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湘君
何湘君/湖南商学院外国语学院讲师,硕士(湖南长沙410205)。
从社会语言学的角度来看,英语在不同地域的使用过程中受该国语言环境的影响而产生新的地域变体,中国本土化后的“中国英语”具有特殊的语言特征和社会文化意义。
1980年,葛传椝先生提出,有些被我国人民使用的英语不是英语本族人的惯用词语,而是反映我国所特有之物的表达形式,他称之为“China English”,译为“中国英语”,例如,科举(imperial examinations)、四书(Four Books)、八股文(eight legged essay)等,这些表述都体现着浓厚的中国特色。对“中国英语”的正式定义见于汪榕培的《中国英语是客观存在的》,他首先肯定“中国英语”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是在中国本土使用的,以标准英语为核心,具有中国特点的英语。然而在“中国特点”的条件下,“中国本土”和“标准英语”这两个概念略有争论。在英语词汇中存在大量的汉语借词,不仅中国人用,外国人也在用,如fengshui,gongfu。而对于什么才是标准英语,什么才是不标准英语,这个难以定论。李文中(1993)提出了“中国英语”应该是以规范英语为核心,表达中国社会文化诸领域特有事物,他认为“中国英语”能通过一些手段如音译、译借及语义再生进行互动交际。他的说法在一定程度上肯定了“中国英语”是一种英语变体,体现中国社会文化,具有交际性。很多学者在研究的基础上也认同了“中国英语”是一种使用型变体,作为世界英语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贾冠杰,1997;潘章仙,2002;胡晓丽,2008)。王建国(2009)则提出中国文化内容的表述的前提是依赖于规范的英语形式,并赞成多将词汇层面的“中国英语”纳入教学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