道路交

通危化品爆燃事故1起。已经结案79起,共追究责任人员319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225人、追究刑事责任98人。被追责人员中,厅级干部8人,处级干部60人,科级干部112人。沪昆高速湖南邵阳段“7・19”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爆燃事故已经批复结案。2起重大事故中,长沙市岳麓区“7・10”重大道路交通(校车)事故已完成调查并经省政府和国务院安委办批复结案(另行公布),株洲市醴陵市浦口南阳出口鞭炮烟花厂“9・22”重大爆炸事故仍在调查中。

(八)切实加强监管队伍及作风建设。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省局继续取消2项行政许可事项。积极推进省局新一轮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着力实现“行政许可相对集中、许可与监管相对分离”,进一步理顺机制,凝聚合力。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相关部门职能职责不断完善,机构队伍建设得到加强。积极争取各级财政加大安全生产投入,重点支持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安全生产示范创建和应急救援体系、执法监管体系、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宣传教育培训体系建设、科技支撑及检测检验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奖励资金、事故处置等专项补助。继续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省安监局作风建设23条规定,深入开展纠正安全生产领域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治理,着力解决安全生产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监管执法不严、执法不公,责任追究不到位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安监系统队伍作风和能力建设取得新进展。

尽管做了大量艰苦的工作,但是全省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主要表现在:一是我省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仍然薄弱,重特大事故出现反弹;二是一些地方和企业安全责任意识淡薄,仍然重发展、重效益、轻安全,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打非治违任务任重道远;三是安全监管体系不健全,安全投入总体水平较低,相关部门安全监管能力、应急保障能力、依法行政能力与繁重的监管任务不适应。

三、安全生产考核奖惩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湖南省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的规定和省安委会《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省安委办对各市州、县市区和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湘有关机构及部分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考核,省委常委会议审定了考核结果。主要情况如下:

先进市州:衡阳市、永州市、郴州市、湘西自治州、益阳市、岳阳市、常德市

先进县市区:湘阴县、花垣县、浏阳市、北湖区、涟源市、赫山区、武陵源区、溆浦县、洪江市、宁远县、江华瑶族自治县、沅江市、汝城县、龙山县、望城区、临澧县、武陵区、桂阳县、汨罗市、双峰县、祁阳县、岳塘区、雨花区、隆回县、茶陵县、会同县、荷塘区、湘潭县、大祥区、耒阳市、绥宁县、衡东县、桑植县、天元区、衡阳县、桃源县、临湘市

先进省直和中央在湘单位:省煤炭管理局、湖南煤监局、国家能源局湖南能源监管办、民航湖南安全监管局、省卫计委、省林业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农委、省核工业地质局、省监狱管理局、省审计厅、省总工会、省统计局、省旅游局、省国资委、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省水利厅、省有色地质勘查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财政厅、省经信委、省发改委、省监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环保厅、省煤田地质局

先进企业:湖南路桥建设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巴陵石化公司、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省电力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销售分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石油分公司、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湖南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省兵器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华天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湖南海利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广州铁路(集团)公司长沙办事处、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黄牌警告”单位:新邵县、芙蓉区、雨湖区

“一票否决”单位:醴陵市、省煤业集团公司四、2015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工作重点

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深入认真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新安法的法律法规,坚持依法治安、改革创新,牢固树立安全生产 “红

线”意识,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八条断然措施”,围绕“四大三基”三年行动计划,突出加强思想引导和宣传教育,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体系建设,加强安全生产日常监管,持续深化“打非治违”行动,扎实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努力实现“三下降一杜绝”的目标任务,即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下降、较大和重大事故起数下降、相对指标下降,杜绝特别重大事故。

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一是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宣传大培训,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全民安全意识,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升安全生产素质。二是以八条断然措施为抓手,深化“打非治违”,始终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三是实行两个“五级五覆盖”,即省市县乡村五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个必须”、“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安委会主任”、“定期向组织部门报送安全生产情况”五个全覆盖,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推动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个全覆盖”:明确企业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的安全生产职责;总经理担任企业安委会主任;所有企业领导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定期向社会公示;企业建立或明确专门的安全生产机构和人员。四是切实加强计划执法,按照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严格依法治理。五是全力推进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整顿关闭工作,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六是着力推进“三三”重点工作,即以信息化技术手段为支撑,从2015年起,加快建设企业动态监控系统、隐患排查治理系统和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切实加强煤矿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道路与水上交通三大高危行业安全基础工作,全面落实事故发生地永久警示、企业风险公告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实时提醒警示制度。

注:1、事故按行业和领域分布情况来源于各法定职能统计部门上报省安监局数据;

2、事故按地区分布情况以事故发生地为口径统计;

3、道路交通事故包括未涉及人员伤亡的事故。

附件1:

2014年全省各类生产经营性事故按行业和领域分布情况

附件2:

2014年全省各类生产经营性事故按地区分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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