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修造企业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2015-03-20 08:09冯银均,章峰,张丽霞
安全 2015年8期
关键词:船舶事故作业

【摘 要】 对船舶修造行业发生事故的类别进行分析,仔细辨识船舶修造企业生产过程中主要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以作为企业事故防范,部门监督管理的参考依据。

船舶修造行业是一个高风险行业,该行业通常设置在江河海边、作业环境复杂,生产过程涉及高处作业、明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多种危险作业,使用油漆、乙炔、工业用液化气等众多有毒、易燃易爆危险品,安全保障低。同时由于船舶建造行业劳动力密集、劳动强度大,从业人员流动性大,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原因,造成我国的船舶修造行业风险率相对更高,在所有行业中仅次于矿山企业 [1]。

根据浙江省舟山市生产安全事故情况通报,2006~2013年,船舶修造行业中安全事故伤亡人数占到全市工矿商贸总事故伤亡人数的60%,其中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火灾爆炸、起重伤害、中毒窒息等事故频发。本文根据GB 644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对事故类别进行分类,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先发诱导性原因、致害物和伤害方式等对船舶修造企业生产过程中涉及到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

1 现代造船模式

现代造船应用成组技术原理,以中间产品为导向,采用壳舾涂一体化区域造船,大体工艺可分为材料运入、卸料→钢料储存→钢材预处理→钢材理料→钢材切割加工→部件装焊→分段装焊→分段堆放及预舾装→分段涂装→分段总组及总段舾装→船台(船坞)合拢及坞内舾装→下水及码头舾装→船舶试验。

2 主要危险因素辨识

2.1 高处坠落

船体建造自进入分段总组后,高处作业一直伴随着作业人员,以30万吨油轮为例,从船底到上层建筑的最高点约50m左右,随着造船周期的缩短和建造的船舶越来越大,高处作业给施工人员带来的危险也越来越大,一般船舶修造高处作业可分为:高处临边作业、洞口边高处作业、攀登高处作业和悬空高处作业等 [2-3]。

高处临边作业主要包括在胎位上、托架上、分段合拢中的船底板上以及尚未安装栏杆的舱口、甲板、平台、码头边缘等作业。若临边处未设置防护栏,防护栏设置不规范、强度不够、防护栏下处未设踢脚板等均有可能发生高处坠落事故。

洞口边高处作业主要包括由于管道、输电线路、设备以及工艺要求设置和预留的洞口边作业,若洞口处未设安全防护栏或安全盖;防护栏的材料锈蚀、强度不够;安全盖翻开后未复原,洞口边未设置安全警示设施等均有可能发生高处坠落事故。

攀登高处作业主要包括借助脚手架、各种工业梯台等登高用具或登高设施,在攀登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若脚手架构配件质量不合格,脚手架搭建不规范,搭设完未经验收;工业梯台设置不规范、强度不够、未设置防护栏杆,登高梯子未设置防滑措施,移动式平台未设置防移动装置等均有可能发生高处坠落事故。

悬空高处作业主要包括利用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在周边临空状态下作业。若吊篮、脚手板、平台等设备质量不合格;悬空作业平台没有防护栏或者防护栏有缺陷;悬空作业下方无安全网设施,固定安全带的结构件松脱不牢固;安全带有破损、强度不够等均有可能发生高处坠落事故。

同时,若高处作业人员在高温天、冰雪天、台风天等恶劣天气或夜间、照明光线不足时作业;作业时没有按要求系保险带,作业人员身体不适,注意力不集中,违反高处作业规定或不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也容易发生高处坠落事故。

2.2 物体打击

物体打击事故在船舶修造行业中的特点是分布范围广泛,突发性强,同时由于作业环境复杂,立体交叉作业频繁,其事故概率和后果远高于普通机械行业,事故轻者造成伤残,重者死亡。近年来物体打击事故在船舶修造行业的事故率较高。例如:运动零部件坠落或飞出;立体交叉高处作业时若各种交叉作业在同一垂直方向操作、且中间未设置安全隔离层或安全隔离层设置不规范,极有可能发生落物伤人等。

2.3 触电

船舶修造企业电气作业具有用电设备简陋、临时用电多、电焊机等移动式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多、用电环境复杂等特点,因此较一般企业的常规触电危险因素外,其潜在发生触电事故的危险性也较大。

