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广南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

2015-03-20 14:36梁剑
文山学院学报 2015年5期
关键词:广南县示范点文化遗产

摘要:从分析广南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现状入手,充分肯定广南县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工作上所取得的成效,极大地丰富了地方民族文化生活,并为繁荣地方民族文化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分析了当前广南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对广南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辅导及培训等提出对策建议,为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工作提供参考。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200(2015)05-0021-03

收稿日期:2014-09-12

作者简介:梁 剑,广南县文化馆群文辅导员。

广南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由汉、壮、苗、彝、瑶、回、蒙古、傈僳、傣、白、布依11个民族的农耕文化、稻作文化、民族生活习俗、神话传说、艺术表演、祭祀、节庆、礼仪、手工技艺等地方民族文化习俗所构成的非物质文化事项,创造了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生活,蕴含着浓郁的民族韵味。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分析

(一)保障机制

广南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得到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于2013年8月7日正式成立了编制为15人的广南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县委、县政府将每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确保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在机构、人员编制、经费方面的保障,提高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效率,为全面深入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普查工作

广南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从2003年正式启动以来,至今调查范围已覆盖全县18个乡(镇)上百个自然村。10多年来,工作人员走访民间艺人1300余人(次),采录民间音乐曲调120余支,收集复印经书、剧本16册,记录手稿约10万余字,拍摄照片20000余张,录像40余小时,征集传统乐器3件,传统服饰22套,调查整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140余项,普查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三)申报工作

经调查收集,整理申报,广南县已有59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被列入保护名录,分别是:《壮族彝族铜鼓舞》《壮族沙戏》《彝族葫芦笙舞》3项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铜鼓舞之乡》《者太乡者太村壮族传统文化保护区》《弄娅歪》《壮族银器技艺》《洞经音乐》《男子手巾舞》《金竹舞》等7项列入省级保护名录;《阿科沙戏之乡》《拢梅丁》等19项被列入州、县级保护名录; 10人被选定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23人被选定为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四)保护与传承工作

为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弘扬地方传统民族文化精神,广南县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工作上,采取以点带面打造传承示范点的做法,利用示范带头作用开展传承培训工作,确保全面抓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形成自我宣传和宣传带动模式。目前,广南县已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点区域设立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活动示范点13个,其中,《壮族彝族铜鼓舞》项目传承活动示范点3个,壮剧项目传承活动示范点5个,《彝族葫芦笙舞》传承活动示范点5个。设立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传承活动示范点10个,其中《壮族银器制作技艺》项目传承活动示范点2个,《弄娅歪》项目传承活动示范点5个,《壮族刺绣技艺》项目传承活动示范点3个。

(五)集中展演推动保护与传承工作的积极性

在2014年6月组织开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活动上,调集了18个乡(镇)获得国家级、省级非遗保护项目的《壮族彝族铜鼓舞》《彝族葫芦笙舞》《沙戏》《弄娅歪》《男子手巾舞》《金竹舞》等30余个非遗保护项目进行展演,为远道而来的专家学者和全县人民奉上了一场民族、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盛宴。一曲曲古老的乐曲,奏响整个历史文化名城,一个个古朴而刚劲有力的动作,舞动了壮乡苗岭,一些沉睡多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从睡梦中唤醒,重返舞台,一展风采,掀起了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高潮,激发了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积极性。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存在的问题

1.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一些依靠口传身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随着传承人的离世而面临消亡,一些比较珍贵的实物和资料毁坏和流失严重。此外,在传承中出现随意滥用,导致传承文化走样和变味。

2.鉴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殊性,过去由于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方式简单,缺乏专业保护设备和专业机构,尚不足以全面做好保护工作,导致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不到及时有效的保护而失传。

3.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法规建设步伐跟不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需要,在保护工作上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力保障,导致地方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工作力不从心。

4.在当前社会的发展进程中,非物质文化遗产受现代文化的冲击,年青人注重追求现代文化而忽视传统民族文化,导致传承工作困难。

5.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宣传工作不到位,不够深入群众,宣传工作片面化、形式化,群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责任认识不到位,意识不强。

6.传承人得不到实惠和尊重,部分代表性传承人追求个人利益,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工作不重视,有些老艺人到老都没有正式传授年轻弟子,出现民族文化失传现象。还有之前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视力度不够,传承人得不到群众的敬重,传承人在传承工作上积极性不高,传承工作都是爱好者偷学和自学,存在传承工作不准确,不全面,随意滥用等现象。

