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规划管治中的问题及对策探索

2015-03-18 23:44张甜颖
产业与科技论坛 2015年21期
关键词:管治开发商旅游业

□张甜颖

旅游规划管治与旅游业的发展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所以,对于旅游规划管治问题及对策的研究是十分有必要的。我国旅游领域的相关研究人士虽然在旅游规划管治以及解决对策方面进行了一定的研究,并且其研究应用在实际的旅游规划管治问题解决中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随着旅游业的发展,现有的对旅游规划管治问题方面的研究显然已经不能满足其发展的需求。因此,在今后的旅游业发展中,要加强对旅游规划管治问题及对策的重视和研究,并且在研究的过程中逐渐将对旅游规划管治问题及对策的研究纳入到旅游领域研究的一个重点问题,从而在更好地解决旅游规划管治问题的同时,促进我国旅游业的进一步发展。

一、旅游规划管治的概念

“管治”一词对于许多人而言都是不陌生的,其主要意思就是说在某一个区域中,社会利益中的主体能够通过合作等多种方式,对社会的资源进行最大化、最有效的利用,进而能够实现一种共赢的社会管理模式。而所谓的旅游规划管治其意思与上述大体相同,只不过是在某一区域内,就旅游业而言,实现对旅游资源的最有效利用。旅游规划管治虽然是一个比较新的概念,但是,就我国当前的旅游业发展而言,实行旅游规划管治是十分有必要的,具有一定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通过对旅游规划管治概念的深入理解,能够更好地实现我国旅游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当前旅游规划管治中存在的问题

旅游规划管治是旅游业有序发展的关键。但是,在实际的旅游规划管治中,却存在着多个方面的问题,并且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了旅游业的发展、壮大。因此,对于旅游规划管治中的这些问题不容忽视,在此对旅游规划管治中的问题进行了一定的研究,并且通过研究,发现旅游规划管治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但是最为严重的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政府在旅游规划管治中存在的问题。旅游规划管治存在的问题是多个方面的,但是,政府在旅游规划管治中存在的问题是最不容被忽视的。其问题主要两个方面:一是政府在旅游业中的干预性与管理性是比较大的,尤其是在旅游规划管治的制定和施行方面具有很大的力度。但是,就旅游规划而言,这是一项技术性、专业性比较强的工作,而政府在该方面的专业性却比较弱。二是从旅游规划管治的概念中不难看出,旅游规划管治的目的就是为了发挥旅游的优势,实现各个主体的共同发展,因而具有公益性。而政府部门在该过程中,或多或少会由于自利性的追求,如重视圈钱,轻视兴业;重视权力,轻视协调等。因此,二者具有矛盾性,而这两个方面矛盾的存在足以使得政府在旅游规划管治中,丧失很大的职能和作用。

(二)开发商在旅游规划管治中存在的问题。开发商在旅游规划管治中虽然发挥着很大的作用,但是其中存在的问题也是很大的。一方面,旅游规划管治在旅游业的发展以及项目规划方面,必然是以区域的全局而出发的。但是,开发商在项目规划的过程中,绝大多数会为自己的利益着想,因而,旅游开发商的项目规划与区域旅游发展规划存在着较大的分歧。另一方面,旅游开发商的私利性与旅游规划的公益性方面也存在着较大的矛盾。由于出于私利性的追求,在发展的过程中,开发商会考虑投入的成本,出现一些忽略保护环境、忽视区域旅游发展利益的现象,极大地影响了当地旅游行业的发展。

(三)规划设计单位在旅游规划管治中存在的问题。在旅游规划管治中,政府相关部门、开发商是导致旅游规划管治出现问题的两个主要主体。然而,还有一个十分重要的主体就是规划设计单位,并且其问题表现在多个方面:一是旅游规划供给的疲软性。对于任何一个领域的市场而言,供需平衡都是长远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而在当前我国的旅游规划市场中,供求关系明显失衡。二是旅游规划制度的局限性。我国虽然在旅游规划方面颁布了多项法律法规。其局限性就表现在规范虽然有很多,但是相应的惩罚措施却很少,施行的力度也不强。三是旅游规划单位的工作不透明。这一点主要表现在公开的招标工作缺乏科学性与合理性,直接委托的方式盛行,降低了旅游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

三、旅游规划管治应采取的对策

通过研究可知,在旅游规划管治,无论是政府相关部门,还是开发商、规划设计单位,都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有效的解决,那么会在很大程度上泯灭旅游规划管治的作用和意义。因而,研究解决旅游规划管治问题的对策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在此对旅游规划管治方面应该采取的对策进行了一定的分析,为更有效地解决旅游规划管治问题而提出一些建议。

(一)政府部门管治对策。对于政府部门而言,要想解决旅游规划管治中存在的问题,一是要成立具有专业性极强的旅游规划管治小组,其成员不仅要包括旅游管理部门的官员,更要包括旅游规划方面的专家。二是政府部门要不断将旅游规划管治方面的制度进行完善,使得政府部门在进行旅游规划管治的过程中,有制度可依。三是对于利益相关的主体,要开辟必要的绿色通道,让这些主体参与到旅游规划之中,进而提供沟通的平台,解决旅游规划管治中存在的多个方面的矛盾。

(二)旅游开发商管治对策。旅游开发商应该提高自律意识,在旅游规划中译区域的发展相一致,遵循区域旅游规划的整体布局。与此同时,政府要在开发项目上,给予开发商利益上的保证。此外,设立公共产品维护基金账户也是解决开放商旅游规划管治问题的一个重要措施。

(三)规划设计单位管治对策。规划设计单位在应对旅游规划管治问题中,一是要实行公开的招标、投标管理模式,在公开、公平的前提下,对开发商的项目进行选择,对于选中的开发商,要建立旅游规划单位跟踪负责制度。二是保证规划设计单位工作的透明性;三是在旅游规划制度方面要加强惩罚措施方面的构建。

四、结语

随着旅游业的发展,现有研究的深度和广度已经在很大程度上不能满足旅游规划管治方面的需求。所以,在今后的旅游业发展中,旅游规划管治相关领域的研究人士必须对所出现的问题给予高度的重视,加强对旅游规划管治问题及对策的研究,并且要从旅游规划管治的多个方面、多个角度进行探讨,从而找出更有效解决,乃至预防旅游规划管治问题的对策和方法,进而促进我国旅游业的蓬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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