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钰
(河北科技大学 财务处,河北 石家庄 050018)
2012年颁发的新的《高等学校财务制度》中对固定资产重新做了定义,将固定资产的单位价值下限从500元上调到了1 000元,其中专用设备价值的下限从800元上调到了1 500元。明确提出高等院校的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 000元以上(专用设备价值在1 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高等院校固定资产的基本类别包括:房屋建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并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了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固定资产管理是指对固定资产的计划、购置、验收、登记、领用、使用、维修、报废等全过程的管理。[1]总的来说,固定资产的管理是系统复杂的,涉及多个部门协同合作,而且固定资产的管理需要一定的技术要求,否则会造成不当的损失从而对当期利润产生影响。所以在管理人员的选择上也一定要配备专业人员进行管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提出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不考虑残值并对固定资产进行不定期的清查盘点。年终进行全面清查保证账、卡、物相符。固定资产盘亏、盘盈要按规定处理。
(1)会计电算化中固定资产模块的功能。高等院校会计电算化软件中,固定资产模块是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是用来核算以及管理固定资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