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事业单位收入和支出(费用)会计处理确认依据的思考

2015-03-19 00:52贵州省气象局财务核算中心陈学磊
财经界(学术版) 2015年13期
关键词:权责发票会计制度

贵州省气象局财务核算中心 陈学磊

财政部于2012年12月27日印发了《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准则第一章第九条规定: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的,由财政部在会计制度中具体规定。在实际业务中,如何把握收付实现制下收入、支出会计业务处理的确认依据呢?

一、事业单位会计的概念

事业单位会计是以预算管理为中心的宏观管理信息系统和管理手段,是以事业单位实际发生的各项业务活动为对象,记录、反映和监督事业单位预算执行过程和结果的专业会计,是对事业单位经济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并提供会计信息的一种管理活动。事业单位会计是我国预算会计的组成部分,对于加强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提供及时、准确的预算信息有着重要的作用。事业单位会计需要反映财政预算资金的运行情况,以及单位的业务资金运行情况,合理组织收入,严格控制经费支出,认真履行会计监督,做好会计核算,提供财务服务。

二、事业单位会计的确认基础

事业单位会计确认基础是解决何时确认的问题,在发生的会计事项被确定特定的会计要素后,需要确定其计入相应会计账户的时间,这就需要采用收付实现制或者权责发生制作为记账基础的问题了。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规定,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的,由财政部在会计制度中具体规定。

(一)收付实现制

收付实现制又称现金制或实收实付制是以现金收到或付出为标准,来记录收入的实现和费用的发生。按照收付实现制,收入和费用的归属期间将与现金收支行为的发生与否,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换言之,现金收支行为在其发生的期间全部记作收入和费用,而不考虑与现金收支行为相连的经济业务实质上是否发生。

(二)权责发生制

权责发生制是以应收应付作为标准,来记录收入的实现和支出(费用)的发生。凡属本期获得的收入,不管是否已经收到,均作为本期的收入处理,凡属本期应负担的支出(费用),不管是否付出了现款,都应作为本期的支出(费用)处理。

三、收付实现制在事业单位会计业务运用中的理解

要理解事业单位(本文所指的事业单位为行政支持类事业单位和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下同)的收付实现制的运用,必须要理解两个概念:一是“收入”,是指能用会计收入科目进行核算,且能够形成单位经济利益流入的权利;二是“支出”,是指能用会计支出(费用)类科目进行核算,且造成经济利益流出的现实义务。按照收付实现制定义或者确认依据,不管是否是当期的收入或支出,只要“现金”流入或者流出,都应确认当期的收入或支出。对于会计而言,所有经济业务应该用会计处理或者会计记录来体现,来用会计的特殊语言进行登记、表述,但是这种生硬的概念化,无法使用会计记录来囊括所有的事业单位会计业务,这也就造就了事业单位会计人员会产生误解或会计处理出现差错。

在理解收付实现制中,要把收付实现制现金的“收入”和“支出”,和会计记录的会计科目中收入和支出对等起来,对于特殊事项再进行修正调整,这样就能把收付实现制贯穿到会计核算和财务决算当中,从而减少因制度的理解而产生会计业务处理出错可能性。

四、收入的确认依据

(一)财政补助收入确认依据

事业单位会计是一个系统工程,不是简单的收入、支出(费用)确认就行了,还要考虑预算管理、支出管理、项目管理、资产管理、负债管理、结余结转资金管理以及部门决算等因素,因此收入的确认不能机械的按照收付实现制的确认要求进行会计处理。

作为事业单位资金的主要来源财政补助收入,是通过全国人大审定的部门预算来确定的,一切开展工作的资金收入,都在部门预算的前提的下进行的,一个单位一部预算,一个预算年度一个权责确定的时间周期。按照预算法相关规定,单位按照预算批复开展工作和预算执行,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使用或对部门预算进行调整。

预算批复(含预算调整的相关批复)的预算资金,以收到财政资金额度到账通知书收时确认收入即计入收入会计科目,未收到财政资金额度到账通知书的,到决算时点(12月31日)时以预算批复确认收入。即在进行财政补助收入确认时,无论是否收到“现金”均以当年度预算批复为收入确认的依据,即使收到“现金”,但是没有当年度预算批复不能确认当年收入。

(二)经营性收入确认依据

事业单位作为一个经济实体,为了弥补经营活动所需资金的不足,可以参与市场价值的创造并获得经济收益,一般执行收支两条线。对于经营性收入,按照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可执行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对于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已经适应了收付实现制,会计处理基础一致便于进行会计操作,若严格执行收付实现制执行会计处理,又会造成纳税计税依据和会计收入存在差异,因此对经营性收入确认要综合考虑确认依据,引用权责发生制下债权债务会计处理方式,使权责发生制的会计处理方式对收付实现制确认基础进行简化补充。

作为事业单位,存在经营性收入,只是对其在执行公益性事项所需资金的额外补充,是不需要进行严格的收支配比或进行公开效益成果的,只需要按照一定的方式进行规范记录和财务反映。事业单位会计是一项会计核算较为简单、操作较为繁琐的专业会计,在会计核算上应保持简单、明了并和税务部门计税依据一致,因此在执行经营性收入确认时,不管是否存在“现金”流入,均应以单位开出的体现现实义务的票据(主要为发票)为基本确认依据,进行会计处理。

五、支出(费用)的确认依据

事业单位来使用的财政补助资金是不需要偿还的,是不需要归集成本费用和收入支出配比的资金,只需要绩效考核即追踪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资金。事业单位支出(费用)会计处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及相关规定执行。

在收付实现制下,事业单位支出确认应以购货、费用等发票或存货领用(发出)单为前提依据,并适当采用权责发生制会计处理方式来调整收付实现制,进而实现“现金”支出和会计支出科目对等。即不管支出事项是否支出“现金”,会计确认支出必须以发票或者物质领用单为依据;会计收到发票或者存货领用(发出)单,不管是否存在“现金”支出,都应确认支出;存在“现金”支出,没有收到发票不能确认支出,即纳入事业单位会计事业类支出会计科目,不管是否有“现金”支出,只要有属于本单位支出义务的原始票据(主要指发票)均应确认支出。

事业单位作为我国的一种特殊部门,其一直使用收付实现制作为记账基础,是由单位的性质、业务运行、财政预算和财务收支的特点决定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引入权责发生制,是对事业单位会计采用收付实现制记账基础向权责发生制记账基础转变的一种尝试。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应在现有的制度下,使用收付实现制作为记账的基础进行会计业务处理,在确认收入和支出进行会计处理时应具备充分的确认依据,即在确认收入时不管是否有“现金”流入,确认收入均以预算批复和经济业务开具的发票为确认依据,否则不能确认收入,并以预算批复或本单位开具的发票作为确认收入的原始依据;在确认支出时,不管是否有“现金”流出,确认支出均以属于本单位支出义务的对方单位出具的原始票据(主要是指发票及相关合同)作为确认支出的依据,否则不能确认为支出。

[1]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研究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讲解.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2] 财政部编写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解读.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3] 中国气象局计划财务司.气象部门会计核算指南(2014).气象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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