三、抓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对策及建议

1.强化组织机构建设,积极争取政策和资金的支持,确保普查工作达到全面深入

抓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工作,着重在于组织机构上的健全和完善,要建设好保护与传承的专业队伍,做好人才配备和传承人的重视扶持工作;要积极向政府部门争取政策和资金的大力支持,确保经费上得到保障,使保护与传承工作能够达到有人抓、有人管,深入广泛,常抓不懈,实现保护和传承工作全面推进。同时,要通过发掘、整理、宣传动员等让广大人民群众都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意义,让更多的群众及社会有识之士参与其中,从而形成合力,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2.正确认识保护主体,把“以人为本”的理念作为保护与传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我们要以传承人作为保护主体,因为,代表性传承人是传统文化之根本,代表性传承人在本民族文化活动及生产生活中能够起到权威性作用。要抓好保护工作,就必须充分利用这种权威性作用,使保护与传承工作落到实处。确立保护主体,就是对传承人的重视,体现出传承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过程中不可替代的作用。并且,要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到整个保护传承过程中去。只有抓好传承人的保护,实现好对人的保护,树立传承人的威望,使传承人得到人民群众的敬重,才能激发传承人的工作热情,从而提升传承人的影响力和号召力,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工作进入良性发展。

3.强化宣传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工作的关键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群众文化从单一走向了多元,不再是过去的看戏、看电影那种单调的文化生活。群众文化生活发生了巨大的改变,农村安装了卫星电视,电视节目内容丰富多彩,城市的现代文化逐步将传统民族民间文化推向消亡的边缘。科学技术的发展,提高了生产效率,许多传统手工艺逐步被现代化机器生产代替,导致一些传统民族文化工艺技术时刻面临消亡危险。为了抓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工作,需要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手机报、手机短信、文艺演出等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进行宣传,以提高群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工作的认识和重视,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知识,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做到宣传工作深入广泛,切实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4.抓实普查和建档工作,全面摸清底数,掌握重点保护目标,为保护与传承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普查工作是对至今还在流行,并且比较完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作品、优秀的传承人,进行调查、登记、采录。充分尊重民众的创造性,将讲述者讲述的原貌,按照民间文化作品和民俗表现形态,保持原状、不加修饰地记录和描述下来,完成建档工作。要通过普查工作,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保护与传承工作更加具有针对性。同时,要及时对具有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逐级申报列入保护名录,建立科学、规范的传承保护机制。

5.正确引导和抓好组织培训,全面打造传承示范点及定期举行汇演展演,促进群众参与保护的积极性,确保保护与传承工作常态化

为促进人民群众弘扬地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并发挥其积极的带动作用,在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工作中,一是要正确引导,形成一套具有指导性、可操作性的培训模式,抓好组织培训工作,正确引导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工作向正规方向发展;要注重打造传承示范点,以试点作为动力,形成以点带面逐步提高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二是要争取政府的大力支持,为非物质文化遗产表演提供展演平台,做到每年定期组织具有民族特色的传统民族文化进行汇演,确保保护与传承工作的常态化。

6.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面临着重要而又急迫的问题,因此要把握好以下三点:

第一,注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保护,确保传承工作的连续性。传承人的人亡艺绝无疑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最大的损失。非物质文化遗产,由于它是非物质的,无形的,所以,往往依附于其传人的继承和传授,许多民族、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人一旦离世,这种无形的文化也将随之消亡。因此,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载体,无形文化必须有继承才能得以传承发展。要高度注重对无形文化持有人(老艺人等)的保护,要从资金和精神方面鼓励他们培养继承人,传承优秀民族、民间文化,做到“师徒相授”,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后继有人;

第二,结合旅游,注重开发,达到可持续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种文化事项,有其发展规律。如今一些地方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搞旅游创新,导致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过度开发,极大地影响到保护和传承工作。所以,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上,要注重开发,要按照 “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保护工作方针,正确处理保护和发展的关系,必须坚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真实性和整体性,要在有效保护的前提下合理进行发展利用,防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误解、歪曲和滥用。

第三,落实保护和传承责任,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与实现中国梦同向而行。随着传承人的人老过世,非物质文化遗产随时面临失传,因此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工作是我们每位文化工作者的责任和义务,我们要认识到保护工作刻不容缓,传承工作义不容辞。

On the Protection and Inheritance of Guangnan Non-material Cultural Heritages

LIANG Jian (Cultural Center,Guangnan Government,Guangnan 663399,China)

Abstract:Starting with an analysis on the current states of Guangnan non-material cultural heritages,the paper affi rms its achievement in the protection and inheritance,which richens local people’s lives and plays an active role in fl ourishing local national cultures.The paper also offers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for the protection and inheritance,guiding and training program concerning non-material heritages based on an analysis of current existing problems and weak points in the protection and inheritance work.

Key words:protection and inheritance;analysis on current states;existing problems;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责任编辑 娄自昌)

猜你喜欢
广南县示范点文化遗产
广南县耕地质量现状与保护对策
关于云南省文山州龙族斗武文化的研究
“小二级”示范点服务职工优秀项目
与文化遗产相遇
酌古参今——颐和园文化遗产之美
示范点打造切忌堆“盆景”
活态文化
《文化遗产》2016总目录
广南县总工会:“贷免扶补”工作成效显著
宾县 党建示范点提升农村党建工作水平