船舶建造从船体成型一直到试航,均存在大量使用临时电源,主要用于船舶的照明和电焊等。若临时用电违章搭接,用电设备、线路容量不符合要求,临时电缆质量不合格或敷设不规范、设备无漏电保护器或漏电保护器失灵等均有可能导致触电事故。

若移动式电气设备PE线接线不可靠,屏护缺失、一次进线、二次出线混乱,较多使用闸刀式开关和临时接线,漏电保护装置安装较少或者安装不规范;手持式电动工具绝缘损坏或不正确使用,未采用橡胶电缆或电缆绝缘层老化损坏等均有可能发生触电事故。

在密闭舱室或狭小舱室内作业时,作业人员受到空间限制,若身体容易接触舱壁,易构成回路引发触电事故 [4],尤其是夏季,舱室内温度高达45℃以上,作业人员出汗较多导致人体阻抗降低,即使在低电压时也可能导致电击身亡。

在雷雨季节,各建筑物、变配电站、室外大型起重机械等工艺装置可能遭受雷击,若防雷设施不齐全、防雷接地措施不符合要求,可能因雷电导致火灾、设备损坏、人员触电伤害事故。

2.4 火灾爆炸

(1)焊接、切割过程中涉及使用乙炔、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等易燃易爆气体,若储存、管道输送、使用不当等极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危险事故。

(2)船舶建造一般采用高压无气喷涂作业,油漆溶剂的蒸发可能会引发火灾事故的发生;尤其在狭小舱室进行涂装作业时,如通风效果不好,则会造成溶剂挥发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气体,有引发火灾爆炸事故的危险性。

(3)船舶修造过程存在大量其他可燃物,如机械设备使用的润滑油、厂内机动车辆所用柴油,舾装过程时大量木材、塑料、内饰件,粘贴地板的化学粘合剂等,若在进行动火作业前没有及时清除周围的可燃物,或没有采取防火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将剩下的烟头到处乱扔,与可燃物接触后均会引起火灾事故 [5]。

(4)船舶修造过程中使用的电气设备和装置较多,发生电气火灾可能较大,电气火灾发生的原因主要有三种:一是外界火源引燃电缆引起的;二是电力线路短路引发的;三是电流过载导致的。

(5)船舶进厂修理期间,若油箱(柜)、油路管道中剩余的引擎用油、润滑油、燃油;油船危险化学品船舱内易燃易爆化学品等未清除干净,在测氧测爆不合格或未测氧测爆的情况下贸然进行钢板切割或焊接等热工作业,极易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2.5 起重伤害

船舶在建造过程中,需要大量使用各类起重机械来完成原材料、半成品或配套产品的周转流通,尤其是大型起重机大量使用于船厂的码头、船台及船坞等区域,是造船企业中使用最多的一种起重设备。由于起重作业的环境复杂,起重负荷量大,吊运物件多变,吊运过程中有较多的吊物翻身作业等,易发生起重伤害事故。据统计在所有起重伤害事故中,吊物坠落打击约占35.1%,吊物吊具与人员、设备挤压约占31.7%,吊物吊具打击约占8.3%,坠落伤害约占13.3%。

2.6 车辆伤害

厂区车间运输使用叉车、电平车、液压平板车、汽吊车、货车等,厂区的平面布置、厂内道路的设计、交通标志和安全标志的设置、照明的质量、绿化的规划、车辆的装卸和驾驶等方面的缺陷均可能引发厂内运输事故。

外来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在运送柴油、LNG、油漆及稀释剂等时,车辆、人员不具备资质条件,运输车辆存在缺陷等,进入厂区后容易引发车辆伤害等各类事故。

2.7 中毒和窒息

进入密闭舱室作业前,未进行测氧测爆,或涂装漆作业时通风措施不到位,人员在无防护或防护措施不到位时均会导致中毒窒息事故的发生。

2.8 机械伤害

船厂船体、舾装工艺主要原料是金属零部件,涉及大量使用切割机、金属切削机床、剪板机、液压机、弯管机等机械设备,由于工人要直接接触设备,产生机器伤害的概率远高于一般机械行业,若机械设备防护装置缺乏或存在缺陷,人员强行拆除防护装置或在设备运行时强行进入设备运转、转动部位,检修时未断电和挂警告标志而发生误起动,工具直接与人体接触容易引起夹击、碰撞、剪切、卷入、绞等机械伤害事故。

