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睿
(湖北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 武汉 430062)
奥古斯丁原罪论所透视的人类生存之维
刘 睿
(湖北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 武汉 430062)
本文从生存论的角度对奥古斯丁的原罪论进行解读,指出奥古斯丁的原罪论透视的人类流变的生存境遇之下的基本维度,表明人类永恒地生存于“超越性”与“有限性”的悖论之中;生存于诱惑之网中;生存于为罪性所渗透的向度之中。因而,人类的生存从总体上讲是一场悲剧,奥古斯丁用上帝的救赎来消解这一悲剧性,提示了人类的幸福之路。
奥古斯丁;原罪;人类;生存;幸福
罪是什么?罪如何生成?罪如何才能得救?早期神学家用“原罪”与“恩典”对这些问题进行了回答,但他们无法解释人类最初罪恶的根源,也无法回答“全知、全能、至善”的上帝为何容许世界的罪恶发生,因而难以应对以伊壁鸠鲁为代表的无神论对基督教的批判①伊壁鸠鲁曾提出了一段关于恶的经典悖论。参见莱布尼茨:《神义论》(朱雁冰译,香港道风书社,2003年版,中译本导言)。。奥古斯丁以《创世纪》第3章和《罗马书》第5章为理论依据,阐明了人类罪恶之根源。他论证道:人的“原罪”是因为人类始祖滥用自由意志趋向了恶,败坏了人类的天性,人类后代无一例外受到“罪”的污染,从此只有向恶的自由,获救的希望唯有神恩。奥古斯丁的原罪论是特定的世界观与宇宙观的产物,亚当被看作历史人物,亚当的沦落也被当作历史事件,亚当所犯之罪以遗传为链条与人类之罪相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