2.9 淹溺

船厂舾装码头、材料运输码头、船坞、船台等均位于江河海边,如果存在着防护设施不完善、防护不当或操作人员注意力不集中,可能造成人员落水淹溺事故;尤其是恶劣天气条件下(如台风、雨雪、浓雾、高温以及夜间作业等),将更有可能发生落水淹溺事故。

2.10 灼烫

金属切割、焊接过程中的焊渣飞入眼睛、身体祼露部位等很容易使人受到灼烫伤害。

机加零件、切割下料、焊接形成的高温物件未等自然降温或强制降温后接触,易造成作业人员灼烫伤害。

2.11 容器爆炸

空压机空气储罐、LNG储罐、液氧储罐等压力容器若承压部件出现裂纹、安全附件有缺陷或超压使用等均有可能引起压力容器的爆炸事故。

3 主要有害因素辨识

3.1 噪声

船厂噪声可分为三种:

机械性噪声:金属切削机床、切割机、剪板机、刨床、铣床等机械设备作业,抛丸、喷砂作业,钢板调运落地碰撞及敲打等均为机械性噪声设备。同时生产厂房内通风用的轴流风机也会产生较强的噪声。

流体动力性噪声:如液压机械、气压机械设备等在运转过程中和各类气体排放过程中发出的噪声。

电磁性噪声:如电动机、变压器等在运转过程中发出的嗡嗡声,电焊机产生的噪声。

3.2 振动

船舶建造中,对钢材的冲压、钻眼、铆接、锻打等均能接触不同频率、振幅和强度的振动,若作业人员长时间接触振动源会产生振动病。

3.3 粉尘

在抛丸、喷砂作业、机械加工、焊接作业、切割作业和打磨作业时均会有粉尘出现,绝大部分金属为可吸入粉尘(即可直接进入肺泡的粉尘),当操作工人长期在通风不良和没有防护措施的环境中长期作业时,高浓度吸入,可引起肺的功能降低和肺的损害,严重危害操作工人身体健康。

3.4 有毒物质

油漆溶剂中含有甲苯、二甲苯、乙苯等物质,具有一定的毒性,不但吸入其蒸气会中毒,经皮肤吸收也会造成中毒事故,长期接触油漆及溶剂可引发多种疾病;上述物质在剧烈燃烧时,也会产生大量刺激性有毒气体。

船舶修造过程中电焊、气焊气割作业过程中产生的氧化锰、氧化锌等金属氧化物烟尘等,长期接触可能造成慢性中毒。

总降变电站内开关室的若涉及SF6断路器的使用,则SF6在电晕放电或电弧放电时分解产生的剧毒物质。

3.5 高温危害

船舶修造企业存在大量露天作业,在夏季高温季节,船板温度最高可达60℃,若不加控制会造成中暑性疾病,严重的会导致死亡。

在电焊、气割作业,机加零件、切割下料、焊接形成的高温物件。作业人员长期在热源附近作业存在高温危害。

3.6 辐射

电焊、气体保护焊、氩弧焊以及火焰、等离子切割等焊接、切割作业产生对人体有害的弧光,属非电离辐射,长期接触均会对人体造成紫外线辐射危害。

在造船分段合拢生产过程中,对接焊缝采用X射线探伤检测,若作业人员长期受X射线照射,会使人体产生不适,严重的可造成人体器官和系统的损伤,导致各种疾病的发生。

4 结束语

上述危险有害因素产生的原因及可能造成的事故后果等的分析,船舶修造行业的危险有害因素有: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火灾爆炸、起重伤害、中毒和窒息、车辆伤害、机械伤害、淹溺、容器爆炸、噪声危害、振动危害,粉尘危害、毒物危害、高温危害和辐射危害等。通过对船舶修造生产过程的危险有害因素的分析,有利于船舶修造企业全面查找安全隐患,以便采取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降低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的风险程度,对船舶修造企业事故的预防有着积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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